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入账

  在企业日常经营往来过程中,其经常会取得一系列的餐饮发票。那么,企业取得这些发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又应如何入账呢?接下来,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将为您支招!

  事实上,有关于餐饮发票入账,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餐饮发票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逢年过节员工聚餐,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都是企业员工,而且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等,公司往往会为其提供工作餐,因此,此类餐饮发票都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2、餐饮发票计入“差旅费”。当前,有的企业有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而有的企业则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因此,若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进行餐饮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3、餐饮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所谓业务招待费,其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较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餐饮、食品、正常娱乐活动等,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烟茶等等。因此,企业宴请客户等发生的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的范畴。

  4、餐饮发票计入“会议费”。在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其经常会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而在会议期间,经常会发生一些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因此,在会议期间取得的餐饮发票,税前扣除不存在问题,但企业一般需要提供会议相关通知以及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此外,在明确了餐饮发票如何入账之后,北京代理记账公司提示,企业在对餐饮发票进行账务处理期间,还应注意避免以下误区:

  1、所有的餐饮费都是业务招待费。事实上,在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因此,企业不宜将餐费和业务招待费划等号。这是因为,业务招待费包含餐饮费,但餐饮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2、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抵扣。在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中,差旅费中的餐费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除差旅费以外的职工教育经费、会议费、董事会会费及其他相关成本中的餐费,均需要单独核算或单独列示。

  以上即为餐饮发票如何入账以及餐饮发票入账所需注意的误区说明。北京代理记账公司认为,了解餐饮发票入账规范,对于企业专业进行账务处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对此加以重视。另外,如若企业对餐饮发票如何入账存有疑问,也可以寻求专业北京代理记账公司进行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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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税务局实行“以票控税”,查账必查票,但是有20种支出费用没有发票也能入账和扣除,也就是说,遇到这些情况,不用再为找票发愁了!那么,具体哪些支出费用不用发票也可以入账?请看下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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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2月22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进“六保”“六稳”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再选定一批单位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具体内容为:

一、试点内容

(一)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试点工作,过程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有关要求。

(二)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试点,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从会计核算部门或会计核算系统接收电子发票,过程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归档存储格式符合要求,归档过程中电子发票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有保障。

(三)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完成后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二、试点单位条件

(一)科学设计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

(二)试点所需人员、资金有保障。

(三)愿意为电子发票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试点验收条件

(一)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

(二)形成3个月的财务数据,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进行验证,采用的管理和技术方案可行。

(三)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四、试点工作组织

(一)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协调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对中央企业总部的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财政部门、商务部门、税务局(以下统称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和各中央企业总部负责本地区、本集团的试点工作,负责选定本地区或本集团所属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对完成试点的单位进行验收。

(三)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各中央企业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组织领导。

(四)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各中央企业总部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本集团经济发展实际,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等方面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

五、试点方案报送

有试点意向的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所在地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联合审核。有试点意向中央企业所属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少于10家的本地区试点单位名单,中央企业总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多于5家企业的集团试点单位名单(可包含总部作为试点单位),与推荐单位的试点方案一同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名单。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企业可参加财政部电子发票入账数据标准和财务报表数据标准试点。

六、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联系人:车昊珈

联系电话:010-63093925

电子邮箱:qiyechu10@126.com

财政部联系人:罗雪娇

联系电话:010-68552552

商务部联系人:张佳乐

联系电话:010-65197972

税务总局联系人:魏治国

联系电话:010-63417768

附件

试点方案编制提纲(模板)

一、情况简介

(本单位主要产品或业务,人员数量,2020年经营情况)

二、本单位财务会计系统实施情况

(包括报销系统、核算系统等的实施时间,主要功能)

三、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

(对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的详细设计)

四、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五、试点工作计划

(细化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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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合作伙伴之间难免会有请客吃饭的情况,这时企业就会取得餐饮发票。而这类费用支出属于经营期间企业支出,因此可以入账进行账务处理。那么,餐饮发票怎么入账更安全?接下来,本文来带您了解主要方式。

1、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则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

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2、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3、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

当然,这里说的都是属于为员工支出,如果是为外人的支出应计入招待费。

4、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

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以上是对“餐饮发票怎么入账更安全”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企业如有这方面疑问,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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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处于经营期间的餐饮公司来说,其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开具和收取一系列发票。而这类票据是餐饮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的基础。那么,常见的餐饮发票入账问题你了解多少?接下来,本文来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1、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2、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

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3、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4、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

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5、餐补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标准没有具体的,企业自己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差旅费补贴标准。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对常见餐饮发票入账相关问题解答。对于对餐饮发票入账存有疑问的餐饮企业来说,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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