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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对办理执照都制定了哪些规定呢?下面不妨花费一点时间看看我们创业萤火根据自己代办执照的经验整理汇总的文章:注册空壳公司需要多少钱第一、空壳公司开办需要什么条件1.企业的经营范围,可在网上自行搜索,可参考同行,但要注意必须控制在两百字内;2.企业注册地址,可以租办公楼,可以租用商铺、可以用住宅地址等等;3.企业注册资本及投资人的出资比例;4.企业名称核准申请表,如果网上审核的名称可以使用,一般80%是不会被驳回的,最终要以工商局的系统为准;5.全体参股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6.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二、空壳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1)提交工商注册材料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等待审核通过;(2)领取营业执照,主要是正本与副本以及设立通知书原件;(3)雕刻一套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和法人章,共四枚;(4)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现在开立公户不准其他人代办;(5)代办人需要到当地所属的税务所核定税种、申请购买发票、领取发票以及开通社保账户。在这里温馨提示一下办理中涉及一些费用明细:1.印章有地区是免费赠送,如果不赠送就要花200元左右;2.有些小银行是不收费的,但是还是建议大银行,要花300元左右;3.如果自己办理执照是免费的,找人代办要花500元左右,创业萤火还是建议大家考虑代办,因为我们递交的资料涉及很多信息,如果没有填写正确不仅会增加办理的时间还会埋下隐患,这就得不偿失了。第三、空壳公司起名字寓意好的字参考壹:中恒粤空壳有限公司,宏升涛空壳有限公司,弘宇空壳有限公司,鑫雷海空壳有限公司,天星空壳有限公司,欧达士空壳有限公司,达昱空壳有限公司,富瑞希空壳有限公司,源稀新空壳有限公司,汇厨空壳有限公司,金源昌泰空壳有限公司,小李飞刀空壳有限公司。参考贰:安心卓品空壳有限公司,跃瀚空壳有限公司,歌岚空壳有限公司,优的空壳有限公司,诺邦德空壳有限公司,李亮空壳有限公司,盈风空壳有限公司,盈高空壳有限公司,百盛佳空壳有限公司,达伟佳空壳有限公司,量汇空壳有限公司,拓伦空壳有限公司。第四、空壳公司经营范围参考大全参考①:空壳、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商务信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健康管理(不含诊疗服务)、艺术品收藏、书画研究、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会议服务、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制品)生产及装裱、书画用品、销售:书画作品、展览服务、展览展示、文化用品。参考②:空壳、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市场营销策划、家居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关于注册空壳公司需要多少钱的回答供您参考,如果您有成立一家空壳企业的需求可留言讨论,我们客服会在第一时间给安排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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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注册公司的部门选择

在玉溪注册公司,您需要前往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下属的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步骤和联系信息:

1. 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负责全市工商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部门。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他们获取更多信息:

: 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供了该局的基本职能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您可以拨打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系电话,号码为 。

办公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紫艺路40号。

2. 玉溪市红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如果您想要更具体的区级部门联系方式,可以考虑联系玉溪市红塔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他们的信息如下:

联系方式: 福寿街4号,联系电话为:2022259。

3. 玉溪市易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如果您打算在易门县注册公司,可以联系玉溪市易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方式: 龙泉镇龙泉中路5号,联系电话为:4961263。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咨询和注册。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具体要求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网站进行了解。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顺利完成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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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小微企业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如资不足、人才匮乏、市场开拓等。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政府设立了相应的部门来认定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今天就探讨:小微企业由哪个部门认定,认定流程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认定通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来认定小微企业,而税务部门则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来进行认定。在一些国家,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财务状况等。

认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小微企业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注册证明、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等。

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核实其规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指标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公示:经过审核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名单会在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颁证:经过公示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将会获得小微企业认定证书,这标志着该企业已经成功获得了小微企业的认定。

在申请小微企业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的认定标准和流程,提前做好准备。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材料不齐或不实而导致申请被驳回。

