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

欠税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紧张或其他原因,不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及时缴纳税的一种行为。纳税人欠缴税款,使得国家的税收不能及时入库,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紧张,同时也会给纳税人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滞纳金、罚款和停止供给发票等。税务机关在日常的税收征管中,始终把清理陈欠、防止新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加强增值税管理,及时追缴欠税,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问题,将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具体的文件内容:适用范围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会计处理(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申报表的填报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举例某纳税人是食品加工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是采用赊销的经营模式,使得企业进项始终大于销项。该企业在以前年度有增值税的欠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到2014年底,该企业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1万元,欠缴的增值税额累计15万元,滞纳金累计10万元。如果按上述办法处理,纳税人可以清理欠税及滞纳金21万元。小编提醒纳税人,如果你有增值税欠税,同时又有增值税进项留抵税,就按上述办法处理,这样做既解决了欠税问题,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风险。相关答疑问题一:欠税纳税人可以出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问题二: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较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问题三: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八条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本通知下发前已征的增值税,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办理退税。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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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上海协富小编提醒,欠税后果很严重,切记缴纳税款需及时。奉劝企业一定要依法诚信纳税,如果基于现金流安排而选择拖欠税款,一定要慎重考虑纳税信用风险,否则企业会陷入被限量领用发票、开票预缴税款、严格退税审核、高频次税收检查、社会联合惩戒等围困的泥潭,非但不能换来资金流的宽裕,还很可能将企业拖入经营不下去的境地。   公司在日常运营时,会有诸多原因导致税款未能及时缴纳,然后就欠税了,像这种现象还是不少见的。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也只有一个结果:欠税。如:企业因为疏忽大意,错过了缴纳时间;因为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不能及时缴纳税款;种种原因导致税款迟迟未缴纳。但是无论何种原因,欠税行为对公共利益、征管秩序都造成极大危害,欠缴税款的后果也非常的严重。上海协富小编给大家梳理下欠税的有关法律条文和给企业所带来的后果  一、加收滞纳金  《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注意: 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之日起算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滞纳金的追缴可以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二、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交纳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欠税公告  《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注意:在深圳,企业200万元以上的欠税及个人十万元以上的欠税,由市局税务机关公告。企业200万元以下的欠税及个人十万元以下的欠税,由区局税务机关公告。  四、阻止出境  《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注意:如果欠缴税款迟迟不处理,是出不了境的。  消极对待欠税还可能带来处罚。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协富小编提醒:欠税后果很严重,切记缴纳税款需及时。  除此之外,欠税还会给企业信誉评定带来很大的伤害,两年内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列为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或被限制出境高消费开公司。奉劝企业一定要依法诚信纳税,如果基于现金流安排而选择拖欠税款,一定要慎重考虑纳税信用风险,否则企业会陷入被“限量领用发票、开票预缴税款、严格退税审核、高频次税收检查、社会联合惩戒”等围困的泥潭,非但不能换来资金流的宽裕,还很可能将企业拖入经营不下去的境地。  上海协富主要服务对象是深圳市广大中小企业,主要提供深圳新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工商注册登记代理、企业财税代理、企业审计代理、代理记账报税、企业投资咨询、企业IPO咨询及代理等服务办理,上海协富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业务的流程非常熟悉,我们能够为企业提供高质量、超快捷及全面的一体化服务,让您省时、省心、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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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社会上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出于有意或无意等方面的原因,一些情况下可能会发生欠税的情形。那么,什么是欠税?追征期是多久?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事实上,所谓欠税,一般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的税款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该交的钱没按时交。其大致有以下五种情况:1、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2、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3、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4、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5、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其实,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企业和个人发生欠税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则是对欠税危害认识不够。而企业和个人发生了欠税行为,税务机关会依法进行追缴,那么,追征期是多久?请继续看下面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税追缴期限有关问题的批复》,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纳税人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追征,直至收缴入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豁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没有追征期的限制。税收征管法第52条有关追征期限的规定,是指因税务机关或纳税人的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的,超过此期限不再追征。纳税人已申报或税务机关已查处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不受该条追征期规定的限制,应当依法无限期追缴税款。以上是对“什么是欠税”以及“追征期是多久”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对于对此不了解的企业和个人来说,如若存在此方面疑问,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详细把握!欠税的危害有哪些?具体说明如下:1、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被税务机关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3、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限制相关责任人出境。4、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5、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6、影响纳税人信用等级。7、被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扣缴、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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