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出于拓展市场、扩大销售收入等原因,企业发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较为普遍。然而,由于企业类别、业务性质等不同,发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的比例要求也不尽相同。为帮助各位纳税人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小编结合税法相关规定,通过小案例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规定按五大行业进行了划分,具体内容及特别要求如下:一、一般企业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7年为推广新型产品与一家分销商签订品牌代理销售协议,协议规定由该分销商负责新型产品在本地区推广销售业务,化妆品生产企业按分销商销售收入的8%支付佣金费用。2017年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2500万元,该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佣金200万元,并取得相关合法有效票据。那么,在汇算清缴时,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除税法对保险、代理服务业、电信、房地产等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有特别规定外,其他企业适用本条规定。因此,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可税前列支扣除佣金限额为2500*5%=125万元,超出限额200-125=75万元不能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处理。二、保险企业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某财产保险公司2017年取得保费收入5500万元,发生退保金等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1500万元。该公司当年汇算清缴可税前扣除的佣金支出是多少?某人身保险公司2017年取得保费收入4700万元,发生退保金等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1200万元。该公司当年汇算清缴可税前扣除的佣金支出是多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税前扣除的限额为(5500-1500)*15%=600万元;人身保险公司可税前扣除的限额为(4700-1200)*10%=350万元。三、代理服务业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某证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等业务,该公司2017年取得证券代理服务收入3200万元,发生手续费支付1700万元,那么,该公司发生的手续费支出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三条规定,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因此,该证券公司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手续费支付1700万元全部税前扣除,而不受扣除比例限制。四、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某电信企业成立于2016年12月,2017年因拓展市场发展客户需要,该电信企业与甲代办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甲代办商为本公司开展发展客户、市场宣传等一系列活动。该电信企业2017年取得收入2000万元,共支付甲代办商佣金100万元,该公司将上述发生的佣金支付全部税前扣除。那么,在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电信公司应注意哪些问题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因此,该电信企业在汇算缴税时应注意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能将范围扩大。五、房地产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港澳台商独资经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主要从事住宅、公寓、商业设施及配套的开发建设、出租、出售业务。2017年该公司共取得销售收入2.16亿元,其中委托境外香港母公司销售豪华别墅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该公司支付给境外香港母公司手续费750万元。该公司取得了境外香港母公司开具的发票,将手续费支出全额在税前列支扣除。该公司税务处理是否正确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因此,符合规定可税前扣除的手续费:5000*10%=500万元,对于超出标准列支的手续费250万元应于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特别关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下列要求需要特别关注:1. 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2.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3.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4.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5.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6.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7.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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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税前扣除?答: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不超过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2.企业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答: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留存企业备查。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3.企业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支付的一次性补偿如何在税前扣除?答:企业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由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银行划款凭证、收款人收款凭证,可在税前扣除。4.企业支付的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答: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5.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资产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答: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无法取得全额发票,承租方在取得融资租赁资产时,以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总的支付金额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凭融资租赁协议,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计提的折旧,允许在税前扣除。6.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资金拆借利息能否在税前扣除?答: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统借统还业务的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因此,对实行统借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利息支付方向统借方支付的利息支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凭发票在税前扣除凭证。7.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筹办费的处理规定,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8.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进行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开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筹办费的处理规定,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9.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未全额取得发票折旧能够税前扣除吗?答: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在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按发票金额调整原来的计税基础,补提的折旧应相应调整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2个月以后取得发票的,发票金额高于合同金额的差额部分,计算的折旧额不得在税前扣除,发票金额高于合同金额的差额待资产实际处置时允许在税前扣除。10.股东投资未到位发生股权转让,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答: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未到位前发生股权转让,其投资成本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11.用农产品进项税金核定扣除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按投入产出法计算的成本与企业账务成本不一致时,企业所得税成本按哪种方式扣除?答:用农产品进项税金核定扣除方法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按投入产出法计算的成本与企业账务成本不一致时,按企业实际发生的(账务)成本税前扣除。12.企业为职工发放的通讯费、交通补贴如何税前扣除?答: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交通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13.