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

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市场相当广阔,一直以来都有着不错的市场商机,值得大家学习了解。大家好咱们继续来讲,关于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见解。

如何网上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1、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2、注册后,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5、登记机关存储电子档案。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网上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1、申请人注册。2、申请人网上申请。3、受理、审核、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5、存储电子档案。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办理营业执照是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一个环节,其一般流程为: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网上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何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

网上怎么申请营业执照,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营业执照办理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开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提高效率,现在营业执照办理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审核,那么网上如何申请呢?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 2、核名,首先想名称大概想3-6个,然后在网上实名登记网页上进行核名 3、确定公司的行业特点、经营范围及注册资金 4、准备好租赁合同(承租方要注意是自己的公司名称),如果是自己房子要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 5、在网上设立登记,编写公司章程 6、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以下业务 1、刻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章、人名章 2、银行开户:去银行预约开设企业的对公账户。不建议从银行账户走账,因为这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开发票不用这样做,这样的话,可以避税 3、税务登记:去地税局登记、国税局网上登记 4、税控申请:税控器开发票使用的。

自己需要准备针式打印机、连上网络的电脑! 5、记账报税:每月1号-15号,申报纳税,每个月所开的发票底联,银行流水单。差旅票。等等的费用票,都交给你的会计 6、社保开户:去本区社保局办理,给你单位人员缴纳社保 三、网上办理营业执照要准备资料 1)公司名称:标准格式是行政区域+字号+行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可以是住宅小区 (3)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招聘专业人员 (4)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代表各个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大小表现 (5)公司类型;分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类型 (6)经营范围;特殊行业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7)营业期限;现在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是长期的,至是每年需要年检,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十年。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在网上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申请人会在网上或手机上收到短信通知;2、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赶紧阅读本文,了解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相关知识,把这些知识用到实生活和工作中。作为对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深度研究者,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内容,希望能通过本文的解答帮助到大家。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江苏常州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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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市场相当广阔,一直以来都有着不错的市场商机,值得大家学习了解。大家好咱们继续来讲,关于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见解。

如何网上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1、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2、注册后,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5、登记机关存储电子档案。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网上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1、申请人注册。2、申请人网上申请。3、受理、审核、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5、存储电子档案。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办理营业执照是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一个环节,其一般流程为: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网上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如何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

网上怎么申请营业执照,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营业执照办理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开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提高效率,现在营业执照办理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审核,那么网上如何申请呢?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 2、核名,首先想名称大概想3-6个,然后在网上实名登记网页上进行核名 3、确定公司的行业特点、经营范围及注册资金 4、准备好租赁合同(承租方要注意是自己的公司名称),如果是自己房子要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 5、在网上设立登记,编写公司章程 6、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二、领取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以下业务 1、刻章:公章、合同章、发票章、财务章、人名章 2、银行开户:去银行预约开设企业的对公账户。不建议从银行账户走账,因为这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开发票不用这样做,这样的话,可以避税 3、税务登记:去地税局登记、国税局网上登记 4、税控申请:税控器开发票使用的。

自己需要准备针式打印机、连上网络的电脑! 5、记账报税:每月1号-15号,申报纳税,每个月所开的发票底联,银行流水单。差旅票。等等的费用票,都交给你的会计 6、社保开户:去本区社保局办理,给你单位人员缴纳社保 三、网上办理营业执照要准备资料 1)公司名称:标准格式是行政区域+字号+行业+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住所;可以是住宅小区 (3)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招聘专业人员 (4)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代表各个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大小表现 (5)公司类型;分为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类型 (6)经营范围;特殊行业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7)营业期限;现在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是长期的,至是每年需要年检,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十年。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在网上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申请人会在网上或手机上收到短信通知;2、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赶紧阅读本文,了解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相关知识,把这些知识用到实生活和工作中。作为对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深度研究者,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常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的内容,希望能通过本文的解答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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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成立公司的基本流程不能盲目,一定要选择自己了解的行业,当然,假如你了解的行业没什么机遇,那么,你也没必要再进入这个行业。所以,这就需要你对新的行业去了解。可能你很少会看到详细介绍注册成立公司的基本流程的文章,因此有了各种困惑,那么,相信你认真阅读本文之后,将会有意外的收获!

