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业有限公司可以经营哪些范围
【主营业务】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从事之各项
经营范围如下:
1.商贸类别:包括建筑建材、日常生活必需品、各类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科技产品、床上用品、化妆护肤品、玩具以及各种手工艺制品和食品的销售与批发等多领域的商品交易业务。
2.综合类别:除了上述商贸业务之外,本公司还可提供多元化的服务项目,例如: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与策划、电脑图形设计制作、企业形象塑造、商务资讯咨询以及企业治理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也涉及到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及技术咨询等相关业务。
《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
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
公司住所。
二、实业有限公司招募合伙人是不是应该有合同
依据我国《
合伙企业法》之明文规定,凡于有限合伙企业中加盟为新合伙人者,皆须签订一份完备且合法的
合伙协议。具体而言,新合伙人之加入,仅有当合伙协议中有特别约定之际,方可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直接实行。并且,依照法律条文,新合伙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与原合伙人共同签署书面形式入伙协议。当签署该等协议之时,原合伙人需向新合伙人如实地说明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
清算;
(十)违约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实业有限公司可以经营哪些范围”,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