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合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定义,在日本称株式合资会社,它是由有限责任股东认购,其股东仅就其认购的股份公司债券负责.这是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形式与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形式区别之处是:有限责任股东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划分为等额股份,   注册两合公司具有便于管理和经营、利于资金和人员的合作、易于募集注册资本等优势。注册两合公司无限和有限这两种股东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各个国家法律一般有这样的规定:“有限责任股东只能以财产出资,但是其出资份额均可自由转让;无限责任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受限制,但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其出资。  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定义,在日本称”株式合资会社”,它是由有限责任股东认购,其股东仅就其认购的股份”公司债券负责.这是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它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有限责任部分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股份两合公司既有股份公司与无限公司的特点,而两合公司注册则既有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的特点。  两合公司注册定义(jointly owned company),又称简单两合公司注册,在日本称”合资会社”,是指由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和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两合公司属于资合兼人合公司, 但是其本质偏向于人合.在英美法国家,对成的公司企业形态是有限合伙(limited paaner-ship, LP)。  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形式与两合公司注册形式共同点是:    1、都是由有限责任股东与无限责任股东组成的”。  它们管理模式比较独特.一般有限责任股东不得执行公司业务及对外代表公司事物,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接受的委托或参与公司的管理,就公司的业务管理无权向无限责任股东进行争议或者提出异议,但是享有业务的监督权,尤其是在股份两合公司中,有限责任股东组成股东会选举监察人,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监察.如法国法规定,有限责任股东有权检查公司的营业情况,在每个财政年度终了时查阅当年的公司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 而公司业务是由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公司事务的。  两合公司注册形式与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形式区别之处是:有限责任股东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划分为等额股份, 而使得其吸收社会公众投资比两合公司更容易.  2、出资形式比较灵活.无限责任的股东通常采用申报出资的方式,法律很少限制其出资形式,在公司的刚成立时,可采用较少的可实际计算的小资占有公司较高的出资比例、这有利于形成有效的责任约束机制与利益激励机制.约束无限责任股东的道德风险,保护不参与管理经营的有限责任股东的利益.但是对于有限责任股东的出资有所限制,比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股东不得以技艺出资.  从理论上分析,股份两合公司注册、两合公司注册作为中小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制度设计上的优势.作为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股份公司之间的中间形式,它的制度设计的技巧在于:既可吸收有限责任股东以扩大公司的资金来源,又有负无限责任的股东以取得外界的信任,从而将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所包含的优势结合为一体.但,如今 ,两合公司注册形式已很少被投资者所采用, 而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形式基本上名存实亡公司。一些大陆法国家公司法已废止了股份两合公司注册形式,仅德国、法国等少数发达国家还有所保留.依照注册公司企业类型法定原则的要求,这两类公司注册形式在我国都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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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两合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下面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介绍两合公司设立的方式。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 和 国有独资公司 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二、两合公司的设立方式是由两种责任股东组成 须有两种责任股东组成。各国均要求它必须由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这是其设立和存续的必要条件。如果只剩下一种股东,该公司即告解散或者变更为另一公司形式。此外,法律对两种股东的限制不同。无限责任股东只能是自然人;有限责任股东则可以为法人。部分有限责任股东死亡或破产,通常不影响公司的存在;任何无限责任股东死亡或退出,除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即告解散。 三、两合公司具有人合兼资的性质 在此类公司中,无限责任股东以其个人资信作为公司的信用基础;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财产作为公司的信用基础。这种人合兼资合的双重特性,使两合公司区别于单纯的人合公司(无限公司)与资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与 股份两合公司 虽然也具有人合兼资合的属性。但是,有限公司以资合为主,两合公司则以人合为主,通常准用有关无限公司的规定。股份两合公司的资本应划分为等额的股份,两合公司则不然。 四、两种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同 各国法律一般规定:“无限责任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受限制,但一般不能转让其出资;有限责任股东只能以财产出资,但其出资份额均可自由转让。无限责任股东均可执行公司业务,但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有限责任股东只享有监督权,不能执行公司业务,亦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无限责任股东应对公司债务直接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却仅以其出资额为限间接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两合公司虽然具有易于募集资本;利于资才合作;便于经营管理等优势。但是,由于公司易被少数无限责任股东操纵,财务基础不稳;股东责任不同且不易被人分辨,故现已日趋衰落,极少被人采用。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法的知识,小编推荐: 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无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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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份两合公司 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下面公司法栏目小编为您介绍股份两合公司设立的方式。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 和 国有独资公司 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 二、股份两合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同时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若要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 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并且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的合同。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 公司中两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其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责任,其资本分为相等金额的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有限责任股东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股份两合公司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 三、股份公司盈利相关知识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盈利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首先,应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意外亏损,扩大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巩固公司财政基础。