关注公示名单,及时了解认定结果。

总之,小微企业认定对于企业后续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进行相关的认定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和支持,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及信誉度。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该积极的去申请认定,在认定之前了解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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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对办理执照都制定了哪些规定呢?下面不妨花费一点时间看看我们创业萤火根据自己代办执照的经验整理汇总的文章:注册空壳公司需要多少钱

第一、空壳公司开办需要什么条件

1.企业的经营范围,可在网上自行搜索,可参考同行,但要注意必须控制在两百字内;

2.企业注册地址,可以租办公楼,可以租用商铺、可以用住宅地址等等;

3.企业注册资本及投资人的出资比例;

4.企业名称核准申请表,如果网上审核的名称可以使用,一般80%是不会被驳回的,最终要以工商局的系统为准;

5.全体参股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6.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空壳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1)提交工商注册材料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等待审核通过;

(2)领取营业执照,主要是正本与副本以及设立通知书原件;

(3)雕刻一套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和法人章,共四枚;

(4)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必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现在开立公户不准其他人代办;

(5)代办人需要到当地所属的税务所核定税种、申请购买发票、领取发票以及开通社保账户。

在这里温馨提示一下办理中涉及一些费用明细:

1.印章有地区是免费赠送,如果不赠送就要花200元左右;

2.有些小银行是不收费的,但是还是建议大银行,要花300元左右;

3.如果自己办理执照是免费的,找人代办要花500元左右,创业萤火还是建议大家考虑代办,因为我们递交的资料涉及很多信息,如果没有填写正确不仅会增加办理的时间还会埋下隐患,这就得不偿失了。

第三、空壳公司起名字寓意好的字

参考壹:中恒粤空壳有限公司,宏升涛空壳有限公司,弘宇空壳有限公司,鑫雷海空壳有限公司,天星空壳有限公司,欧达士空壳有限公司,达昱空壳有限公司,富瑞希空壳有限公司,源稀新空壳有限公司,汇厨空壳有限公司,金源昌泰空壳有限公司,小李飞刀空壳有限公司。

参考贰:安心卓品空壳有限公司,跃瀚空壳有限公司,歌岚空壳有限公司,优的空壳有限公司,诺邦德空壳有限公司,李亮空壳有限公司,盈风空壳有限公司,盈高空壳有限公司,百盛佳空壳有限公司,达伟佳空壳有限公司,量汇空壳有限公司,拓伦空壳有限公司。

第四、空壳公司经营范围参考大全

参考①:空壳、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交流活动、商务信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健康管理(不含诊疗服务)、艺术品收藏、书画研究、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会议服务、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制品)生产及装裱、书画用品、销售:书画作品、展览服务、展览展示、文化用品。

参考②:空壳、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市场营销策划、家居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以上关于注册空壳公司需要多少钱的回答供您参考,如果您有成立一家空壳企业的需求可留言讨论,我们客服会在第一时间给安排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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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对工商登记注册流程清楚吗?在进行登记注册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登记注册时需要有哪些注意点?这系列问题将在下文进行一一的解答。

(1)工商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如果你想要创办公司,那么在创办之前就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公司登记,这就是主要的工商登记注册。目前来看,注册公司的流程不难,但还是需要注意的。工商登记注册流程其实分为以下几步,首先要确认公司的名称和类型,这步操作可以去现场确认,或者线上提交申请,当名称审核为未通过时,就需要重新申请,因此起个好名字显得尤为重要;其次便是提交材料,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通过网上公布的内容准备,一般先进行网上预约,之后再去工商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第三步便是领取营业执照,携带一系列的材料去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第四步便是指定的刻章店刻公章、财务用章、合同用章等,以上流程走完以后,公司注册才算完成。

