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

近年来,伴随着电子商务行业的迅猛发展,市场中电商公司数量也日益增多了起来。而在电商公司经营期间,其也涉及到记账报税等相关工作。那么,电商行业怎么缴税?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作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有关于电商行业在缴税过程中所需明确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1、平台经济中的自然人能否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主要看是否做了税务登记。自然人持续开展业务,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并选择按期纳税的,可以享受。自然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不能享受增值税的优惠,只要达到起征点就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起征点指的是:按期纳税的,51696至2万元;按次纳税的,300元至500元。

2、平台企业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同其他企业相同,区分不同的情形来适用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

使用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情形: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可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有两种情形:

(1)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对方为个人的每次支出不超过500元;

(2)支出项目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

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按照业务实质判定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多退少补。

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经营所得税率表,按年计税。

综上,电商行业缴税情况与其他企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也体现出税收法定的原则以及税收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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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灵活用工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在我国政策法规的不断规范下,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企业逐渐从传统雇佣模式向多元化用工转变;特别是新的发展战略不断变化,在企业转型升级和人口老龄化逐渐消退的背景下,企业也开始主动寻找更灵活的用工方式。

那么,灵活用工有哪些模式呢?下面创业萤火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资源派遣、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动力租赁、员工租赁,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派遣机构派遣劳动者到其他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支付的事实发生在派遣劳动者和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美国,后来传播到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以跨区、跨行业进行,年薪一般为2-3万。

劳务派遣工一般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如清洁工、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一旦劳动者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将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薪为主的就业方式。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实习生

没有经验的学习者,简称实习生,一般是指某一专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中职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他们属于非正式员工,通常以日薪计薪。

实习生又分为毕业生和即将毕业两种类型。雇佣实习生的目的是处理短期的额外工作,并培养正式雇佣的员工。

4、兼职

兼职工作与全职工作不同,它是指员工在自己的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位。兼职者除了获得自己本职的工资外,还可以按照标准获得兼职工作的其他工资,即除非主要工作以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份工作称为全职工作。

5、返聘退休人员

退休再就业是指员工已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然后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的行为或者状态。

6、业务外包

业务外包(Outsourcing),又称资源外包,是指企业整合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资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发挥其核心竞争力和提高企业对环境的快速适应性一种管理模式。企业为了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竞争优势,将其非核心业务交由合作企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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