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报税

在企业经营中,公私账户混用一直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顽疾”。许多经营者误认为“公司是自己的,资金随意调用无风险”,却忽视了这种行为可能引发重大税务危机。随着金税四期系统上线和税务大数据监管的强化,公私账户混用已成为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目标。本文从法律风险、典型案例及合规方案三个维度,为企业提供风险防范指南。

一、公私账户混用的四大税务风险
1. 偷逃税嫌疑:资金流向的“致命漏洞”
增值税风险:个人账户收取货款未申报,直接导致销项税额漏缴。例如,某贸易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私卡收取客户货款1200万元,被认定为隐匿收入,补缴增值税156万元并加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风险:股东从公司账户随意支取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若未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归还,视为分红,需补缴20%个人所得税。若企业未将该笔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导致虚增利润、多缴25%企业所得税。
处罚依据: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3条,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虚开发票的“连带风险”
资金回流证据链:当企业公户向供应商付款后,资金又通过私人账户转回,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某制造企业通过公户向关联公司支付500万元“采购款”,次日该款项经关联方股东私卡转回,最终被定性为虚开发票,企业负责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三流不一致陷阱:根据国税发〔2014〕39号文,若货物(服务)、发票、资金流向不一致,税务机关可直接否定交易真实性。
3. 稽查重点:大数据下的“精准打击”
银行数据联网:人民银行与税务总局已实现账户交易信息共享,单笔超过5万元的私人账户交易会被自动抓取分析。
异常指标预警:若企业公户资金规模与申报收入严重不匹配(如公户年流水200万元,但申报收入仅80万元),系统将自动触发稽查程序。
关联账户排查:税务机关可通过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人员的私人账户流水,追溯企业隐性收支。
4. 多重处罚:经济与信用的“双杀”
滞纳金成本: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18.25%,远超一般融资成本。
信用惩戒: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影响发票申领、出口退税、银行贷款等经营环节。
刑事风险:根据《刑法》第201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且超过5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二、典型案例解析:血的教训
案例1:个体工商户的“糊涂账”
浙江某餐饮店老板将每日营业款存入个人微信,全年累计收款430万元,仅通过公户申报收入150万元。税务稽查部门调取微信支付交易记录后,认定其隐瞒收入280万元,最终补缴增值税、附加税及滞纳金62万元,并处1倍罚款。

启示:移动支付账户同样属于监管范围,个体工商户不得以“无对公账户”为由逃避申报义务。

案例2:股东借款的“秋后算账”
上海某科技公司股东李某,三年间从公户转账520万元用于购房、购车,账务处理为“其他应收款”。稽查局认定该笔借款未用于生产经营,且超过一年未归还,视为分红,补征个人所得税104万元,并处0.5倍罚款52万元。

启示:股东借款需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并在年度终了前归还。

三、合规管理三步走方案
1. 账户分离:建立资金“防火墙”
分户管理: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企业必须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日常经营,不得通过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
第三方支付平台备案:支付宝、微信商户需绑定公户,禁止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
公私账户往来规范: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需签订协议,约定年利率(建议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按期计息、还款。
2. 证据链完善:构建合规“护城河”
收支凭证匹配:公户每笔支出需对应合同、发票、物流单据;私人账户代收货款需在当日转入公户并备注交易对象。
股东借款台账:建立借款日期、金额、用途、还款计划的电子台账,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备。
年度资金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异常资金往来(如单笔超过净资产5%的股东借款)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 历史问题整改:化解“存量风险”
自查补报:对过去三年公私混用资金进行梳理,通过“往年账务差错更正”补申报税款。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自查补缴可减免罚款。
分期缴纳税款:对于短期内无力补缴的企业,可依据《税收征管法》第31条,向税务机关申请分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文书补正:股东已用于个人消费且无法归还的借款,应召开股东会确认分红决议,重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高风险场景的应对策略
场景1:紧急情况下的公私账户垫付
合规操作:

垫付资金需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公户,并附情况说明(经财务负责人签字);
超过1万元的垫付,需在次月申报时作为“其他应付款”列支,并计提利息费用。
场景2:小微企业无专职财务人员
解决方案:

使用智能财税软件(如用友、金蝶),设置公私账户混用预警规则;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每月核对银行流水与申报数据,出具风险提示报告。
结语
公私账户混用如同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可能引发税务稽查危机。企业应摒弃“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从账户分离、内控完善、历史问题清理三个层面系统性整改。对于已出现混用情形的企业,建议在2023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完成自查补救,充分利用“首违不罚”“自查从宽”政策窗口期。唯有将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企业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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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请各位老板一定要认真看看。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作进项转出。由此而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国税的金三系统正运用“互联网+”思维,稳步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推广电子发票,加大税收大数据运用,使税收征管从凭个人经验管理向依靠大数据分析转变。