企业为职工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如何税前扣除?答:企业发放的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防暑降温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按职务或职称发放的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14.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发生的租金可否税前扣除?答: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而发生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企业为职工报销个人租房费,可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发票抬头可为企业职工个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15.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如何税前扣除?答:(1)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2)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交通运输工具(含班车),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合法凭证,准予扣除,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16.企业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答:企业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实际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依据相关凭证,将剩余尚未摊销的装修费余额在停止使用当年一次性扣除。17.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答: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应并入收到所退手续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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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进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33.创投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35.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36.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37.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38.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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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3.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4.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5.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6.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7.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8.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9.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10.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11.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12.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13.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14.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15.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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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如何申请?如何操作?相信通过这篇文章您就会有所收获,赶快来看看吧。操作要点纳税人网厅提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系统生成带有电子签章的PDF格式回执完成备案。本事项全程由网厅后台自动处理,无需税务干部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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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为什么税局不允许享受加计扣除优惠?【自查一】是否属于不适用加计扣除的7个行业以下7个行业不适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97号公告将以上行业企业的判断具体细化为:以以上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在判定主营业务时,应将企业当年取得的各项不适用加计扣除行业业务收入汇总确定。【自查二】是否属于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以下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自查三】是否属于账册健全查账征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自查四】研发费用是否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企业应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研发支出辅助账包括4种形式的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以及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4种形式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分别是:1. 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2. 委托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3. 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4.集中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企业应在年度终了之后,根据所有项目辅助账贷方发生余额汇总填制《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作为年度财务报告附注,随年度财务报告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自查五】研发费用与经营费用是否分别来核算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自查六】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准确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自查七】研发费用中“其他相关费用”是否超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9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该限额的计算:应按项目分别计算,每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都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自查八】研发费用中是否存在不得扣除的项目研发费用的核算无论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形成无形资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都应属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及97号公告、40号公告规定的范围,同时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财税部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即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也不得加计扣除。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其摊销年限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约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自查九】是否属于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97号公告进一步对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或个人的范围作了解释,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自查十】委托研发及合作研发的合同是否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根据97号公告留存备查资料要求,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06号) 规定:各级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简化管理方式,优化操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地。优化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合同登记管理方式,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凡研发项目合同具备技术合同登记的实质性要素,仅在形式上与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存在差异的,也应予以登记,不得要求企业重新按照技术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报送。