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第十二大类包含哪些
【第十二类】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商标第十二大类明细
【1201 组】 火车及其零部件【1202 组】 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1203 组】 摩托车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1204 组】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1205 组】 缆车,架空运输设备【1206 组】 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1207 组】 畜力车辆【1208 组】 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1209 组】 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1210 组】 水用运载工具【1211 组】 运载工具零部件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气垫船。本类尤其不包括:——车辆的某些部件(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第七类);——所有马达和引擎的部件(第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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