据了解,目前国税的金三系统还没有开放全部功能,就这样都查出不少企业逃税。假如到了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成开放,估计是一抓一个准,100%能够监测到。在此再三郑重告诫各位老板: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千万不要在外面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国税局运用"互联网",依靠"网络爬虫"技术,自主研发的“金三”系统确实很强大!通过推行发票电子底账,逐一实时采集、存储、查验、对比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防范了偷骗税和腐败行为。假如没有真实业务,真的不要再找发票抵扣了,“金三”系统一定会比对出来,一张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金三”系统让税收征管效率呈现几何级倍增!互联网成了挖掘的税收信息的金矿!真的强大到可以让逃税者逃无可逃!

“金税三期”

大数据上线后,较近有不少一般纳税人的公司被税务局预警后评估稽查,结果是交回抵扣的税款,并受到漏缴税款0.5倍--5倍的罚款,还有每天万分之五的税收滞纳金!!!

税务局已经通报提醒各纳税人一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究其原因

基本上都是发票进销数据比对不通过出现的预警,有些老板通过接卖发票电话或者认识的朋友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进项税,为的是少交增值税款,但不知道,您为此埋下了定时炸弹!!!这些卖票的公司等您通过认证后付了钱,过一段时间就会把发票作废或者红冲,有的是用虚假资料注册或者购买一家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后买了一批专用发票,开完卖完再也找不到人了,一旦出现这种问题和情况,税务局会严查到买票公司!

所以千万不要报侥幸心理,再次告诫我们的老板: 现在不是以前了,真的不是以前了,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可能您公司有过类似买票的情况,或者少缴税和不交税,都没有被预警和稽查,但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

再次郑重

提醒我们亲爱的企业负责人:合理避税,守法经营,杜绝预警和稽查!!!

一但成为税务局的问题户,会被税务局严重关注,成为每次省市税务部门大检查和抽查的对象,后果很严重,不堪设想!!!

金税三期有什么样的意义,影响有多大?

金税三期主要做的事情是统一全国国地税的征管系统,从系统层面来看,相对于现有的各省征管系统而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点:

1、第一次在征管系统中建立了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将征管系统划分为面向组织的核心征管系统与面向自然人的个人税收管理系统;

2、将数据利用分析系统独立划分出来,作为单独的决策支持系统。

金税三期的意义官方宣传口径很多,个人看法,较大的价值在于:改变了以前各省国地税部门信息化建设独立发展、数据口径杂乱无章的状态,规范了税收业务数据口径、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化系统事实标准,为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和利用奠定了基础,从而真正有利于推动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般纳税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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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收到预收款,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业务,然而在营改增后,这项业务的发生,对我们企业和财务人员都将是一次“业务革新”,因为,如果企业或财务人员对预收款处理不当,企业将会存在纳税风险。

今天就来和大家讲讲这企业“预收款”背后的税收缴纳与风险规避,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01哪些“预收款”需要预收时纳税?

在我们的工作当中,跟预收款有关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1、汽车销售收“预收款”;

2、交物业费收“预收款”;

3、油卡充值收“预收款”;

4、签订合同收“预收款”;

5、……

而今天要给大家梳理的是,营改增后,哪些预收款在预收时是需要纳税的?哪些预收款在收取时是不需要纳税的?

1、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需要纳税;

2、房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需要纳税;

3、提供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 时,需要纳税;

4、销售“充值卡”收到“预收款” 时,不需要纳税;

5、其他业务收到“预收款” 时,开具发票需要纳税。

02“预收款”在预收时应如何纳税?

