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章

2015年10月1日开始“三证合一”

2016年10月1日开始“五证合一”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一、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二、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由于有许多纳税人有税控设备,为了保证税控设备与税务登记号的一致性,所以纳税人五证合一换号后,国税部门不会自动变为新号,而需要纳税人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

三、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一)纳税人在月底前将手中全部发票开具完毕,或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在系统中进行作废操作,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确保发票结存为零;

(二)纳税人月初正常完成抄报税和网上申报并扣税,及清卡或反写;

(三)申报完毕,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和及其他税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办税人员身份证、单位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税控设备,登记号变更,税控重新发行等手续;

(四)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强调注意事项:

1.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验旧,纳税人变更税控设备前请勿领票、开票,变更新号后,再领用发票并按新税号开具; 

2.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能远程清卡,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 

3.纳税人取得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请在变更前认证并抵扣完毕。变更为新号后可能无法认证,需换票; 

4.纳税人变更税控后第二天(注意开票日期)才能取得新18位税号的抵扣联,否则无法通过认证; 

5.纳税人取得的红字信息表尚未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及时开具红字发票,变更为新税号后将无法开具; 

6.辅导期纳税人、“先比对后抵扣”海关缴款书,在旧号期间上传的发票或海关缴款书,应在结果返回确认并抵扣后再办理变更手续。

四、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终止旧的“税库银三方协议”,再按照新的18位号重新签署新的“税库银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

五、税务数字(一证通)证书更换(服务商)

一证通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变更一证通数字证书。可以采取网上变更或到现场变更两种方式。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采用勾选认证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刷新电子抵账系统,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六、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七、涉及号码变更的其他事项(统计局、民政局、网站备案……)

纳税人还要到其他涉及税号营业执照编号的部门逐一办理税号、营业执照的变更,请勿遗漏。

温馨提示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税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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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不容易,创业者除了要应对各种业务上的难题,还要担心各种上当受骗的手段,其中发票的问题就是常发生的欺骗手段,但是这也是可以识别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怎样辨别发票专用章的真假。

根据《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7号)第一条,发票专用章式样。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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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但合同没有专业章涉及内容得话,签订合同无效。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一)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二)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二、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1、公司专用章是公司用于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文件、报告、信函都需要使用公司专用章进行盖印。公司专用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金钱有关的业务。银行收付等与钱有关的业务应盖印财务专用章。

2、合同章是公司与其他公司在业务上达成协议时,在双方订立的合同上盖印的章,盖了合同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若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章只用于商业合同,但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3、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一般情况下是不对外使用的。

三、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二)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三)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五)刻制不同

1、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2、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总结:以上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更窄,实践中有的公司并没有合同专用章,是直接在合同上盖所在公司的公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专业提供合同拟定、代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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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作为企业的重要标识之一,其样式设计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特点,还需要满足法定规定的要求。近年来,随着设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发票专用章样式也呈现出了独特的风格和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下面,我们一起来揭秘一下这些惊艳的设计!

一览众山小!发票专用章样式盘点!

在众多发票专用章样式中,有些设计简约大方,有些则注重细节的雕琢,还有些则独树一帜,充满个性。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简约大方的设计。这类发票专用章通常采用简洁的线条和几何形状,配以醒目的字体,整体给人一种简洁利落的感觉。其次,注重细节的设计则更加注重发票专用章的质感和精致度,常常运用镂空、浮雕等工艺,使其更具立体感和观赏性。最后,独树一帜的设计则是通过独特的图案、颜色和排版方式,使发票专用章在整体设计中更具个性和辨识度。

独特风格!发票专用章样式全新演绎!

