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高新企业人才可落户上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www.yinghuodd.cn)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高级职称目录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中,关于“高级职称”条件的具体要求是?
解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可参考以下职称系列目录:

序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1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2社科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3科学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4卫生技术主任医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主任技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副主任技师社区主任医(药、护、技)师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5工程技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6农业技术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7新闻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8出版编审副编审9图书、资料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10文物博物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11档案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12工艺美术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13技校教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4体育教练员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15翻译译审一级翻译16广播电视播音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17会计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18统计正高级统计师高级统计师19经济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20实验技术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21中专教师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22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23艺术一级编剧一级导演(编导)一级演员一级演奏员一级指挥一级作曲一级作词一级摄影(摄像)师一级美术师一级舞美设计师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一级文学创作一级演出监督一级舞台技术一级录音师一级剪辑师二级编剧二级导演(编导)二级演员二级演奏员二级指挥二级作曲二级作词二级摄影(摄像)师二级美术师二级舞美设计师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二级文学创作二级演出监督二级舞台技术二级录音师二级剪辑师24公证员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25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26船舶技术正高级船长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高级引航员27民航飞行技术正高级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讯员、飞行机械员)一级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讯员、飞行机械员)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该怎么申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该怎么申请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方式有哪些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最常见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高级职称或一级技能持有者
2、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
3、个人3年内纳税100万‍
上述三种人才引进落户方式中,最普遍的还是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引进,通过以往公示名单可以看出,一般成功落户者的单位都属于高新技术领域,那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 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方式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解读
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上述条件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上述条件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政府表彰项目由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四、上述条件第(一)款第3项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五、上述条件第(一)款第4项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六、上述条件第(二)款所称“重点机构”,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委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由市商务委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正常运营且在认定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人员。
上述条件第(二)款第5项引进的人才,应具有1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符合上述条件第(二)款第6、7项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核心业务骨干,且具有2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七、上述条件第(三)款第8、10项引进的人才,所获荣誉(奖项)应具有个人证书,且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荣誉(奖项)5年内申请引进。第(二)款第7项、第(三)款第9、10项所称“技能类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公布)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八、上述条件第(四)款第11项所称“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是指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经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备案)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创业人才。
九、上述条件第(四)款第12项所称“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是指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须经上海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十、上述条件第(四)款第13项所称“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是指已经完成在本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
十一、上述条件第(四)款第14项所称“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是指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十二、上述条件第(四)款第15项所称“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家: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不低于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且上年度应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失信信息记录。

十三、上述条件第(五)款第16项所称“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范围如下:
1.航运专门人才
(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
(2)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
(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
(4)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
(5)具有民用航空器维修执照、飞行签派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
2.传统医学人才
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
3.体育专门人才
经市体育局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体育赛事奖项的体育专门人才。
4.文化专门人才
经市委宣传部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文艺文化类奖项的文化专门人才。
十四、上述条件第(五)款第17项所称“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是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第(一)款第1项至第(五)款第16项、由本市各区、重点区域经决策程序审议、公示后自主审批引进的人员。
十五、用人单位引进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引进人才的业绩、贡献等进行评价后出具评估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推荐意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集体商议评定。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止申报之日)相应的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2、科创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风险投资运营人才、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企业家。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家属可以随迁吗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家属可以随迁吗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十二条,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此处所称"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岁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引进人才家属随调随迁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凭证。16周岁及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凭证。配偶随调(或随迁)的,需提供在沪参加社会保险凭证(或退休、失业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凭证。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
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市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预审通过,并告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四)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按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家属可以随迁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流程及申办材料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流程
1.本市代理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的材料后,将对材料进行预审,如果材料齐全有效给与预审通过。通知用人单位现场提交书面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授权的相关部门应在现场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授权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通过的材料审核。
3.经审核批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将在相关政务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4.如对公示无异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数据共享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按照办理上海市户口迁移市公安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办材料
在本市“一网通办”系统中,如果材料信息可以通过调用电子证书、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申办材料信息的,可免予提交纸质申办材料。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
(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且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同意接受落户单位、亲属房屋或租用公房的产权证凭证;
(六)与申请条件相应的材料。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基本流程及申办材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
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市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预审通过,并告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四)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按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家属可以随迁吗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第十二条,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此处所称"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岁及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引进人才家属随调随迁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其《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凭证。16周岁及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凭证。配偶随调(或随迁)的,需提供在沪参加社会保险凭证(或退休、失业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凭证。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阅读全文>>
上海人才引进中的工作业绩应该如何填写?(工作业绩填写格式)
上海人才引进中的工作业绩应该如何填写?(工作业绩填写格式)
申报过落户的朋友都知道,申报内容中有一项是需要填写工作业绩的,要求500字以内,但是很多朋友并不知道应该如何填写,今天,创业萤火把核心点分享给大家作为参考。
人才引进申报的都是单位急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因此,工作业绩应该重点真实、客观、详细地描述申请人在单位的工作情况、科研成果、以及专业特长,如果申请人是管理层,那么应该重点秒速管理方面的工作业绩,给公司带来的贡献等等。简单一点说,就是要通过工作业绩来反应申请人对单位的紧缺急需性。

格式如下:
1.申请人在单位的任职情况;
2.申请人所在职位的工作内容、参与的项目、研究课题,在项目中承担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3.申请人取得的工作成效,如给单位带来的效益、某一领域取得的影响和突破、在团队管理和队伍建设方面做出的贡献等。
准备申报落户的朋友,工作业绩一定要重视起来,直接会影响你的落户成功与否。
以上是创业萤火小编整理的上海人才引进中的工作业绩应该如何填写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