1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案例列举

嘉达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湖南长沙,2016年10月5日与贵州市创达贸易公司签订一份房屋建设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创达公司向嘉达建筑公司支付预付款100万元。收到款项后5日内嘉达公司组织队伍进场施工,该项目为包工包料。

嘉达建筑公司在收到“预收款”100万元,应在贵阳市工程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100÷(1+11%)×2%=1.8万

政策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及结合以上案例,我们知道,建筑施工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便发生了纳税义务,根据适用不同的计税方式在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适用税率申报纳税。

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第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案例列举

东方房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湖南长沙,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机构所在地为同一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登记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30日前,2017年2月8日进行了预售,取得预收款100万元。

东方房产公司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100÷(1+11%)×3%=2.7万

政策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结合以上案例我们总结分析如下:

1、房产公司在没有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收到的款项都为预收款,是需要进行税款预缴的。同时,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V2.0.11版本):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项目编码开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纳税义务时间确认,凡是购房合同没有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一律按预收款方式认定;

3、房产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4、先开具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如合同已经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无论是否在约定时间收到款项,均按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时间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提供租赁服务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规定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案例列举

嘉达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湖南长沙,2016年8月份将其2013年在贵阳市建设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城西公司办公使用,《租房合同》上注明年租金为12万元(含税)(月租金1万元),租期为三年,即自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合同签订日为8月25日,约定城西公司在9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了嘉达建筑公司第一年的租金12万元。

嘉达建筑公司应在贵阳市房屋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12÷(1+5%)×5%=0.57万

政策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及结合以上案例,我们知道,企业或个人在提供不动产租赁在收到预收款时,便发生了纳税义务,根据适用不同的计税方式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适用税率申报纳税。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的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有区别的。

4销售“充值卡”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第三条第(一)项规定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第(一)项规定 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列举

佳新连锁超市,2016年11月对外预售“购物卡”,面值2000元/张,城西公司一次性购“购物卡”100张,总金额20万元。

政策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结以上案例我们知道,企业在销售充值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V2.0.11版本):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项目编码开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上就相当于开具了一个“收款收据”,是不需要进行预交税款与纳税申报的。在充值卡进行实际消费时,再根据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业务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案例列举

鑫泰重工与龙诚运输公司签订产品运输合同,委托龙诚运输公司将机械产品由湖南长沙运输至江西新余,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2日内支付运输费的30%,5万元。发票在运输完成后一次性开具。

政策解析

除上以上四项“预收款”有明确的纳税相关政策规定以外,企业收到其他性质的预收款,也就是我们第五项所要和大家讲到的预收款业务。

通过对财税〔2016〕36号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相关规定的分析,我们知道得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这两者是有并列关系的,也就是说要同时存在,才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即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行为已经完成或进行中时,同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这才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了。当然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所以,案例中龙诚公司由于未进行运输,所以即使收到预收款,也未发生纳税义务,因此,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通过对以上不同业务、不性质“预收款”的分析,是你否对企业发生预收款业务时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呢?

因此,当预收款业务发生时,我们必须通过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业务、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等相关业务因素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效的确认纳税与规避风险。

税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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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始于春,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小伙伴们的年初计划都做好了吗?

在此,我们为大家整理了科技行业必看的8个重要工商节点,赶快提上日程吧!

PS:有些事情错过了,再等一年也弥补不了。

1. 企业年报公示

申报时间:1月1日-6月30日

重要性:

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

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2. ICP、SP、呼叫中心、IDC等资质年检

申报时间:1月4日-3月31日

重要性:

《中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诸多行政规定,取得资质企业未按时参加资质年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将按有关规定对所发许可和备案进行注销处理。

如果企业无资质,依然从事相关业务的经营,将会受到罚款,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3-5倍,较高100万罚金,同时责令关闭网站。

3. 所得税汇算清缴

申报日期:1月1日-5月31日

重要性:

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做汇算清缴,或递交材料不全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限期缴纳。限期内若仍延期,可处2000元以上罚款,并加收滞纳金。

4. 社保缴费基数跨年变更

变更时间:6月-7月

重要性:

社保局每年会公布一次本年度社保缴费的较新基数(通常在6~7月份)。

基数公布后当地所有单位都需要重新确认(申报)员工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

如果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保基数,社保缴费将按照单位上月缴费的110%计算;如果单位未按时申报公积金基数,公积金将无法办理任何业务,同时银行会停止扣款。

5. 残保金缴纳

缴纳时间: 7月-9月

重要性:每个单位需保留2名残疾人岗位,若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公司,按其差额及相关计算公式,计算并交纳残疾人保障金。

6. 公司所得税预交

时间: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

重要性:税法规定,纳税人(企业)应在季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交所得税税款。

7.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准备期:1-6月份,具体申报日期,科委每年4-6月份公布具体申报时间。

重要性:享受企业税收减免、政府采购、银行信贷、政府扶持等必备资质。主要申请主体为科技型公司。

8.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申报期:4月-6月

重要性:科技型公司,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可获得20-50万元;一般创新项目较高100万元;重点创新项目100万元-200万元。此部分费用为政府无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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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公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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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创业者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的公司还没开始营业也不盈利,基本没有什么账务,为什么还要记账报税?今天,我们就从以下三点来解答大家的疑惑。

