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压实有关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据新华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进一步压实有关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修订草案二审稿作出修改:一是规定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冷链物流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相关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保证冷链物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恢复现行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规定,并与部门监管职责相衔接;三是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农产品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作出衔接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