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

一、残保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否则应当缴纳残保金(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二、残保金如何申报缴纳
1、打开百度搜索页,点击【国家税务局xx电子税务局】
2、在申报界面,找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点击后面的填写申报表;
3、进入申报页面,先要核对公司的名称、地址等,再核对税款所属期;
4、核对无误后,先填写上年的工资总额,再填写上年的职工人数,最后核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否正确;
5、核对无无误后,填写好工资和人数和经办人名称,所有的数据都填写好后,点击下一步,最后点击申报即可。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残保金缴纳比例是多少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缴纳“残保金”方面的困扰。那么,什么是残保金?关于残保金,企业都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何为残保金?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其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未设地方税务局的地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2、如何免缴残保金?

  企业若想免缴残保金,那么就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使其达到一定的比例。具体来说,其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标准:

  (1)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但其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而定。当前,北京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7%,上海为1.6%。这即是说,企业只有达到上述比例,才能够免缴残保金。

  (2)雇佣要求

  企业免缴残保金的雇佣要求为: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其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另外,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可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也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残保金费用如何计算?

  通常,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上海一家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16960元,公司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300人,无残疾人。那么,其所需缴纳的残保金数额=300*916960*1.6%,即4321696元。

  4、企业不按时缴纳残保金有何后果?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需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以上为企业所需了解的残保金相关事项说明。当前,关于企业残保金缴纳,我国还出台了一些减免政策,如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为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因而,有关企业残保金方面相关规定和政策,企业还应多多加以关注和重视。

阅读全文>>

  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残保金缴纳相关问题。不少新开业的企业经常会被其弄得“一头雾水”。什么是残保金?残保金征收标准如何?我的企业需不需要缴纳残保金?企业进行残保金缴纳,究竟应该如何进行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回答。

  1、什么是残保金?

  企业通常提及的“残保金”,即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一般而言,未按政策要求安排一定比例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需按时缴纳残保金。

  2、2019残保金征收标准

  现如今,我国残保金征收标准具体如下:(1)人数要求。当前,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而定,其中北京地区为1.7%,上海地区为1.6%)。(2)雇佣要求。通常,企业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企业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另外,企业如若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可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3)费用计算。有关残保金计算,其一般按照上年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残保金缴纳额=(上年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企业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企业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判断自身是否应该缴纳残保金,可根据上述残保金征收标准来判定。

  3、企业如何缴纳残保金?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1)企业提交申请。对于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来说,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企业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确定企业所需缴纳残保金数额。(3)企业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适时完成残保金缴纳。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残保金的企业也要进行“零申报”。

  以上为2019企业残保金征收标准及如何缴纳相关事项说明。对于企业(尤其是新成立的企业)而言,其一定要对上述事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从而确保残保金申报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另外,还需明确的是,残保金缴纳最好不要逾期,否则,企业会收到有关部门警告,并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追缴欠缴数额外,还需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所以,有关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企业经营者需予以高度关注和重视。

阅读全文>>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7月30日,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对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见附件)申报2018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18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1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天津市保障金按照“天津市社会平均工资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孰低”原则征收。

  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申报表格请到市残联网站:www.tjdpf.org.cn,首页-办事指南-就业创业-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一)《天津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二)《个人收入统计明细》(税务系统打印)。

  (三)首次申报残疾人职工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须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2018年新开办的用人单位,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因单位注销需提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须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因其他原因,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审核并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市和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址、电话

阅读全文>>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很多企业由于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残保金。那么,什么是残保金?残保金如何计算?又应如何缴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所谓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通常,残保金缴纳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未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下面是有关残保金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的具体说明。

  1、残保金计算方式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其中,北京地区为1.7%,上海地区为1.6%。

  (1)残保金计算方法

  一般情况下,残保金是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北京地区残保金征收标准为:应缴纳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残保金缴纳方式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其在申报时应真实、准确地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然后再按如下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1)提交申报材料。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北京地区为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提交《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由该主管税务机构进行审核。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请表》。

  (2)申报缴纳残保金。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残保金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由保障金征收部门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3)残保金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保金,其既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通过上门申报的方式来进行。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缴纳,其都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对于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也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零申报”。

  以上为残保金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的相关说明。可以说,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对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具体操作,进而确保企业实现健康、有序地经营发展。

阅读全文>>

当前,对于市场中诸多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会涉及到残保金缴纳。因此,有关于缴纳残保金需要了解的事项就备受企业关注。接下来,本文来对此进行具体说明、介绍!

