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残保金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缴纳“残保金”方面的困扰。那么,什么是残保金?关于残保金,企业都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何为残保金?

  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其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未设地方税务局的地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2、如何免缴残保金?

  企业若想免缴残保金,那么就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使其达到一定的比例。具体来说,其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标准:

  (1)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但其具体比例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而定。当前,北京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7%,上海为1.6%。这即是说,企业只有达到上述比例,才能够免缴残保金。

  (2)雇佣要求

  企业免缴残保金的雇佣要求为: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其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另外,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可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也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残保金费用如何计算?

  通常,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上海一家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16960元,公司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300人,无残疾人。那么,其所需缴纳的残保金数额=300*916960*1.6%,即4321696元。

  4、企业不按时缴纳残保金有何后果?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需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以上为企业所需了解的残保金相关事项说明。当前,关于企业残保金缴纳,我国还出台了一些减免政策,如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为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因而,有关企业残保金方面相关规定和政策,企业还应多多加以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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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很多企业都对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格外关注。那么,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计算和申报?接下来,本文将带广大企业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1、残保金减免政策

(1)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残保金。

(2)在职职工超30人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行分档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这个各地也有不同,如河南税务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6%(含)以上免征。

(3)除了政策减免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缓缴。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在办理保障金年度申报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度申报审核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2、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所在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举个例子:

(1)A公司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40*1.5%=0.6人,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6/12=0.5人(按残疾人当年实际在职月份折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0.5/40=1.25%>1%;河北省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5%,A公司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安置比例大于1%小于1.5%,按政策规定石门公司可以享受50%的减免。

(2)2019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16961696/40=516960元<68068元(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为68068元),应以516960为计税基数;

(3)A公司2019年应缴纳残保金=(0.6-0.5)*516960*50%=2500元。

以上是对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以及残保金如何计算和申报的相关说明。对于企业来说,如若对上述残保金相关事项不够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作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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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一个通俗的称呼,不同口径之下的小微企业其标准不同,享受的税费待遇也不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下面本文将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1、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是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是指连续12个自然月,例如:2021年5月--2022年4月为连续12个月,该期间的销售总额为年销售额。

二、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1696万元;

4.除了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外,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三、企业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指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优惠政策:暂免征收残保金。

四、六税两费上的小微企业

是指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优惠政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五、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

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义务税人。

优惠政策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也就是说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般纳税人,均可享受该项政策优惠。

以上是在不同划分依据下,对小微企业的不同界定标准介绍。可以说,在不同情形下小微企业的具体界定不同。因此,小微企业在经营期间,如若对其界定标准存有疑问,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从而以判明自身是否使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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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处于经营运转期间的企业来说,除了需要按时缴纳税费外,还需及时缴纳残疾人保证金,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残保金”。那么,有关于企业残保金缴纳,我们需要了解哪些常见问题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介绍。

事实上,有关于企业残保金缴纳所需了解事项,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是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残疾人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多少?

以江苏省为例:

江苏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的1.5%比例,应当缴纳保障金。

四: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符合哪些要求?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应符合以下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五: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哪些?

职工工资总额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组成,是职工的应发工资。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指标解释为准。

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

七: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的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核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由残疾人联合会对用人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进行核实。

用人单位如对审核后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存在疑问,可与当地残联联系。

八: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确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注: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九:什么企业可以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注意:非企业不享受免税,比如注册类型为民办非企业的单位。

最后,特别提醒:

1、即使符合减免条件,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申报(当地不需要申报的除外)。

2、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按期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3、若单位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但是申报表里未带出安置残疾人人数的,可以核实当地残联部门是否办理过年审。

以上是对企业缴纳残保金所需了解问题介绍。企业如若对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不够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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