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税

公司开办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缴纳这样那样的费用,各种税务都是必须要缴纳的,对于很多的朋友来说可能会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自己的公司没有办法开办下去。那么注销公司就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有的朋友因为没有完善整个注销的流程而导致账号被查封。因为自己的公司注销过程中没有及时的缴纳税务而导致自己被列入黑名单,这个对于很多的朋友来说是很重要的事情。地税注销需要补什么税对于很多的朋友来说确实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开公司注销那么你需要进行税务的清算,这个是因为公司的开办是你自己的事情,但是你欠下的再无必须自己承担偿还,税务更是如此。

1.地税注销需要补什么税没有缴纳什么影响

如果要是以注销为名没有及时的进行偿还或者不偿还那么就会被受到法律方面的制裁,国家规定违反税法的要处于五倍的罚款,甚至会出现因为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而被处以五倍的罚款。甚至会出现一些被查封银行卡的问题导致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注销公司必须要去国税局进行一个税务的清缴。如果没有缴纳那么就是给自己揽事情,那么必然是要活该后续的一些事情都受到影响。

2.地税注销需要补什么税?

公司注销需要补交的税务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房屋的租赁税、实收资本印花税以及各种税款以及罚款。如果是一般的纳税人公司那么注销的时候公司已经第六增值税的资产补缴增值税,股东的权益部分应该缴纳所得税,按照税务局的核定缴纳。这些税务都是很重要的,如果税务没有及时的缴纳清楚那么对于公司各方面来说会存在很多的问题,想要注销那么必然要做到面面俱到,这样才不会给自己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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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作为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吸引了众多国内外企业前来注册公司。注册一个公司是一个复杂而需要耐心等待的过程,其中之一就是需要补税。那么,海南注册公司一般多久需要补税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1. 补税的概念和意义

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补税是指公司在完成注册手续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规定,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应的税款。补税是企业法定的义务,也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2. 补税的时间节点

在海南注册公司后,一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开始补税。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海南注册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相关登记手续,并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补税。

3. 补税的具体步骤

补税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核定纳税人资格:注册公司需要确定自己的纳税人资格,这是补税的前提条件。

(2)缴纳税款:根据海南的税务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缴纳的税款种类和金额,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缴纳。

(3)申报报税:注册公司需要向税务部门申报相应的纳税信息,包括纳税义务、纳税期限、纳税申报表等。

(4)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将对注册公司的纳税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纳税金额和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5)领取税务登记证:经过审核后,注册公司将获得税务登记证,这是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

4. 补税所需时间

补税所需的时间因各种因素而异,一般情况下,从补税申报到领取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还取决于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注册公司的配合情况。

5. 补税后的事项

一旦注册公司完成了补税手续,就需要及时办理相关税务变更手续,以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这包括更新纳税人信息、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等,以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

综上所述,海南注册公司一般需要在注册后的30天内进行补税,补税所需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补税是企业法定的义务,也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只有合法纳税,企业才能正常经营、稳定发展。补税是注册公司过程中的一道重要手续,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进行补税,并及时办理相关税务变更手续,以确保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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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1696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办理时间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2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 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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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至6月30日,可以进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需要在3月15日之前办理,需要提前预约。那么,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怎么知道自己是退是补?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告》第三条明确了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类则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实践中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时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主要如下: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1696元/月);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二、怎么知道自己是退还是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1696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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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看起来很麻烦,但实际操作中都是系统自动计算的,简言之,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三、哪些人无需办理?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四、就不补税会怎样?

有人说了,退税我就要,如果需要补税,我不理它不就完了!

真不是这样呦~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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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杭州市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对朱宸慧(雪梨)和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的行为进行处罚,两人分别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达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消息一出,迅速登上热搜,舆论热议的背后,需要一些冷静分析,解读几个关键问题。


一、网红主播如何逃税?


这两个主播偷逃税款的模式完全一样,都是通过在广西北海、江西宜春、上海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来偷逃税款。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最高税率都是45%,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的最高税率是35%,通过这种转换,税率就降低了。但是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往往会计核算不健全,没有账可以查,所以我们出台了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像广西北海、江西宜春等地,为了吸引税源,核定征收率往往非常低,实际税负可以降低到10%以下,网红主播就利用了这一点来逃税。


以雪梨为例,8446万元的收入如果依法纳税,要交3780多万元,但实际上她只交了几百万元,最后杭州税务局查实她偷逃个人所得税3037万元。因此需要补缴税款,加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一倍罚款,合计6555万元。


偷逃税款的罚款通常是在50%至五倍之间,基于涉案的两个人在税务稽查立案之后比较配合,在案情查实之前就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所以杭州税务局就给了一倍罚款。


当然,网红主播的逃税手段并不限于此,还可能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分拆隐匿收入,那就属于“丧心病狂”了,参考郑爽逃税案,可以领到五倍顶格罚款套餐。


二、“个独核定征收”究竟是税收筹划还是逃税?


