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合伙企业】: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 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那么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如何鉴定分别呢?湖南楚章 律师事务所 许小军简析为:

【区别之一】: 从设立的依据和特征来看。1、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一般无法人资格。其特征有: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法律基础,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合伙协议性质上区别于公司法人章程。合伙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形成的经营组织,须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它较独资经营具有集中力量,共同举办某种事业的特点。

2、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有: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集合的主体。这种组织机构具有对外统一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因为法人成员的死亡或退出法人组织及其他变化而影响其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存续。法人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单独的自然人;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和人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法人的独立财产是其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最大的法律特征;其与自然人一样具有独立人格、享有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独立于成员的有限责任。

【区别之二】: 从设立条件来看。(一)出资人数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二)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 有限合伙人 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而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原文标题:简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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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在哪

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 外商投资 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 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从本质上说二者没有什么区别。

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

二、私营企业等类型

私营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有三种类型:

(1)独资企业。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在私营企业的三种类型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资格,而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都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三、私营企业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

第三条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私营企业可以成立私营企业协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主要是定义上的不同,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在哪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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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私营有限公司指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分的利润是要交个人所得税;而其他的法人股东分得利润交企业所得税。

2.不完全对!应是有限公司股东只有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是自然人的话,则该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因私营有限公司可以不是一人公司。

二、有限公司是否是私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责任划分的类型,私营企业是相对于国有或者公有企业而划分的,按生产资料归属进行分类。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是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 公司债务 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私营企业,但不限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也包括有限公司,但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

三、私营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必须要了解清楚它的结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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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如何转入公司帐户

如果是公对公交易,对方却以个人账号转款,那笔款可以退回给客户个人账户,并让客户用公户转过来。好在交易前就讲明要公对公。注意后在转账前提醒客户,用公账转款。如果客户非要用个人账户汇款,那么在用途里注明“代某某公司付货款”,就符合法律法规,也是安全的。如果款项已经汇过来了,汇款单也没注明,你又不想给他退回去,跟客户协商一下,另开证明单即可。

账面上挂着很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老板一下子打给公司50万,说让把那些挂账想办法平掉,行不行啊?

公司的应收账款凭啥用老板自己的银行还啊?这不明摆着告诉说你们公司的各种交易公私不分吗?何况还是大额的、高频的。如果你确实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款项都打给老板了,那么先梳理一下哪些是这种情况,把应该还的应收账款清单理出来,再找出相应的单据,资料,对应清账。

二、私营 企业对公转账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网银账户常见的一个基本户,几个一般户。工具:U-key:主管、制单、授权。支付密码器,可多个银行共同关联。

基本户网银转账:1、公对公; 2、公对私 ;3、填现金支票可取现。

一般户网银转账:1、公对公; 2、不可公转私; 3、不可取现。

公司账户转账,支付货款,上游公司开发票,走对公;收到货款,下游客户要发票,走对公;三流合一,指的是经济业务的 合同 流、发票流和现金流保持一致。

公司账户转账常见的不正规问题警惕!

1.经常用现金交易,而且数额、频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经营情况不相符;

2.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严重不符;

3.股东或者 法人 或者其他不明个人,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这些都不是一个正规合法的企业应有的收支情况!对公账户说白了就是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开支收入的反映,不是可以大范围随便进行资金收支的账户!

三 、私营独资企业注册的基本要求和资本的最低要求

(一)私营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私营独资企业注册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二)私营独资企业注册的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 自然人 ;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转入公司帐户,注意后在转账前提醒客户,用公账转款。如果是公对公交易,对方却以个人账号转款,那笔款可以退回给客户个人账户。以上便是编辑为您整理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如何转入公司帐户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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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公司注销登记 的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公司清算组织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 股东会决议 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公司注销登记步骤和手续 (一)领表 申请人凭证明文件向登记机关领取《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并按要求填写。 (二)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法院破产裁定,&127;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于30日内作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四)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请结果。 (五)领取通知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取《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如被核驳,则领取《公司登记核驳通知书》及领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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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区别在于私营企业有承担无限责任(即出资人承担企业负债 连带责任 )的可能,而有限责任公司则仅以公司资产为限承担责任,其出资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是私营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第4号令发布)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补充一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在该私营企业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述四类私营企业中,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工商机关核发《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这两类企业均无法人资格;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的有限责任公司,核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登记、税款入库和进行统计分析时,只要认真审查纳税人提交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表和公司章程,对照上述标准就能准确划分。

