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7月30日,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对2019年用人单位申报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见附件)申报2018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18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19年9月1日至11月30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天津市保障金按照“天津市社会平均工资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孰低”原则征收。

  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申报表格请到市残联网站:www.tjdpf.org.cn,首页-办事指南-就业创业-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一)《天津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二)《个人收入统计明细》(税务系统打印)。

  (三)首次申报残疾人职工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须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1.2018年新开办的用人单位,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因单位注销需提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须提供《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因其他原因,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进行审核并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附件:市和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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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市场中诸多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会涉及到残保金缴纳。因此,有关于缴纳残保金需要了解的事项就备受企业关注。接下来,本文来对此进行具体说明、介绍!

一般来说,有关于缴纳残保金所需了解事项,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为什么要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目的是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2、残保金申报时间

通常,残保金申报为每年8月份起,到年底结束。部分地区2022年的最后截止日期为9月30日,有些地方会有延期,注意看当地的要求,及时跟进当地残保金缴纳相关政策。

3、残保金征收对象

残保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支持残疾人工作,缴纳残保金的根本目的是引导、鼓励用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

所以,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缴纳残保金。

简单来说就是没有雇佣残疾人的话,就要缴纳。

4、残疾人就业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各地区比例不太相同,一般是1.5%左右,以北京为例: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

5、不缴纳残保金会怎样

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所以,一定要按时申报残保金!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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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社会经济中,很多企业都对残保金缴纳相关事项格外关注。那么,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如何计算和申报?接下来,本文将带广大企业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1、残保金减免政策

(1)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残保金。

(2)在职职工超30人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行分档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这个各地也有不同,如河南税务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6%(含)以上免征。

(3)除了政策减免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缓缴。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当在办理保障金年度申报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度申报审核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2、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所在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按所在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举个例子:

(1)A公司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40*1.5%=0.6人,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6/12=0.5人(按残疾人当年实际在职月份折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0.5/40=1.25%>1%;河北省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5%,A公司实际安排残疾人1人,安置比例大于1%小于1.5%,按政策规定石门公司可以享受50%的减免。

(2)2019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16961696/40=516960元<68068元(假设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为68068元),应以516960为计税基数;

(3)A公司2019年应缴纳残保金=(0.6-0.5)*516960*50%=2500元。

以上是对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以及残保金如何计算和申报的相关说明。对于企业来说,如若对上述残保金相关事项不够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作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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