一、做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取营业执照后十五天内要设置账本,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二、报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现在小规模企业一个季度的开票量不达九万元的话,就可以零申报噢。不做账不报税会怎么样?不按税务局的规定时限纳税申报的,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超期更长的,将还会加收滞纳金;对于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更具情节严重程度,出于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连续3个月不到税务登记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登记机关将对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给于注销的处理。当税务登记证被税务局注销之后将不可能再被恢复,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证照都会因为税务登记证的注销而相继作废。税务登记证的注销而未取得税务登记机关的同意注销通知书,那么,即使向各个发证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的其他所有证件都不能申请注销而相继作废。

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信息将被相关登记机关收录,进入黑名单。对以后的贷款、再次投资创业、出国等都将受到影响。所以,即使公司还没开始营业也没有盈利,也要树立记账报税的意识,避免出现偏差。

另外,创业之初,创业者可以选择将记账报税的工作进行外包,减轻人力和资金成本,例如在创业萤火平台就能办理代理记账和税务代办的相关事宜,资深会计团队更可靠,且明码标价只需2000/年。

代理记账记账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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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

这看似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建账过程可以看出一个人会计业务的能力,以对企业业务的熟悉情况,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企业应如何建账。无论何类企业,在建账时都要首先考虑以下问题:第一,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第二,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第三,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

建账的基本程序是:

第一步:按照需用的各种账簿的格式要求,预备各种账页,并将活页的账页用账夹装订成册。第二步:在账簿的“启用表”上,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册数、编号、起止页数、启用日期以及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会计主管人员在本年度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名或盖章,以明确经济责任。第三步:按照会计科目表的顺序、名称,在总账账页上建立总账账户;并根据总账账户明细核算的要求,在各个所属明细账户上建立二、三级明细账户。原有单位在年度开始建立各级账户的同时,应将上年账户余额结转过来。

第四步:启用订本式账簿,应从第一页起到较后一页止顺序编定号码,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应按账户顺序编本户页次号码。各账户编列号码后,应填“账户目录”,将账户名称页次登入目录内,并粘贴索引纸(账户标签),写明账户名称,以利检索。

创业萤火提供专业的代理记账服务 详情可咨询客服人员。

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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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做的越大,销售额越多就越应该尽早的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好处呢?下面,就来为大家总结一下。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五大好处: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比如像华为、联想、惠普等,均需供应商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才展开合作。

2、在记账报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4、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比如说: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团队,让自己的企业发展更上一步。

记账报税税控器一般纳税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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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账?开始记账入册直到结算的全过程以及其中的环节都叫做账,是指会计进行帐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如何更准确、更合理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成为很多会计必修的一门技术。除现金账、银行存款账、总账外,至少要一本三栏式账(登录往来等科目)、费用账(即多栏账,十七或十三栏都可以),如固定资产多,还应有专用的固定资产账本,如果是制造企业,还应有生产成本账。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粉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设置以下法定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针对不同纳税人的做账要求及建议: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业户,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注册会计师或者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市)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对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所得的,其电子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但应按期打印成书面记录并完整保存;对于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通过电子计算机正确、完整反映其收入、所得的,应当建立总账和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其他账簿。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账软件、程序和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备案。

查账征收的企业,科目设置当然要符合会计制度,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明细账——总账——报表,一样都不能少。在符合会计制度的前提下,也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角度,既要让使用者方便查询相关信息,又要简捷明了。收入的确认,应当符合会计有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是企业与客户核对无误后,同时开具销售发票。用现金收付,从原则上讲应当符合国家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有发票的买卖,尽量通过银行收付。

另外,编者建议小微创业者的做账可以委托给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例如创业萤火,从业三年以上的会计师,专业又贴心,每年的费用也只要2千元,这样既能保障专业性,又能节省大量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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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经营中,企业避免不了会遇到报销问题,那么,这些差旅费、电话费、医疗费等费用,该如何报销呢?下面,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各种费用的报销方法。