当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与创新,力求通过独特的风格来展示企业的个性和品牌形象。一些企业选择以公司标志或标志元素作为发票专用章的主题,以凸显企业的品牌形象。另一些企业则通过与行业相关的图案和色彩搭配,使发票专用章更具行业特色。还有一些企业则选择与艺术家合作,将发票专用章的设计融入到艺术作品中,使之更具观赏性和收藏价值。

除了设计风格的多样化,发票专用章样式还需要符合法定规定的要求。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专用章必须包含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并且要求字体清晰、印章规范。因此,在设计发票专用章样式时,既要注重创意和个性,又要确保符合法定要求,确保发票的合法有效性。

看了上面说的几点我们知道,发票专用章样式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不仅提升了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也为发票管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无论是简约大方的设计、注重细节的雕琢,还是独树一帜的个性化设计,都体现了企业对于专用章样式的重视和创新。未来,随着设计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相信发票专用章样式将继续呈现出更多的惊艳和多样化,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是企业形象展示的重要一环,它既要符合法定规定的要求,又要体现企业的个性和品牌价值。在设计发票专用章样式时,企业应注重创新和个性化,同时确保符合法定要求,以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相信随着设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发票专用章样式将会呈现出更多的惊艳和多样化,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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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是企业的重要标识之一,为企业的形象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个性化的需求增加,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定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还能为企业增添独特的时尚印记,让企业与众不同。

提升形象!打造个性化新发票专用章样式

1、展示企业特色: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应该与企业的特色相契合,能够准确地表达企业的定位和价值观。比如,对于环保企业来说,可以在发票专用章上加入绿色元素,以突出企业的环保理念。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可以在发票专用章上加入科技感强的图案,以展示企业的创新能力。

2、注重细节:在设计新发票专用章样式时,注重细节非常重要。细致入微的设计可以提升发票专用章的整体质感和品质感。比如,可以选择高质量的材料,精心雕刻细节,使发票专用章更加精美。同时,还可以在发票专用章上加入企业的标志性图案或文字,以增强辨识度。

3、与时俱进: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应该与时俱进,跟随潮流。可以关注当前流行的设计元素和颜色搭配,运用到发票专用章的设计中。比如,可以选择简约风格的设计,运用流行的色彩搭配,使发票专用章更加时尚和现代。

时尚印记!新发票专用章样式让你与众不同

1、突出个性: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应该注重个性化,使企业的发票专用章与众不同。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和特点,设计独特的图案和形状,使发票专用章成为企业的独特标识。个性化的发票专用章可以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给客户留下深刻印象。

2、传递价值观: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可以传递企业的价值观和文化。可以在发票专用章上加入企业的口号、座右铭或核心价值观,以展示企业的文化内涵。通过发票专用章传递企业的价值观,可以加深客户对企业的认知和认同,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3、增加互动性: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可以增加互动性,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可以在发票专用章上加入二维码或联系方式,方便客户与企业进行交流和互动。互动性的发票专用章可以促进客户与企业的关系更加紧密,增加客户的忠诚度。

新发票专用章样式的设计是企业形象建设的重要环节,定制独特风格的发票专用章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打造个性化的品牌,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市场竞争力。在设计新发票专用章样式时,应注重展示企业的特色,注重细节和与时俱进,使发票专用章成为企业的时尚印记,让企业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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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其专用章的作用不可忽视。新的发票专用章不仅需要具备实用功能,更需要具备时尚外观,以彰显企业形象。为了满足企业的需求,定制独特风格的个性化新发票专用章成为了当代企业的选择。

现如今,市场上的发票专用章种类繁多,但大部分仅仅是简单的印章,缺乏独特性与个性化。而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展示自己的独特性和个性化。定制独特风格的新发票专用章就成为了企业展示自我特色的一个重要途径。

定制独特风格的新发票专用章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它能够与企业的形象相匹配,彰显企业的品牌形象。无论是在设计上还是在材质上,都能够与企业的形象相契合,增强企业的辨识度。其次,它能够体现企业的个性特色,凸显企业的独特性。通过定制独特风格的新发票专用章,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关注和认可。

时尚外观,彰显企业形象的新发票专用章

时尚外观是新发票专用章的一个重要特点,它能够有效地彰显企业的形象。时尚的外观设计能够使发票专用章更加美观大方,提升整体形象。企业通过定制时尚外观的新发票专用章,不仅能够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还能够增加企业的专业度和信任度。