【自查十一】是否属于预缴企业所得税阶段注意:预缴所得税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属于汇缴享受优惠项目,因此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再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自查十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取得了入库登记编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即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享受上述优惠须取得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企业按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政策参考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2、《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5、《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6、《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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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您详细梳理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有关知识:优惠概述、常见问题及提醒。帮助及时享受优惠,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一、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概述(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要符合什么条件?1、行业要求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2、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指弥补五年内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3、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4、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注意: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以上四个条件均要符合,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一直在变化如何计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三)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如何规定?(1)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2)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1、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①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②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定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4、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5、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度第1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二、常见问题(一)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表如何填写?必填申报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2)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填写方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2)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实际利润额”的金额与15%的乘积填入附表三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为什么是实际利润额乘以15%,因为不享受减免政策实际应纳税额=实际利润*25%,如果享受政策,实际纳税额=实际利润*50%*20%,这两者差=实际利润*15%为减免部分(3)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带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的数据缴纳税款。(二)核定征收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规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 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三)查账征收企业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如何填写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简单地说,就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填入申报表“减免所得税额”栏。1、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减免所得税额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通过《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填报。2、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下面是否小型微利企业勾选栏(1)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本年预缴时,如果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选择“是”;反之,选择“否”。(2)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选择“是”;反之,选择“否”。(3)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选择“是”;反之,选择“否”。3、填写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将减免所得税额填入附表3第2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附表3第2行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9行或第20行×15%的积;同时填写,附表3第3行“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的纳税人,除享受《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中“所得减免”或者附表3除小微企业外其他减免税政策之外,不得放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四)季度预缴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季度预缴时符合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即可享受税收优惠,不必等到汇算清缴时再享受。比如某小微企业二季度预缴申报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其他条件也都符合,那就可以享受减按50%计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三季度超过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时,不能享受优惠,再按规定计算交纳。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只需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无须进行专项备案。(五)符合优惠条件,一季度预缴申报已缴纳税款怎么处理?部分符合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一季度预缴申报时超过原30万标准,已按原政策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呢?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多缴税款在二季度或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就可以了。如果直至汇算清缴,多缴税款仍然未抵减结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六)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单独发过一个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所以,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三、案例1、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人,资产总额30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3万元,应缴纳所得税7.58万元。某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资产总额6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9.9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9万元。分析:该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50万元,超过小微企业标准,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按法定税率25%缴纳所得税。该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资产总额600万元,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将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29.9×50%×20%=2.99万元。