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分包指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把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分包是现在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也是法律允许的。

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
1、两者性质不同。虽然同为劳务经济的不同形式,但从概念的比较中可以发现,劳务分包是一种分包模式,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用工形式。
2、相关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同。在劳务分包模式中,劳动关系存在于劳务工人与劳务企业之间,劳务企业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承担劳务工人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劳务企业与劳务发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即“用人不养人,养人不用人”,在这种形式下,劳务工人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企业与劳务工人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工人与派遣企业及用工单位之间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劳动关系。在派遣期间,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工人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并支付派遣单位劳动力租赁费用;在无派遣任务时,由派遣企业承担劳务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障。
3、承担安全责任范围不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劳务分包模式下,若发生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企业为连带责任方;而在劳务派遣形式下,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按照“谁用工,谁受益;谁受益,谁担责”的基本原则,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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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

2、提供服务单位的性质不同
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实体(但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承包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由注册资本不低于两百万元且取得人社系统颁发许可证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4、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税务处理不同
劳务外包中劳务承包单位只能开具全额纳税纳税发票,而劳务派遣中的服务单位可以开具全额纳税或差额纳税发票。
值得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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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是什么
1、对象不同
劳务派遣,派的是人,重在“派”字,是派出;
劳务外包,包的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活,重在“包”字,而且有很多种包法,全包、半包、包人、包活……根据发包方的需求,承包方可以准备不同的承包方案。
2、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派遣员工,不得随意退回。
劳务外包适用于《合同法》,更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根据不同法律,他们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3、涉及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涉及三重法律关系,即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之间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实际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实际用工关系。
劳务外包涉及两重法律关系,即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其“从事外包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外包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发包方与外包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或其他用工关系。
4、管理单位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员工,主要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直接适用于派遣用工。
劳务外包中,外包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适用于外包员工,否则容易造成与劳务派遣“混同”。
5、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因为三性(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点,其不应是整个部门或整条生产线,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整的功能的部分,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生产线进行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覆盖或者构成某个完整的功能。
6、结算方式不同
劳务派遣的结算方式按照派遣员工的人数、工作时间、单价来确定,如遇加班,还需考虑加计加班工资等因素,也即与总劳动时间直接挂钩。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7、会计处理不同
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具体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劳务外包中,承包方在发包方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外包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方的工资总额。
8、招聘职能不同
劳务派遣,员工由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占用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大量的日常工作量。
劳务外包,发包方只需要负责自身常规岗位的员工招聘工作,大大降低了发包方在员工招聘方面时间及人力的投入。

企业选择哪种方式更好?
1、从风险角度看
在风险层面考虑,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上文已经提到,劳务派遣适用《劳动法》,涉及到三方法律关系,员工发生工伤或者劳资纠纷,劳动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有责任,都要赔偿;
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仅是一种业务合作模式,员工发生工伤或者劳资纠纷,只和外包公司有关系。

2、从管理角度看
仅从管理的便利性和效率性看,劳务外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外包的核心是工作成果。
从劳务派遣的管理主体、用工范围、财务结算、招聘职能等方面看,都更为复杂,需要用人单位花费更多精力和时间去进行派遣员工的管理。
而劳务外包,发包方只要将自己的要求、指令直接下达给承包方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即可,发包方只需要关注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也无需担心。
简而言之,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也会承担一定风险,管理也会需要更多投入;
劳务外包的,基本不承担什么风险,管理投入也少,工作基本都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3、从企业需求看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还是要看企业的需求。
一般而言,劳动密集型企业,诸如:外卖、快递型的,更多会考虑劳务外包的方式,只要承包方完成给定任务,发包方只要收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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