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注册公司流程?。

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公司注册,那么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呢?今天,让我们来谈谈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一般来说,在公司注册之前,我们需要准备的是:1定股东:确定合伙人~2.公司名称:可以提供2-3个候选人。其实候选人的名字可以多达10个,但是很多人更喜欢选择什么样的名字,所以提供了很多补充剂。3.经营范围:根据具体经营情况,深圳“市场与质量监督联合会”可以找到同行的业务范围作为参考。

4.注册资本:一般建议根据公司业务设置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现在是认缴制,注册资本从1元起,几十年才能实缴。但注册资本越大越好,有限公司德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责。

比如公司注册资产1万元,那么如果企业破产,只能承担1万元的责任,单公司注册100万元就要承担100万元的责任!5.身份证:全体股东及法人的数字证书用于材料签字。“整个业务流程电子化网上商事注册”流程:1。办理数字证书法人、股东、监事的个人数字证书(适用于工商登记签字的网银U盾,可在四大银行、安全、中信、邮政、农商办理)。

2.填写信息经理进入全流程电子登记系统,按规范格式填写电子申请表上的申请信息,下载PDF电子申请。3.电子签名核对电子申请表信息内容无误后,经办人、公司法人、股东、董事成员等相关签名平均需按要求申请数字证书PDF电子签名应用于电子申请。4.验证签名信息完成所有电子签名后,在连接互联网的前提下完成提交申请,相关签名人信息由网上注册系统独立验证。

5.网上商事登记机关对系统经办人提交的商事登记机关进行审核。PDF检查电子申请内容,一般7个工作日内是否准予登记。6.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并刻印商业登记机关网上审批后,可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刻印完成登记。

以上内容是公司注册的一般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上海宝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注册公司(国内外)、代理记账、注册商标和人事代理的咨询服务公司。与上海各经济园区合作,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司注册和代理记账服务。

解决注册成立公司的基本流程相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方法再多,也需要基于事实,任何的方法都是为最终结果服务的。阅读完关于注册成立公司的基本流程的文章后,大家要正视自己的问题,而只有认识自己,审视自己,才能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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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源城区内资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河源市内资公司注销登记注册事项的申办。2、提供的材料符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办理材料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因公司合并或分立未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栏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裁判公司破产、解散的,提交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提交相关行政机关决定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不提交本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不提交本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即时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核准注销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核准注销通知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核准注销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核准注销通知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源市工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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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源城区内资公司变更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申请人为河源市登记的内资公司。2、提交的材料符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二、办理材料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有关内容及附表6“承诺书”;“变更项目”栏的“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单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由公司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还需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且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填写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的,还需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在公司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变更”栏有关内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增设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或决定内容应包含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此项材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不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已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即时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执照;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通知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营业执照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河源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源市工商局

七、办理费用

附件1第二条?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7项)

国土资源部门

1.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

2.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3.采矿登记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企业注册登记费

5.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6.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

7.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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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可以轻松的应对佛山注册个体户代理的问题,短时间内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你可能不信,但我保证能让你少走很多弯路。那么关于佛山注册个体户代理,中间到底有什么样的经历呢?这篇文章我们带大家了解佛山注册个体户代理的前前后后。

自己怎么在网上注册个体户

1、申请人注册:申请人首次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后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确认,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联网验证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2、申请人网上申请: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之后,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使用数字证书,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3、受理、审核、决定:商事登记机关签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5、存储电子档案:完成所有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存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网上个体户注册流程

【法律分析】:网上个体户注册流程:1、申请人首次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2、填写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后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确认;3、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联网验证个人身份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网上如何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网上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一)申请人注册;(二)申请人网上申请;(三)受理、审核、决定;(四)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五)存储电子档案。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网上个体户营业执照注册怎么申请