(2)工商登记需要的材料

了解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后,要清楚在登记时准备的材料,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执法人签订的公司登记申请书和公司章程、各位法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公司住所使用证明,主要是以上材料,具体材料还是以官方通知为准,个人建议在准备之前进行资料的查阅,以免遗漏,使注册遇到困难。

(3)公司注册注意事项

领取完营业执照后,要去指定的刻章点进行刻章,这仅仅是代表公司注册好了,并非意味着公司可以正常的运营,因此,创业者需要注意的是日后的一个补充行为,即实现公司的运营。后续事项包括银行账户的开通和办理、税务所的报道、社保的缴纳、企业年报的书写等等,只有完成以上的行为才能说明公司能够正常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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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章程草案。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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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了公司,除了去公安机关报案、到法院进行诉讼外,又多了一条途径,可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登记。昆明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昆明市工商局对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的若干规定(暂行)》(下称《规定》)进行解读。昆明市工商局自2016年以来收到的大量信访件、市长热线转办件和自然人来电来访,均诉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自己被股东被法人,要求工商部门进行处理。

  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了公司,除了去公安机关报案、到法院进行诉讼外,又多了一条途径,可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登记。日前,昆明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昆明市工商局对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的若干规定(暂行)》(下称《规定》)进行解读。

  昆明市工商局副局长邓永斌介绍,近年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现象大幅增多, 昆明市工商局自2016年以来收到的大量信访件、市长热线转办件和自然人来电来访,均诉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注册公司,自己“被股东”“被法人”,要求工商部门进行处理。由于目前没有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后的处理手续和办理依据,调查取证比较困难,面对大量被冒用人要求撤销登记等诉求,往往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因此,为依法处理在工商登记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登记注册的违法行为,保障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昆明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此项《规定》。

  按照《规定》,当事人以欺骗手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方式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变更登记,作出核准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据职权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撤销的,可以进行撤销登记。但是有六种情况不能适用:公司资产(含股权、商标权)已被质押、抵押的;公司资产(含股权)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公司资产(含股权)被法院判决、裁定划转到第三方的;已办理动产抵押的;公司正处于行政或民事案件诉讼期间的;因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工商部门取证时,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检验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等都可作为证据。

  记者郭曼报道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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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章程草案。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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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附件中明确指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是指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项规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自《条例》实施之日(2014年10月1日)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日期起算。3.公示方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同时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83号公布,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4月1日正式施行。什么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又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如何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一、什么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对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可以发现《办法》所称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与《条例》所称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表述不尽相同,增加了“失信”两字,更精准地诠释了信用监管的理念,更全面地定义了监管对象和范围。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法》规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是指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信用约束、部门联合惩戒,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为什么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称为“黑名单”

  《办法》是对国务院关于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的贯彻落实。在实践中,通常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称为“黑名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称为“黑名单”制度, 主要依据以下三个:

  依据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规定:“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依据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参考使用。”

  依据三: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附件中明确指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是指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统计抽查检查结果信息、企业统计年报除外)。”

  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法律属性

  在法律属性上,设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行政部门的一种信用监管措施,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信用监管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一是信用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六种行政处罚措施之一,《条例》和《办法》也明确将其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是在执法程序上,执法机关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程序也不是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是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限执行。

  三是在后果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会对企业在经济利益上造成直接减损,虽然企业会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而造成商业信誉上的减损进而造成经济损失,但这属于间接损失,与行政处罚给当事人的直接制裁有一定的区别。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信用约束机制是对行政相对人失信记录和行政执法结果进行累计后,再对其实施的权益限制措施,是一种创新性行政约束活动。

  四、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十种情形和对应的法律条款

  《办法》第五条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共有十种情形。其中,属于信用监管范畴的情形,是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的情形;属于行政执法范畴的情形,是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单项行政处罚累计的情形,以及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的多项行政处罚累计的情形。