新发票专用章的时尚外观设计可以从多个方面展现。首先,选择合适的颜色和材质。颜色能够给人带来视觉上的冲击和享受,而材质的选择则能够体现出品质和质感。其次,设计独特的图案和标识。通过独特的图案和标识,能够更好地展示企业的特色和个性。最后,注重细节的处理。细节决定成败,一些小的细节处理得当,能够让发票专用章更加独特和精致。

时尚外观的新发票专用章能够让企业在日常的财务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它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提升企业形象。作为企业的代表,新发票专用章的时尚外观设计能够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加客户对企业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精美工艺,彰显品质的新发票专用章定制

新发票专用章的精美工艺是定制过程中需要重视的一个方面。精美工艺能够彰显品质,让发票专用章更加具有价值感和实用性。通过精心的制作工艺,新发票专用章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并且具备更长的使用寿命。

精美工艺的个性化新发票专用章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选择合适的材质。材质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新发票专用章的质感和使用寿命。其次,注重制作工艺的细节。精细的制作工艺能够使发票专用章更加美观耐用,增加使用寿命。最后,考虑实用性和便捷性。新发票专用章的设计要符合实际使用需求,方便企业的财务工作。

精美工艺的新发票专用章定制能够为企业带来多重益处。首先,它能够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精美工艺的新发票专用章能够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加客户对企业的信任感。其次,它能够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精美工艺的新发票专用章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展示自己的独特性和个性化。定制独特风格、时尚外观和精美工艺的新发票专用章成为了企业展示自我特色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定制个性化的新发票专用章,企业能够与众不同,彰显企业的品牌形象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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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企业经营期间,在开具各类发票时,通常都会涉及到发票章的使用。那么,有关于发票章的使用,有哪些问题需要我们具体了解呢?本文来对发票章七大热点问题进行介绍!

具体来说,发票章使用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7、电子发票没发盖章,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此外,小编还需提示您,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销售方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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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期间,其经常会收取一定的发票。那么,哪些发票是不能报销,一律退回的呢?对于广大企业来说,其务必要对此多加了解,以确保企业记账报税工作的有序进行!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具体说明、介绍。

通常情况下,有关于不能报销,一律退回的发票,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种类:

1、没有交易,完全虚开的发票

这个地球人应该都知道吧,严重虚开的还涉嫌犯罪!

2、有交易,但发票开具与实际不符

比如买的是礼品,但开具的却是办公用品,这种也属于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3、项目名称为“办公用品”的

注意办公用品的发票必须明细到具体的种类,只开具“办公用品”,不合规!

4、发票附带清单不是从税控系统中打印出来的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这种发票不符合规定,不能报销。

5、发票“备注栏”填写不符合规定

备注栏缺失的,退回重开!

6、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

纸质的普通发票虽然不用勾选确认,但是纳税人识别号一定要填写,否则不能报销。

7、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

按照规定,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报销。

注意:

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不用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8、成品油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的,不能报销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没有打印“成品油”字样,说明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9、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填写错误

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填写其他单位的,不能报销。

10、适用税率选择错误的

比如销售货物,却把税率选为6%,这属于不合规发票,退回重开。

以上是对哪些发票不能报销,一律退回的相关介绍。对于企业来说,其如若对对此不够明确,便有必要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财税代理机构获取相关解答,从而以确保企业账务处理的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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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消息,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省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根据《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34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文件规定,2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税收票证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税收票证管理若干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税收票证和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种类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南省税务局”)系统使用的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电子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收入电子退还书》、《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印花税票、《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等。 纳入税收票证管理的税收票证专用章戳有:税收票证监制章、征税专用章、退库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章等。

二、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刻制权限

税收票证监制章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发;征税专用章、退库专用章、印花税收讫专用章等其他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由市级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式样和规则进行刻制。刻制的税收票证专用章戳应当在市级税务机关留底归档,并报河南省税务局备案。

三、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流程

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与税收票证管理人员之间,基层税务机关与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之间,应当办理税收票款结报缴销手续。

