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调整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每年可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5月5日,陕西省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调整之后的政策规定,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该市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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