  依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3“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违法行为类型和法律法规依据”,进一步明确了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十种情形对应的相关工商法律、法规: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对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情形,对应《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共4条罚则。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应《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共4条罚则。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应《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共10条罚则。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应《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第五条)、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第八条)、第二十三条(违法行为第六条)、第二十四条(违法行为第九条)、第二十五条(违法行为第十条)、第二十六条(违法行为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第十五条)、第三十条(违法行为第七条),共8条罚则。还有3条违法行为即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虽然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明确法律责任,但是在其他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罚则的,应当从其规定执行。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共5条罚则。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形,对应《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共2条罚则。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应《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违法行为第五十七条)。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情形,对应《商标法》第六十八条及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共2条罚则。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

  五、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起算日期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起算日期。

  (一)信用监管范畴的情形。《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自《条例》实施之日(2014年10月1日)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日期起算。

  (二)行政执法范畴的情形。《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及第二款规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自本《办法》实施之日(2016年4月1日)起工商部门作出的首次行政处罚、撤销登记及其他行政决定的日期起算。

  六、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行政程序

  《办法》在行政程序设定上,遵从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与《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一)信用监管范畴情形的列入、移出的基本程序

  1.列入程序:先公告后列入。《办法》第八条规定,工商部门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办法》在程序设定上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一致。

  2.移出程序:依申请移出。《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工商部门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办法》在移出程序设定上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一致。

  3.公示方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同时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

  (二)行政执法范畴情形的列入、移出的基本程序

  1.列入程序:直接列入。《办法》第八条规定,工商部门自相关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办法》的列入程序遵从《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2.移出程序:直接移出。《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工商部门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办法》的移出程序遵从《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3.公示方式: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和行政处罚、被撤销登记、被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等信息同时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公示系统上公示。

  七、异议处置的行政程序

  企业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直接提出异议申请,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

  (一)对列入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处置程序

  1.提出申请。企业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受理。工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对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制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异议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制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异议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异议核实。工商部门受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异议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制作《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异议核实结果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行政复议程序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商部门纠错程序

  《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工商部门通过核实发现将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存在错误的,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所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工商部门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八、工商部门惩戒措施

  (一)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措施

  《办法》第十五条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格及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方面予以限制。第一款规定,因《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第二款规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有关企业未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或者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二)工商内部的联动惩戒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四项监管措施:一是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二是依照《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是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四是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九、多部门联合惩戒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38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确定的原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享的信息和数据,依法对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本领域内的经营活动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目标。”

  (一)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惩戒措施:(1)当事人在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确需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违法网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依照有关规定,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网站接入服务,关闭违法网站;(2)对当事人申请增值电信业务进行限制。联合惩戒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

  (二)限制担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惩戒措施: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不得担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联合惩戒部门:证监会。

  (三)融资授信限制。惩戒措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征信机构依法采集当事人违法信息并向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作为融资授信活动中的重要参考因素。联合惩戒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

  (四)限制部分高消费行为。惩戒措施:对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由执行法院依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联合惩戒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民航局、铁路局。

  (五)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惩戒措施: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和数据,在供应土地时进行必要限制。联合惩戒部门:国土资源部。

  (六)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措施: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惩戒部门:财政部。

  (七)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进行投标项目投标活动的行为予以限制。联合惩戒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

  (八)限制成为海关认证企业。惩戒措施:当事人申请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的,海关不予通过认证。联合惩戒部门:海关总署。

  (九)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惩戒措施:证监会在审批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设立、变更、从事相关业务等行为时,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对于当事人的申请从严掌握或不予批准。联合惩戒部门:证监会。

  (十)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惩戒措施:禁止当事人受让收费公路权益。联合惩戒部门:交通运输部。

  (十一)限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惩戒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限制。联合惩戒部门:安监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十二)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惩戒措施:限制当事人取得政府资金支持。联合惩戒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十三)限制企业债券发行。惩戒措施:对当事人申请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行为进行限制。联合惩戒部门:发展改革委。

  (十四)限制取得生产许可。惩戒措施: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申请生产许可证予以限制。联合惩戒部门:质检总局。