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步骤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委托代理人证明(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办理时限为即时。3、审查。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佛山怎样申请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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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注册个体户代理的问题就为大家讲解完了,其实佛山注册个体户代理并不难,难的是自己不能去克服困难,能够坚持下去等等,这是很多人都需要去克服的问题。成功案例的出现总会出现前仆后继的跟随者,毕竟行业的竞争永远都在,关于佛山注册个体户代理怎么解决的打法更是老生常谈了,不断探索是成为在行业内保持活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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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注册公司这样的商事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学者们有不同认识,立法上也少有定位。解析商事登记行为的法律性质固然是一个难题,但对商事登记行为的准确定性是确定商事登记效力的前提,其对于研究整个商事登记制度,从而构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需求的规范化、现代化的商事登记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查士丁尼在《法学总论》中指出:“法律学习分为两部分,即公法和私法。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现代法学一般认为:“凡涉及到公共权利、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级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为公法。而凡涉及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和平权关系的法即为私法。”从对法律的公私法划分理论出发,商事登记作为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存在颇多争论。

学界关于商事登记的性质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商事登记属于公法行为;

2.商事登记属于私法行为;

3.商事登记属于混合行为。“商事登记属于公法行为”的观点认为,注册深圳公司等商事登记行为从本质上说是国家利用公权干预商事活动的行为,是一种公法上的行为。它是作为私法的商法的公法性最为集中的体现。

商事登记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是登记申请人与登记主管机关之间的关系。此时国家机关与商事登记申请人办理登记行为时,不是以民法之机关法人这种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而是行使国家权利。有学者甚至认为,这种行为在性质上可以属于行政行为,它由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登记行为和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核登记注册行为组成。

也有学者认为其属于商组织法的范畴,商组织法有明显的强制性规定,因而属于公法范畴。此观点仅片面地强调国家意志和行政行为在商事登记中的主导位。从现实角度考察,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国家管制的功能,这与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发展历史和计对经济时代留下的惯性思维有关。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最早可溯及秦代,迨至清末比较完善。其实质是一种特许制度,目的仅在于征税,而不是为了保护和监督商业。

到了近代社会,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作为能的管理者,成为指挥整个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的唯一主体。而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下,以行政机构身份出现的商事登记机构无法脱行政权力的约束,而将登记视为一种行政授权。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在传统社会文化背景下所造成的“官本位”想已经根深蒂固,再加上思维惯性的使然,导致人们依然将商事登记为实现经济管制目的的重要手段之一,忽略了当事人在商事登记过中的能动作用,忽略了商事登记中商主体对设立的主体类型、营业范围、投资方式等登记事项同样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享有选择啪权利

这种主张只适合于国家对一切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管制的计划经济运行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该主张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批评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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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商事登记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湖南实行工商登记注册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的登记制度是商事登记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企业可以通过商事登记经营范围系统来进行。

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咨询系统为规范经营范围的描述,使商事主体在申请注册时能够准确有效的选择相应的经营范围、使各许可部门能够即时准确地掌握商事主体注册信息,实现“谁许可、谁监管”,为公众用户提供准确,方便,快捷的咨询服务系统。

二、商事登记所需材料

设立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章程或者协议;

(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信息材料;

(五)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六)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成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七)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商事登记申报方式

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商事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相关许可审批文件。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湖南商事登记经营范围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在湖南进行商事登记经营范围时,可以通过商事登记经营范围系统来进行查询,能更加方便准确的有效的经营范围,若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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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商事登记经营范围是怎样的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 民事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领域,具体表现为公司具有什么样的生产项目、经营种类、服务事项等。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以便开展经营活动。同时,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涉及以下因素:

1、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资金的投入方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以及该项目已经存在或者可能存在的风险。

2、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确定大体的范围,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专业化发展。

3、有利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清公司发展的前景以及努力的方向。

4、有利于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市场竞争的无序状态。

二、设立商事主体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设立商事主体,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章程或者协议。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信息材料。

5、投资主体资格证明。

6、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成员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7、商事登记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外商投资 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商事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相关许可审批文件。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进行登记。非经登记者不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得从事任何种类的商事活动,否则构成非法商事行为。商事登记应就法律规定的商事主体的全部必要事项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咨询:

网友:登记后是否需要公开?公开的途径有哪些?

律师:商人登记后,不论是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有登记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每个人都有权阅览、复制登记簿上的内容,便之做到众所周知。公开登记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1、要在指定的报刊上由核准的 法人 公告。

2、在股东大会公开公司的经营状况。

3、登记机关要向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商事主体登记的范围是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构进行登记,后续变更经营范围同样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程序。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长沙商事登记经营范围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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