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开票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纳税人销售了经营范围外的货物或提供了营业执照范围外的服务,又需要开发票,这时就涉及到超经营范围开票。那么,超范围经营开票常见问题有哪些?在本文中,我们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有关于超范围经营开票常见问题,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1、开票时系统没有相应税率的发票

如果发生了经营范围外的业务,并打算自行开具发票,开票系统很有可能会没有这个业务对应的税率(一般情况没这个限制)。

比如一家营改增生活服务业企业,本身只有6%的税率。这个时候销售电子元件,开票系统可能无法选择13%的税率。

这个时候就只能带盘去去税务局重新发行一下。而是否能发行,还需要看税务局是否做了税种和品名核定。

2、开出发票后申报出现异常

如果开票系统所有税率都可以选择开具,而且开发票已经开具出来了。这个时候还有可能申报时出现问题。

会出现这种原因,是因为税务局为每个企业核定了税种和征收品目,有些地方可能设置了和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检查。

比如某小规模纳税人,其本身经营范围只有广告相关服务,税务局核定的增值税征收品目只有广告服务。

如果征收品目和申报表有勾稽检查,那么就算自行开具了3%的销售货物的发票,在申报时候可能系统会提示申报异常信息:

遇到这种情况需要去税务局核定相关的税种和征收品目,然后再申报时就不会限制了。

3、不改营业执照不核定

如果软件能自行开具相应税率发票,申报表也没设置障碍,且所在地区也没有明确规定禁止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那么发生临时超经营范围业务就可以自行处理了。

如果遇到选择不了相应税率,或者不能申报的情况,那么只能去税局增加相应品名。

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临时业务,向税务局说明情况后都应该没问题,前提是临时偶发业务。

如果税局以不改经营范围不增加相应品名情况。实践经验是建议咨询税局法规科,或者大厅负责人等。

总结一下,遇到超经营范围又需要开票的情况:

1、先自行试下能否正常开票,能够正常申报。如果都可以,正常操作即可。

2、如果无法开票或者无法申报,只能去税务局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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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纳税人销售了营业范围外的货物或提供了营业执照范围外的服务,又需要开发票,这时有些税务局告知必须先去修改营业执照,才能开;但又有些税务局对此又没有要求,会直接代开。

对于这种没有统一的口径,纳税人会十分困惑,到底能不能开?如果自己开了税务不允许怎么办?存在什么风险?

而就在7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的进行了答复:

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只要实际提供了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过营业执照范围,也应该如实开票纳税,营业执照的范围不构成对是否开票是否纳税的本质问题的阻碍。

而对于其他各地税局,也有不同的口径:

上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18年第19期):

问: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除国家明令禁止外,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河北

河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008):

问: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期间增值税发票相关问题解答:

问: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范围?

答: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

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甘肃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开具使用涉及相关政策及问题回复:

问: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经营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问:小规模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如何开具发票?

答:超范围经营开具发票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临时性业务

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自行开具发票。

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2、经常性业务

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发票。

需要专票的建议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湖北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四辑:

问: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范围,工商部门不予变更营业执照范围的,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发票。

可以看到,各地税务局的态度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只要发生了真实的应税行为,就必须开票纳税。

而从这次总局的一个回复我们也看出,只要有申报纳税行为,就需要给购买方开具发票。

反之,如果以超范围经营不开发票,不进行报税,反而是有漏税风险。同时,如果有大量超经营范围开票,即使都是真实发生的,即使税务不介意,工商局也会请你去喝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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