另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核发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前6位为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第7位为企业经济类型识别号,私营企业一般为2.因此,看营业执照号码第7位是什么数字,也能正确划分是否私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 股份转让 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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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公司变更登记的时限

(一)公司变更名称的,必须在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住所的,必须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 法定代表人 的,必须在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须在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若 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在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90天后申请登记;

(五)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必须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先行审批项目的,必须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六)公司变更类型的,必须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七)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必须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必须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八)因公司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自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天后申请变更登记。

此外,修改公司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和的公司章程或者 公司章程修正案 送原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公司变更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凡符合上述申请公司变更登记范围中1-8种情形之一,申请人凭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向登记机关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领取《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变更股东、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等,还应领取有关表格。

2.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

(5)变更项目的专项批文、证件,包括:

①委托书;

②变更公司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住所证明;

③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④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文;

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履历表和身份证明;[page]

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提交新旧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公司股东名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提交改变后姓名或者名称的有关资料;

⑦变更公司类型,应按拟变更的公司类型设立条件提交有关文件;

⑧公司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登记事项变化需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变更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

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于30天内作出变更登记申请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通知书

如果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被核驳,申请人凭《申请登记材料收据》领取《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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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投资者的 身份证 及待业证(或辞职、停薪留职证明);

2工商部门颁发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验资 副本);

3.章程文本若干份。

注:各投资者应亲自到 公证处 ,在拟定的章程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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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私营 有限公司 是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即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投资经营,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公司设立登记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 公司名称 预先核准,第二阶段━━设立登记。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定义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的资格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代表(指股东)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 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步骤和手续1.领表申请人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领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编委批文复印件,社团法人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股东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派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股东的出资协议。

3.受理审查

公司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受理申请公司登记提交材料收据》(附件)。

公司登记机关于受理之日起10天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取通知书

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申请核驳通知书》。

二、公司设立登记

(一)公司申请设立的时限

1.必须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六个月内申请设立登记;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行审批的,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资格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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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投资经营,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一、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登记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阶段:设立登记。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的资格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代表(指股东)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二)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步骤和手续1.领表申请人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领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编委批文复印件,社团法人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股东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派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股东的出资协议。

3.受理审查

公司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受理申请公司登记提交材料收据》(附件)。

公司登记机关于受理之日起10天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取通知书

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申请核驳通知书》。

二、公司设立登记

(一)公司申请设立的时限

1.必须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六个月内申请设立登记;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行审批的,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资格相同。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榷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按《公司法》第22条要求)

③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股东还应提交所隶属的 国有资产管理局 的产权登记表);

④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⑤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非公司所在地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暂住证;

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⑦公司住所证明(指房产证明或房屋租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

登记机关从受理之日起30天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通知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被核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公司登记材料收据》前来办理领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名手续;如果公司设立登记被驳回,申请人则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榷公司登记驳回通告书》。

三、公司变更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凡符合上述申请公司变更登记范围中1-8种情形之一,申请人凭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向登记机关领榷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法定代表人,&127;还应领榷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变更股东、董事会成员、经理、&127;监事会成员等,还应领取有关表格。

2.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项目的专项批文、证件,包括:

①委托书;

②变更公司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住所证明;

③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④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文;

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新任法定代表的任职文件及其履历表和身份证明;

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提交新旧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公司股东名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提交改变后姓名或者名称的有关资料;

⑦变更公司类型,应按拟变更的公司类型设立条件提交有关文件;

⑧公司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登记事项变化需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3.受理审查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变更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

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于30天内作出变更登记申请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通知书

如果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被核准,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被核驳,申请人凭《申请登记材料收据》领榷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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