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处于以票控税的时代,发票的管理会越来越严格的,根据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这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是什么呢?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知识,跟着创业萤火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1、管理上的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按照规定税务管理方面需要每个月都进行上报、购买查验等操作,由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税务机关更侧重于对专用发票的管理。
2、对于接受发票企业的作用不同:对于接收发票的企业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3、票面信息不同:专用发票是可抵扣发票,为三、五联式,并带有“增值税专用”字样;普通发票为两联式,带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
2、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3、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5、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6、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7、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8、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三、普通发票的开具
1、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2、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5、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6、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7、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8、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总结: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体现在发票的使用主体、印制内容、作用上面的不同。两者的最主要区别还是在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上。领取增值税专业发票的采购企业,可以抵扣销售货物时候的增值税销项,为企业减免一大部分税费。目前,只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