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法律责任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20 14:09:04

导读: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是公司解散后的必经程序。公司无论是自动解散还是被强制解散,仅仅是公司解散程序的开始,而不是公司解散程序的结束。公司法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领表) 3.公司人员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授权书(领表) 4.公司依据章程规定做出的 股东会决议 5.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司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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