2、B公司属于其他企业(除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201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45万元,从业人数76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分析:细心的你可能已经发现,B公司的数据和上面A公司是一样的,区别在于行业不同,B公司主营除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那么这个时候适用的判定条件就应该是“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显然,B公司的资产总额超过了1000万元的标准,因此,B公司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无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5×25%=11.25万元。3、C公司属于其他企业(除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2017年度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50万元,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20%),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从业人数26人,资产总额700万元。分析:按照“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条件,C公司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要求的,那么问题来了,C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的是核定征收方式,那C公司还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吗?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文件规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所以C公司201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0×50%×20%=5万元。四、温馨提醒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4、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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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更好的发展,不得不说我国也有着很多很好的优惠政策,例如在税收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其实无论我们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到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那么需要在做账这方面认真对待,如果您不知道税收优惠退税怎么做账?请您跟着创业萤火网小编一起看下面的文章介绍吧。  税收优惠退税怎么做账  一、如果退的是当年的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二、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1.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税局退回多缴税款如何做分录?  因预知当年利润(2008)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以未提取盈余公积.在2009年税务局退回多余税款后,我怎么做账?  答:如果不涉及递延所得税,退回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然后再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税收是什么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而且,由于税收许多方面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所以,税收研究是我们在全书中经常要谈到的一个题目。在这一部分我们从税收如何影响经济开始研究。  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针对税收优惠退税怎么做账的问题在上面文章中创业萤火网小编已经为大家做了很好的介绍,想要知道这方面知识的您,可以认真的阅读这些内容,其实想要让自己的企业发展快速一些,对于税收这方面,对于公司的做账问题应该要认真对待,现在请您跟着小编一起看以上的这些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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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指引您如何在全球范围内选择低税率国家进行境外公司注册,列出多个低税率国家,并详述其税收优惠政策和注册流程。01引言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许多企业开始选择在境外的低税率国家注册公司。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几个全球低税率国家,以及在这些国家注册公司的过程。02新加坡2.1 新加坡是亚洲最具竞争力的低税率国家之一。其企业所得税为17%,但对于一些满足条件的新公司,税率可能低至8.5%。2.2 新加坡的公司注册流程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提交商业计划,注册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申请营业执照等步骤。03香港3.1 香港的企业所得税为16.5%,也享有一系列的税务优惠政策。3.2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过程包括确定公司类型,提交注册文件,以及支付注册费用等步骤。04爱尔兰4.1 爱尔兰的企业所得税为12.5%,在欧洲低税国家中颇具竞争力。4.2 在爱尔兰注册公司的流程主要包括提交公司细则,注册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申请营业执照等。05塞浦路斯5.1 塞浦路斯的企业所得税为12.5%,是欧洲最低的之一。5.2 在塞浦路斯注册公司的步骤包括提交商业计划,注册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申请营业执照等。06阿联酋(迪拜)6.1 阿联酋的企业所得税基本为零,对外国投资者非常有吸引力。6.2 在阿联酋注册公司的过程需要通过当地的自由贸易区,包括提交公司细则,注册公司名称和地址,以及申请营业执照等步骤。07开曼群岛7.1 开曼群岛是全球知名的离岸金融中心,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财产税均为零。7.2 开曼群岛的公司注册流程相对简单,但需要通过在当地注册的代理人进行。7.3开曼群岛的法律环境稳定,对金融业务具有极强的保护,使得该地区在离岸金融中心中占据领先地位。08英属维尔京群岛8.1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企业税务优惠明显,没有企业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8.2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注册流程较简便,大部分过程可以在线完成,但需要支付一定的年费。09塞舌尔群岛9.1 塞舌尔群岛为境外公司提供了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是非常有吸引力的离岸注册地。9.2 在塞舌尔群岛注册公司的过程需要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和公司信息,并通过注册代理进行。总结:全球的许多岛屿国家和地区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塞舌尔群岛等,都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税收优惠和便捷的公司注册服务,成为了企业设立境外公司的热门选择。在选择注册地时,除了考虑税收优惠,还需要考虑其法律环境,金融稳定性,以及业务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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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作为世界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吸引了众多企业在此注册公司。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具有税收优惠、隐私保护等多项优势,成为很多企业家的首选。本文将详细介绍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流程、优势以及注意事项,为企业家提供一个全面的注册参考。一、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流程1.选择公司名称:首先需要为公司起一个合适的名称,同时确保该名称未被其他公司注册使用。2.准备公司章程: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需准备一份详细的公司章程。3.提交注册申请: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局提交注册申请,包括公司名称、章程、注册资本等相关信息。4.缴纳注册费用:根据开曼群岛政府规定,需缴纳一定的注册费用。费用会根据公司类型和注册资本的不同而有所差异。5.注册审批: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局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5-10个工作日。6.领取公司注册证书:审核通过后,公司将获得正式的注册证书,证明公司已合法成立。二、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优势1.税收优惠:开曼群岛对于非居民企业实行零企业所得税、零增值税和零资本利得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2.隐私保护:开曼群岛对于公司股东和董事的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政策,有效保护企业和个人隐私。3.便捷的金融服务:开曼群岛拥有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的跨境支付、融资等服务。4.政策稳定:开曼群岛的政治和经济环境稳定,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三、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1.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需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包括税收、金融监管等方面的规定。2.保持良好信誉:企业在开曼群岛开展业务时需保持良好的信誉,遵守合同,履行社会责任。3.注册资本: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需有一定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规模和信誉。