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强制提取的公积金,各国对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都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无权予以变更。任意公积金是指除法定公积金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而提取的公积金,是公司为应付以后的不时之需而准备的,如用于维持亏损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 公积金提取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则用于支付债权人的利息和股东的股利,由于公司对债权人必须按期定额支付利息,因此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决定,比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东股利的部分则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总额及上述扣除款项的多少决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则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没有。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法的知识,小编推荐: 公司设立 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无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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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 两合公司 ? 两合公司(KG),是以共同商号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其股东的一人或数人以其一定的出资财产数额而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其他股东负无限责任。无限股东是法律上的经理,但并不排除有限股东按合同参与领导公司,与只计资本出资的有限股东相比,无限股东有权获得更多的利润分成。两合公司与隐名合伙有相似之处,其无限责任股东之间的关系,与开名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基本相同。 2、两合公司的优点 (1)适合不同投资者的需要; (2)股东责任明确; (3)筹集资本简单。 3、两合公司的缺点 (1)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2) 股份转让 不灵活。 4、我国《公司法》是否默许两合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2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只能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两种类型的公司。但是,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这些是否意味着在我国可以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设立第三种类型的公司,即类似于两合公司的公司。 两合公司是指由一部分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与一部分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组成的公司。这种类型的公司在公司企业制度发展史上曾大量存在,只是当今已不多见。在两合公司中,公司由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管理,负有限责任的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管理;负有限责任的股东分取固定的股息,负无限责任的股东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好坏分取红利;负有限责任的股东的股息不管公司业绩如何只要有利润就在先分配,负无限责任的股东的红利以公司分配股息后剩余的利润分配,多剩多分,少剩少分,不剩不分。另外,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在竞业、关联交易和股权转让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 笔者认为,公司设立者可以根据我国《公司法》的上述规定,仿照两合公司的做法,经全体股东同意,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一部分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在公司有利润可分的情况下分取同定的股息,另一部分股东负责公司的管理,从股息分配后的剩余利润中分配红利,同时限制负责管理公司的股东开办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及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根据现行《公司法》,这种公司既不违法,又比较适合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特别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非常有利于小型公司吸收民间闲散资金转化为资本,同时也方便公司管理,简化公司决策程序,是一种有利于小公司发展和民间小额投资的形式。(本段摘自:张远堂 著 《公司法疑难问题解决之道:412个实务要点深度释解/公司法律实务法商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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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两合公司 的盈利分配 在每一营业年度结束之后,股份公司都要进行盈利分配。公司盈利是指公司所得收入与所花费用的差额。就股份公司而言,其盈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1)营业性盈利收入; (2)非营业性盈利收入,它包括: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的收入;由于资产估价增值所获得的收入;出售资产获得的溢价收入以及馈赠收入等。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盈利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首先,应从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意外亏损,扩大生产规模和 经营范围 ,巩固公司财政基础。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强制提取的公积金,各国对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都有明确规定, 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无权予以变更。任意公积金是指除法定公积金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而提取的公积金,是公司为应付以后的不时之需而准备的,如用于维持亏损年度的股息水平等,它的提取比例由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 公积金提取 之后,剩下的盈利部分则用于支付债权人的利息和股东的股利,由于公司对债权人必须按期定额支付利息,因此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决定,比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于支付股东股利的部分则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总额及上述扣除款项的多少决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则就会减少,有时甚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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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两合公司 凡股份 两合公司 (KGaA),至少需要有一个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无限责任股东),其他股东则仅以公司资本分摊给各股东的数目而进行出资。私人持股的公司可以采用股份两合公司。在股份两合公司中,除了股东以外,还有一个或数个普通合伙人。 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和 有限责任 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同时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若要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 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并且有限责任股东的资本部分均分为等额股份的合同。两合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中两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同。无限责任股东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其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责任,其资本分为相等金额的股份且可以公开发行、买卖股票,但有限责任股东转让其拥有的股份,须征得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同意。股份两合公司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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