  (十五)列为检验检疫失信企业。惩戒措施:将当事人列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D级企业,实行限制性管理措施。联合惩戒部门:质检总局。

  (十六)限制获得相关荣誉。惩戒措施:各部门在本行业、本领域内向企业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时,须将其恪守信用作为基本条件;对于评选周期内有失信及严重违法情形的当事人不予颁发荣誉称号,已取得的荣誉称号应予撤销。联合惩戒部门:各有关部门。

  (十七)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惩戒措施:工商总局在门户网站公布失信企业相关信息的同时,通知国家网信办协调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向社会公布。联合惩戒部门:国家网信办。

  (十八)其他联合惩戒措施。

  另外,工商部门向各相关部门提供企业登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为其准入审批和行业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案例一: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情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

  年报公示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年度的顺序依次报送并公示年报信息,因此年报公示具有延续性的显著特征。对于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果要正常申报当年的年报信息,必须先补报未年报年度的信息,才能正常申报当年的年报信息。在系统设置上,年报申报系统对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予以限制,并提示企业完成未年报年度信息。只有当企业补上了历年来的未年报信息后,年报系统才解除限制,允许企业正常申报当年的年报。

  例如企业因2014年度未年报,于2015年7月20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连续3个年度不改正,至2113年5月10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日)工商部门启动公告程序,提示企业履行相关义务,当公告期届满即2113年7月10日该企业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部门于2113年7月20日(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时,企业名下既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又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同时在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

  由于2014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不改正,造成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3个年度无法申报年报。至2113年7月20日,该企业名下将有4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1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多条失信信息分别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4个年度未年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2113年7月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其中,2014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 2015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2年、2016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1年、2017年度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据认定规则可以确定,至2113年7月20日,该企业名下将有4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1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分别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4个年度未年报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2113年7月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其中,2014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 2015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2年、2016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1年、2017年度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案例二:因其他三种情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

  其他三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指因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查实1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次,生成1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对于不改正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只要满3年,就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3年内已改正的,依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系统中删除。

  例如企业因年报数据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的情形,于2016年10月10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下有2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016年12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3年内)企业更正了地址,恢复了联系,依企业申请从失联的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这条列入经营异常记录信息不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条件,不予累计。但是因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3年,仍未改正的,应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前60日发布公告,公告期届满仍不改正的,于2019年10月20日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案例三:因未年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5年移出的认定

  例如企业因2014年度未年报于2113年7月20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于2019年3月1日补报2014年度至2017年度连续4个年度年报,完成补报任务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商部门应如何认定?

  第一,企业补年报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部门告知企业补报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4个年度年报,完成补报后,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工商部门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决定。

  第二,认定企业是否符合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条件。自2113年7月20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至2019年3月1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际只有1年,未满5年,不符合移出条件,暂时不能移出。

  第三,告知企业移出行政程序。工商部门应当告知企业于2023年7月20日,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5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第四,作出移出决定。自2023年7月20日以后,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5年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工商部门应当自企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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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小微企业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如资不足、人才匮乏、市场开拓等。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政府设立了相应的部门来认定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今天就探讨:小微企业由哪个部门认定,认定流程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认定通常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企业的注册资金、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指标来认定小微企业,而税务部门则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来进行认定。在一些国家,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财务状况等。

认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小微企业需要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注册证明、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等。

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核实其规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指标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公示:经过审核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名单会在相关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颁证:经过公示后,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将会获得小微企业认定证书,这标志着该企业已经成功获得了小微企业的认定。

在申请小微企业认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当地的认定标准和流程,提前做好准备。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材料不齐或不实而导致申请被驳回。

关注公示名单,及时了解认定结果。

总之,小微企业认定对于企业后续的发展至关重要,通过进行相关的认定可以获得更多的政策和支持,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及信誉度。因此,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该积极的去申请认定,在认定之前了解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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