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鼓励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4月4日消息,为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管工作,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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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

根据该公告,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图案,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

除了在标签标注的具体位置上进行指示外,药监局还提供了推荐的配色信息。相关品牌和企业可以根据包装配色的实际情况,对颜色进行调整。

在附件中,药监局还详细阐述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名称、颜色以及图形的设计理念。该标志被命名为“小金盾”,意在表达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为婴幼儿和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守护与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图源国家药监局官网

另外,该标志整体配色为金色,体现了儿童健康活泼、乐观阳光、积极向上的状态。而盾牌造型则代表了对儿童的守护与关爱,对违法违规产品的抵制,同时又增加了标志的辨识度。此外,盾牌中心是儿童张开双手的形象设计,强调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

今年6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显示,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待征集)。

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还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征集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儿童化妆品标志。不到半年,儿童化妆品标志就正式发布,如此迅速的反应也彰显了药监局对于儿童用妆安全的关切之深。

实际上,随着化妆品市场的发展以及儿童化妆品的乱象频现,国家药监局对儿童化妆品的立法日趋规范、监管也日趋严格。

今年8月发布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产品使用人群进行了划分,儿童化妆品要有专用标识。

此外,国家药监局在今年10月8日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后文简称《规定》)中也要求,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识儿童化妆品标志; 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

据了解,《规定》不仅强调了儿童化妆品上市前的安全评价,还明确了儿童化妆品上市后的监管要求,例如销售包装上有专属的儿童化妆品标注,销售儿童化妆品的企业应当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经营者同样有义务对儿童化妆品的标签信息与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等。

也曾有业内专业人士表示:“对儿童化妆品的研发到销售终端进行闭环式监管,体现了国家药监局对儿童用妆安全的高度重视。”

“三胎”政策开放,儿童化妆品市场仍大有可为。但可以预见的是,儿童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只会进一步收紧。随着儿童化妆品相关法规的规范化以及专属标志的发布,未来的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有望迎来独立监管时代。

“小金盾”标志的发布使用对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以及保障儿童用妆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标志仍存在伪造的可能性,难免会有一些企业动歪心思。面对监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潜在问题,国家药监局想必也在布局中。作为行业媒体,聚美丽也将持续关注儿童化妆品市场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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