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计算方式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很多企业由于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残保金。那么,什么是残保金?残保金如何计算?又应如何缴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所谓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通常,残保金缴纳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未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区,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下面是有关残保金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的具体说明。

  1、残保金计算方式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其中,北京地区为1.7%,上海地区为1.6%。

  (1)残保金计算方法

  一般情况下,残保金是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如:北京地区残保金征收标准为:应缴纳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残保金缴纳方式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其在申报时应真实、准确地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然后再按如下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1)提交申报材料。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北京地区为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提交《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由该主管税务机构进行审核。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请表》。

  (2)申报缴纳残保金。残保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残保金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由保障金征收部门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3)残保金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保金,其既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来进行,也可以通过上门申报的方式来进行。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缴纳,其都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而对于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也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零申报”。

  以上为残保金计算方式及缴纳方式的相关说明。可以说,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对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具体操作,进而确保企业实现健康、有序地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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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国家出台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

1、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比例≥1%,(且低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比例<1%,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那么,有关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缴吗?

首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所以,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都必须缴纳残保金(但符合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优惠)。

2、残保金计算方式及账务处理

残保金是怎么算出来的?账务处理又该怎么做?

(1)残保金计算方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此处比例1.5% ,在某些地区可能是1.7%,需要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比例有所不同。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另外,季节性用工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计算公式如下:

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 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2)残保金账务处理

①计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注:财政部会计司明确,企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②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③延期缴纳所支付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注:财政部会计司明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④残保金减免的会计处理

若因安置残疾人就业满足安置月数而获得全部减免或人员不超过30人免征残保金,可以不必计提;若因政策优惠或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满足安置比例,则部分减免,可以仅就减免后实际应缴金额计提。若希望账面反映减免金额,也可以先行计提,然后原分录冲回。

借:应交税费—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管理费用

鉴于直接减免特性,不宜结转其他收益等科目。

⑤残保金返还的会计处理

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因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关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

提示:2023年申报所属期2022的残保金,可享受最新优惠政策。

以上是对关于残保金缴纳需要了解的事项说明。对于这一问题存有疑问的企业,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具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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