4.了解市场需求: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前,应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以确保公司能够快速发展。总结: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具有税收优惠、隐私保护等诸多优势,吸引了大量企业家。在注册过程中,需遵循一定的流程,并注意相关事项。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关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的全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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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家选择在海外注册公司,以开拓国际市场、优化税收结构或保护资产安全。海外注册公司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家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流程与关键因素,以确保公司顺利注册并合法运营。本文将为您介绍海外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选择注册地在开始注册公司前,企业家首先需要确定公司注册地。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经济环境,因此选择合适的注册地对于公司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在选择注册地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政治和经济稳定性、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体系发展程度、知识产权保护等。准备公司注册资料准备好公司注册资料是注册公司的重要一步。根据不同注册地的要求,企业家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公司名称、股东和董事信息、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为了避免在注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延误,请确保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提交注册申请公司注册资料准备好后,企业家需要将资料提交给当地的公司注册机构。一般情况下,注册机构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以确保公司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资料审核通过,企业家将获得公司注册证书。办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完成后,企业家需要为公司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必要条件,企业家应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和申报程序,确保公司按时按规定报税。开立银行账户公司注册和税务登记完成后,企业家需要为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公司银行账户是公司资金流转和管理的重要工具,选择一家信誉良好且业务范围广泛的银行对于公司未来的运营至关重要。了解与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海外注册公司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包括税收政策、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企业家应及时了解相关法规的变化,并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公司涉及到跨境业务,还需要关注国际条约和双边协议,以便在全球范围内合法经营。寻求专业咨询与服务海外注册公司涉及到众多专业领域,对于没有经验的企业家而言,寻求专业咨询和服务是明智之举。一些专业的公司注册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包括注册地选择、注册材料准备、税务筹划等,帮助企业家节省时间和精力。维护公司声誉公司注册成功后,企业家需要重视公司的声誉维护。公司声誉与公司的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和客户信任密切相关。为了保持公司声誉,企业家应确保公司合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总结海外注册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企业家需要了解不同注册地的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关键因素,并根据实际需求做出明智的选择。在注册过程中,寻求专业咨询和服务有助于企业家更顺利地完成公司注册。同时,企业家还需要重视公司的税务合规、银行账户管理以及声誉维护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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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长江三角洲地区实行的征管服务措施进行了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便利企业跨省迁移业务办理。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跨省(市)迁移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可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迁出地税务机关即时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迁入地税务机关自动办理接入手续,企业原有纳税信用级别等资质信息、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等权益信息可予承继。  二、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业务办理。长三角区域纳税人在区域内跨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在机构所在地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后,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进行报验、反馈,办理纳税申报和缴款事宜。  三、便利跨省房产土地税源管理业务办理。长三角区域纳税人在区域内发生跨省(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可登录房产、土地所在地电子税务局进行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事宜。  四、制定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实施“首违不罚”事项快速办理,探索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  五、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借鉴先进做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长三角区域“最多跑一次”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统一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并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六、制定长三角区域通办清单。编制长三角区域跨省(市)办理信息报告、涉税信息查询、税收证明开具等事项清单,对清单所列事项实行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限时反馈,纳税人可就近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七、共用动态信用积分。在统一纳税人信用账户、统一业务规则、统一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在长三角区域探索共用纳税人信用动态监控评价信息,共用评价结果,并按评价结果实施相应的差异化管理和服务措施。对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可给予简化报送资料、缩短办理时限、减少实地核查等激励措施。  八、共认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推进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共享,实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和跨省(市)纳税信用激励。实行长三角区域纳税信用评价信息跨省(市)查询,及时向纳税人推送信用评价信息。  九、共推风险预警提醒。运用税收大数据资源,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的风险监控指标、模型,完善风险预警信息的跨省(市)查询与推送机制,对低风险纳税人及时进行提示提醒,提升区域内整体税收遵从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十、推动实现智慧办税。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区域税务机关探索运用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线上线下纳税服务。推进智能办税服务厅建设,实现智能引导、智能填单、智能审核等智能办税服务。  十一、推行统一纳税咨询。共享12366知识库地方知识内容,统一长三角区域通用税收政策咨询答复口径,组织长三角区域12366人员定期交流,实现区域内咨询联动,共同促进长三角区域纳税咨询服务整体提升。  十二、推进大企业纳税服务。提升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服务层级,依托大企业重组涉税事项纳税服务工作机制,协调重组中的政策适用。依申请协调处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开展大企业涉税风险提示,提高大企业涉税风险自我防控能力。  十三、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标准。优化长三角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环节的轻微违法行为,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积极推进集体审议、文书说理、案例指导等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十四、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备查范围。