(一)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结报缴销

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结报缴销视同现金管理的税收票证时,应当将已开具的税收票证存根联、报查联等联次,连同作废税收票证、需交回的税收票证及未开具的税收票证(含未销售印花税票)一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已开具税收票证只设一联的,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应当查验其开具情况的电子记录。

1.办理结报缴销手续时填写《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连同所收取的税款或税款汇总缴库的相关凭证,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税款结算和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核对无误的,双方互相签章并登记《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册》。

2.代征代售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向税务机关报送代征代售、代扣代收税款电子明细清单,列明纳税人名称、税种、税目、税款所属期、税额、已开具税收票证字号等。

3.税务机关、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印花税票的票款结报缴销时,应当持《印花税票销售凭证》一并办理。

(二)其他税收票证结报缴销

其他税收票证是指,《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收入退还书》、《印花税票销售凭证》、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1.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由税收征管系统按月自动生成《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进行结报缴销。县级税务机关税收票证管理员应当定期查验税收征管系统中数据电文税收票证的开具、作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代征代售人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结报缴销除数据电文税收票证以外的其他税收票证时,应当将已开具的税收票证存根联、报查联等联次,连同作废税收票证、需交回的税收票证及未开具的税收票证一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办理结报缴销手续时填写《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连同所收取的税款或税款汇总缴库的相关凭证,向税收票证管理人员办理税款结算和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核对无误的,双方互相签章并登记《税收票证结报缴销手册》。

(三)基层税务机关与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结报缴销

基层税务机关向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结报缴销票证时,应填制或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打印一式两份《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票管员应对基层税务机关缴销的税收票证进行复审,核实无误的,双方在《税收票款结报缴销单》上互相签章,各持一份,并将其与结报缴销的税收票证一并装订,归档备查。

四、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时限

税收票款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结报缴销。税务机关税收票证开具人员、代征代售人开具税收票证(含销售印花税票)收取现金税款时,办理结报缴销手续的时限要求是:

(一)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应于收取税款的当日或次日办理税收票款的结报缴销。税务机关应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代征代售人按日办理税款解缴入库。

当地未设国库经收处和代征代售人收取现金税款的,按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额度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的标准办理结报缴销,并以期限或额度条件先满足之日为准。

(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应按税法规定的税款解缴期限一并办理结报缴销。

(三)其他各种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时限、基层税务机关向上级或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缴销税收票证的时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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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增值税发票将迎来实时监控时代!那么,在这一背景下,哪些发票存在风险,不能再收取了呢?接下来,本文来对此进行介绍!

一、没有交易,完全虚开的发票

这种发票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罚款,还涉嫌犯罪!

二、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税局2017年16号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三、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

根据国税局2017年16号公告,购买方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取得商品跟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一旦被查,不单单会被税务机关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偷税罪。

四、发票项目名称是食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

现在报销费用的发票,只开食品,或者办公用品之类的笼统的品名已经不能过税务的关了,要附清单,不然就是商品本身的名字。有些企业不管发生什么费用都开成办公用品,这样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税务稽查风险。

五、发票附带清单是自己用A4纸打印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这种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报销。

提示:同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能开具销货清单。

六、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

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必须退回重开!

七、发票上盖了公章、财务章等

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退回。

提醒: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也就是说新版电子发票没有发票章也是可以报销的。

八、发票上盖了圆形的发票专用章

国税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中规定,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所以圆形的发票专用章是不符合规定的,盖有这种章的发票,也是不合规的发票,不能报销!

九、代开的专用发票没有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

代开专用发票,只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再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十、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十一、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有2020年试点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要有“简称”,同时“简称”还得正确,才算合规的发票。

其他类似的:

1、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说明发票不是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这种发票不能报销!

2、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不正确的,如出现“*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属于不合规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税前扣除!因此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让这种错误的出现,使得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

十二、成品油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错误的

十三、成品油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样,说明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注意:增值税卷票没有成品油字样,可以作为正常成品油发票使用。

十四、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填错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否则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十五、成品油发票“数量”填错

成品油发票,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否则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十六、适用税率选择错误的

比如某公司兼营业务,既卖商品又提供服务,会计手抖选错税率。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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