很多了解税收的人可能有困惑,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不是允许使用的税收优惠吗?怎么变逃税了?还有很多媒体朋友咨询,税收筹划和逃税的边界在哪?


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使用核定征收政策本身算是税收优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的初衷是针对那些雇不起专业会计、没有健全的账目资料的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既然没有账可以查,为方便征管,干脆核定征收。


对那些年收入已经几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的网红主播来说,他说他雇不起个会计你能信?所以,我个人觉得,如果网红主播们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建立健全账目资料,配合税务局查账征税,将个人所得税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的45%降低到经营所得的35%,老老实实缴纳税款,是属于合理合法的范围,不会因为你是网红主播就歧视你,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筹划。


但如果网红主播能建账而故意不建账,专门挑那些需要税源的税收洼地去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超低的核定征收率,进而虚构业务,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开票,通过分拆收入进一步减少纳税额,缺少合理的商业目的,税收流失非常严重,这没什么可说的,就是逃税。


显然,这种操作网红主播大概率是不懂的,背后有人“指点”。杭州税务局发现李某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这俩网红主播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这真是“艺高”人胆大,还敢干扰调查。可以想见,李某当年肯定是拍着胸脯给两位主播保证,“这是税收筹划,没问题没风险!”但他是基于过去制度不健全、征管有漏洞的“经验判断”,貌似专业实际业余。在制度不断完善、征管不断优化的当下,温馨提醒李某这些所谓的“税收筹划专家”,不要提供这种“以筹划之名行逃税之实”的建议,依法纳税才是最大的筹划,你可长点儿心吧!


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导致的税收漏洞在2018年范冰冰逃税案时就已引起税务机关的高度关注,并着手堵塞漏洞。今年以来,江苏、上海等地已明确所有新设个人独资企业一律查账征税,不允许核定征收。由此也能理解雪梨注册的一堆个人独资企业中,广西北海和海南的依然存续,而在上海成立的几个营销策划中心和工作室均已注销。


三、网红主播被罚,会不会引发一波补税潮?


电商、直播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税收流失极为严重的问题。对直播行业加强税收征管是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应有之义,也只有做到公平纳税,才能促进直播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对新兴业态发展的态度是包容审慎,但绝对不会纵容疯狂逃税。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要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网红主播这个群体税收流失非常严重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税务局完全可以针对这个群体加大征管力度。


今年9月,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紧接着,10月新闻报道郑州税务局对某网红追征税款660多万元。很多网友看到税款600多万之后惊呼,“这得挣多少钱啊!”看看大家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可爱的样子,网红主播补税起步价都是7位数,8位数的不在少数。


这次两位主播税款、罚款都是8位数,相信8位数的罚款应当会对直播带货行业带来足够的震慑、警示作用。毕竟对税款流失严重的主播们来说,再多苦口婆心的依法纳税宣传可能都不如一个隔壁老王的落网来的直接,用身边的案例让这个群体有切肤之痛,抓紧自觉补缴税款,完成早该完成的纳税义务。


从这个意义上讲,年底前一定会有一波网红主播“补税潮”,但要注意“补税潮”不一定会被看到。浮出水面被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那些受到震慑主动自查补缴税款的,往往就可以免除罚款,也就不必被曝光被看到。


四、如何加强直播行业税收征管?


从短期来看,税收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使税务局有了更多、更高效的手段加强征管。利用网络爬虫等技术,通过比对网红主播们的直播数据、银行流水、往来票据、持有公司等信息很容易发现税收风险,实现精准监管。当然,那些喜欢刷单吹牛,动辄就说自己带货上亿的头部主播们,也可能因此而交“吹牛税”。大数据下,网红主播变得越来越透明,只要还在网上,就无处可逃。所以,短期内要通过一段时间的重点监管,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


从长远来看,要真正规范直播行业的税收以促进这一新兴业态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打破部门壁垒,推动税务部门与其他掌握数据的部门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收入、财产、消费、税收信息系统,扩大税收大数据的应用范围,并借力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实现常态化自动监管。网红主播的相关数据可以被税务系统自动获取,交由后台系统计算税款,推送给网红主播确认,确认无误自动扣税,全流程自动化,无需人的介入,真正实现依法纳税、“无处可逃”、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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