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
财政部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产品品牌以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予以限定,切实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内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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