一般来说,有关于缴纳残保金所需了解事项,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为什么要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目的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2、残保金申报时间

通常,残保金申报为每年8月份起,到年底结束。部分地区2022年的最后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有些地方会有延期,注意看当地的要求,及时跟进当地残保金缴纳相关政策。

3、残保金征收对象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支持残疾人工作,缴纳残保金的根本目的是引导、鼓励用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所以,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缴纳残保金。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雇佣残疾人的话,就要缴纳。

4、残疾人就业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地区比例不太相同,一般是1.5%左右,以北京为例: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

5、不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所以,一定要按时申报残保金!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阅读全文>>

众所周知,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很多企业都对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格外关注。那么,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计算和申报?接下来,本文将带广大企业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1、残保金减免政策

(1)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残保金。

(2)在职职工超30人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行分档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这个各地也有不同,如河南税务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6%(含)以上免征。

(3)除了政策减免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缓缴。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在办理保障金年度申报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度申报审核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2、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所在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举个例子:

(1)A公司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40*1.5%=0.6人,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6/12=0.5人(按残疾人当年实际在职月份折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0.5/40=1.25%>1%;河北省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5%,A公司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安置比例大于1%小于1.5%,按政策规定石门公司可以享受50%的减免。

(2)2019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16961696/40=516960元<68068元(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为68068元),应以516960为计税基数;

(3)A公司2019年应缴纳残保金=(0.6-0.5)*516960*50%=2500元。

以上是对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以及残保金如何计算和申报的相关说明。对于企业来说,如若对上述残保金相关事项不够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作详细把握!

阅读全文>>

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是需要按要求进行记账报税的。而关于个体工商户报税,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涉及的税种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有时也会涉及到印花税等。那么,个体工商户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当前,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如下这些:

一、个人所得税减半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优惠政策是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优惠政策,而不是收入金额,如果是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是可以享受的。

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二、六税两费减半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其中,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还有进一步的优惠政策,即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

自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残保金无须缴纳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增值税免税

如果个体工商户是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那么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五、留抵退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参照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参加评价,并在以后的存续期内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对于已按照省税务机关公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参加纳税信用评价的,也可选择沿用原纳税信用级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六、捐赠优惠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以上是对个体工商户常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介绍。对于对个体工商户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够了解的经营人员来说,可对文中介绍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具体把握!

阅读全文>>

一、定义

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二、相关知识

残保金是适用于中国国情,按年度缴纳的专项资金。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残保金的相关知识内容吧。

残保金是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缴纳的。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

比如说,如果企业有100个员工,那就需要1.5个是残疾人员工,如果达不到,就必须缴纳残保金。

是不是所有用人单位都要缴纳残保金?

不是,有一些情况是可以减免或缓缴残保金的。

比如:1、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2、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残保金。

3、用人单位遭遇台风、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残保金应缴额。

三、有关于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大部分城市比例为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今年,有啥不一样?

去年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完善残保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这个文件大家不需要去看,对咱们来说重点就3点:

1、明确30人以下的企业不需要再缴纳残保金,而以前是30人以下且成立3年内。

2、分档征收。

3、最重要的一点: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过去计算在劳务派遣公司,改为计算在被派遣用工的单位。

残保金是一份重要的专项资金,征收残保金不仅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积累了资金,同样积极深入的拓宽着税收服务领域,为促进残疾人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这遍文章对您有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财税方面的知识或需要财税方面的服务,可以登录创业萤火官网,我们期待您的到来。

阅读全文>>

在个体工商户日常经营期间,其经营者普遍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即: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社保/残保金/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吗?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作具体了解!

一、社保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的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才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对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未作强制性的要求。

二、残保金

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增值税

1、属于增值税政策中的个人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财税(2016)36号),如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财税(2016)36号)

2、一般纳税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不管公司性质还是个体工商户,连续12月的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这个划分标准和公司是一样的。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特殊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

(3)补充规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四、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以业主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备注】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从个体工商户取得“工资”按照也是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4、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1)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3)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五、特殊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