在已经取消部分税收优惠事项备案的基础上,长三角区域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备案改为留存备查的事项范围,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更便利。  十五、对标提升税收营商环境。以上海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为基础,形成长三角区域税收营商环境升级版清单。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试点关联性税种合并申报,推进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自动转换。  十六、联合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建立长三角区域税收分析合作机制,共享分析团队资源、共享税收经济数据、共享税收经济分析成果,联合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税收经济分析,服务支持长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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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于新兴产业、技术和创新,并促进经济发展。免征增值税的具体政策如下:1、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税政策,降低其税负压力;2、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为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3、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为其提供更好的研发条件;4、对高科技服务业实行税收优惠,为其提供更多的专业化支持;5、对环保产业实行税收优惠,为其提供更多的环境保护措施。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发展。同时,也可以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鼓励投资,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然而,免征增值税并非完美无缺的政策,它也存在一些缺点和挑战。例如,一些企业可能会通过虚假交易等手段来规避税收监管,从而获得不当利益。此外,免征增值税也可能会导致某些行业的税负过高,影响其他行业的发展。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对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监管,确保其公平性和合理性。总之,免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也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强对其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需要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于新兴产业、技术和创新,并为其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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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做好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为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其配套政策有关规定,经研究,2023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延用2022年清单制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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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财务人员热衷于搞税收筹划,其实,最基本的税收筹划就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每个企业几乎都会面临的增值税,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增值税呢?估计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月销售额10万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这个回答没错,但不够全面,因为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远不止这个。当然每个税种的优惠政策都有很多,增值税作为首屈一指的税种更不可能少,如果想逐条去记忆是非常困难的。一个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分类来记忆。记住优惠的大类可以让大家对政策有个大致的方向感,遇到相关业务可以对照去查询文件,就足矣。优惠政策是不断更迭的,所以,还需要注意统计的时间点。本文截止2019年5月,根据总局的减免税代码目录,我按照便于记忆的原则,将免征增值税的政策项目分为以下17类170项。1、与三农相关:有关农村、农产品、农业生产者的增值税优惠,一共21项。2、与弱势群体相关:主要是和残疾人、贫困人口、失业人员相关的优惠,一共10项。3、与小微企业相关:这是大家最耳熟能详的优惠政策,一共9项,不过这九项可以视同为一项,只不过是因为不同阶段,不同的文件规定产生减免代码不一致而已。4、与军队军人相关:主要是对随军家属、军转干、退役士兵的优惠,一共7项。5、与文化相关:主要是对报纸、杂志、图书、电影、电视及纪念馆、文化馆等的优惠,一共16项。6、与体育相关:主要是对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的相关收入免税,一共有21项。7、与学校相关:主要是对学校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以及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办企业免税,一共有6项。8、与技术相关:是对技术转让收入、及孵化园等收入免税,一共有4项。9、与节能环保相关:是对污水处理、供热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税,一共有4项。10、与运输相关:对铁路货车修理,国际货运代理免税,一共2项。11、与生活服务相关:主要是对幼儿园、养老、婚介、家政、殡葬这些和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免税,一共5项。12、与房屋土地相关:涉及房屋和土地的流转,如果符合相关的条件可以免税,一共7项。13、与改制重组相关:针对的是邮政速递、邮政储蓄、联通重组以及若干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免税,一共6项。14、与金融相关:符合相关条件的利息、期货、证券、保险等收入免税,一共36项。在所有类别中是优惠最多的大类。15、与药品医疗相关:对医疗服务、抗艾滋病药品、血站、避孕药品用具免税,一共有5项。16、与特定项目相关:不能归入上述类别的其他项目优惠,一共10项,比如无偿援助、扶贫货物捐赠、社会团体会费、福彩体彩发行收入等优惠都在此列。17、与特定地区相关:这一类只有一项,就是横琴、平潭企业销售货物免增值税。可以说这两个地方政策是相当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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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宣布取消对腾讯、阿里巴巴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互联网公司多年来享受的税收优惠,可能都要结束了。该来的早晚都会来,不得不提的是,国家对于互联网巨头的“修剪”动作一直都没有停过。那么,新的税收政策对阿里、腾讯的影响有多大?上周,阿里巴巴财报显示,集团上季度缴纳的所得税为60.87亿元,而2020年同期仅为19.11 亿元。这意味着,仅在税收层面,单季度就给公司带来了41亿元的成本增加。举个例子:如果10%的税收优惠没有了,就意味着本财年阿里的利润将减少17亿美元。简单来说就是,阿里巴巴这些子公司的税收优惠,没了。归根结底,随着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监管趋严,受到影响的不只是阿里巴巴和腾讯两家公司,对整个互联网行业又何尝不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国内互联网公司的好日子要到头了么?国家政策的发布,背后是税收优惠的门槛越来越高长久以来,监管部门为互联网行业提供了很多的税收优惠,用来支持这些“巨头”企业高速成长。这些优惠税率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适用15% 的优惠税率;二是软件企业的认定,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三是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可直接享受10%的优惠税率。优惠税率为互联网企业改善现金流与利润状况提供了很多帮助,但是现在,这些优惠政策也在逐渐收紧。今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出台软件企业指导方针,要求“重点软件企业”必须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同时对员工学历以及研究、开发支出的收入占比等指标,均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这种税率细化抬高了认证门槛,让符合标准的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少。例如以消费交易为主的淘系电商平台,拿到优惠税率的难度,要高于以技术为导向的阿里云,这也间接导致了阿里的利润承压。对于另一家互联网巨头腾讯来说,影响同样不小。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预测,如果腾讯的企业所得税率从10%上升到15%,腾讯每股收益将下降6%;花旗则预测,如果税率上升至25%,腾讯未来两年的盈利将下降9%左右。但交银国际认为,税费调整对利润影响将小于5%,市场无需产生较大反应。此前外界还有声音希望提高腾讯游戏业务的所得税率,不过目前监管部门并未有相关政策落地。巨头们准备过冬从去年开始阿里就有意降低了营销费用成本,该费用所占营收的比例逐渐下降,提高花钱效率。三个月前,阿里就在财报电话会议上向投资者发出“预警”,称其部分业务所面临的监管趋严,且中国大部分互联网公司都将面临税率增加的问题。于是,开源节流成为互联网公司的共同选择。字节跳动并未在公开场合谈及税率问题,但这家估值将近接近4000亿美金的超级独角兽显然也告别了野蛮生长的时代。下半年来,字节教育、金融、游戏、本地生活等多个业务板块集体迎来收缩,其中以大力教育和游戏部门受到的影响最大。一度为字节流量版图做出重要贡献的本地直营部门成为裁员重灾区,字节的本地生活业务因此受到不小冲击。在过去二十年中,互联网行业经历过很多“寒冬期”,但最终都迎来新一轮发展热潮。但今年的区别在于,寒冬开始向巨头们蔓延。不难看出,这也是巨头们涌向2B业务、出海业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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