1.小企业工资及相应级别报销管理制度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处理思路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银行存款然后进行分配作下面的会计处理: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管理费用(管理人员)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2.报销的车贴、话费是否需合并薪酬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报销的旅游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4.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跨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员工报销没有发票该如何处理?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5.公司员工的电话费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关于通信费的税前扣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相关规定发放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补贴,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处理。票据为个人名头的个人通讯费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6.私车公用?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文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7.国外票据是否可作为报销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外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8.员工报销个人的医药费能否税前列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9.员工报销过路费是否计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10.电子客票是否能作为报销凭证?根据京地税票[2006]248号文件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11.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发票一般按照权限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但是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印制专业发票,比如机票就是特殊的发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门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有使用收据的现象。严格地说,这里说的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报销凭证。12.报销的餐费和医疗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员工的中餐费用和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现金然后摊入成本费用: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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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发票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在确认企业收入,确认企业成本费用等过程中,均以发票为基础确定。对于企业来说,解决好发票涉税事项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接下来,小编就为您介绍下发票涉税事项操作的六个小窍门,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1.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条件?答:纳税人必须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办理了税库银三方协议登记且验证通过,并持有CA证书。2.为什么取票人身份证号码下拉框为空?答:因为纳税人没有维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票人,请点击页面上的“取票人(联系人)维护”或首页的“办税人员”进入办税人员维护页面,在相应的办税人员信息中“网上代开发票”前打勾,再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即可。3.为什么我已经维护了取票人,但还是无法选择取票人?答:可能是因为页面缓存引起的,请纳税人关闭页面,再清空浏览器缓存后重新进入页面即可。4.如果网上扣款失败,如何处理?答:请去办税服务厅窗口现场处理,请勿在网上对同笔业务再次发起申请。5.购买方信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后,自动带出企业信息,但在保存时提示“存在非法字符”,如何处理?答:可能因为部分企业名称中含有全角的括号或&字符,导致无法保存,请纳税人将全角符号改为英文输入法下的半角即可。6.购买方信息会保存吗?答:网厅代开发票会自动保存纳税人上一次填写的购买方信息,当纳税人下次还要给同一购买方开具发票时,只要输入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系统就会自动带出上次保存的信息,方便纳税人开具。7.征收品目中没有我想要开的品目怎么办?答:需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后才能选择想要开具的品目。另外,目前网上办税服务厅无法代开租赁业及交通运输业品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核定了这两类品目的纳税人依然无法在网上看到相应品目。二、增值税发票验旧1.网上增值税发票验旧模块可以验旧哪些发票?答:可支持验旧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2.网上增值税发票验旧每天可以验旧几次?答:每天只支持验旧一次。3.网上增值税发票验旧为何点击了开始验旧,显示无验旧数据?答:发票需报税后才可验旧。三、普通发票验旧1.网上普通发票验旧模块可以对哪些发票进行验旧?答:目前支持通用机打发票验旧。2.网上普通发票验旧每天可以验旧几次?答:每天只支持验旧一次。3.网上普通发票验旧为何点击了开始验旧,显示无验旧数据?答:需完成明细数据采集后才可验旧。四、发票票种核定1.发票票种核定事项可以申请哪些内容?答:该事项可对纳税人已核定发票的数量、单张发票较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较高开票限额除外)进行变更,也可以申请新增发票种类,还可以对企业购买发票的人员信息进行维护,修改、新增购票人员信息。2.为什么我选择变更或新增通用定额发票后,“每月较高购票数量”、“每次较高购票数量”、“持票较高数量”无法填写?答:对于纳税人申请新增或变更定额发票的,无须填写数量,直接填写表格左上方的“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例如国税通用定额5元的,一本50张,如纳税人每月需购买十本,则累计购票金额填写的数字应为2500(5×50×10)。五、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1.我企业本月发票不够用了,应该如何申请?答: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临时增加发票用量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用票申请。您通过“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事项”申请办理。2.申请期限起能否选择本月首日?答:申请期限不能早于申请日期。3.发票种类中无本次需要领购的发票应如何解决?答:请先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发票票种模块中确认已核定该种发票。4.如申请定额发票,应如何填写表单?答:如纳税人申请的票种为定额发票,则“申请特批数量”、“每月较高购票数量”不可填写,“定额发票申请特批金额”必填。5.“申请特批数量”、“定额发票申请特批金额”是否需要加上原来已核定的数量或金额?答:不需要,仅需填写本次需要申请增加的数量或金额。六、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1.什么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已报税证明单?答:该发票已报税且该发票所属期的增值税申报表已进行申报后才能申请开具。2.页面上的所有内容都需要自己填写吗?

答:对于购买方纳税人为本市企业的,输入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后回车,系统会自动带出购买方纳税人名称。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报税日期”、“纳税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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