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

都知道外资公司注册比内资公司注册麻烦点,现在国内各大城市的环境污染很恐怖,因为国外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技术比较先进,如果注册一家外资环境科技公司是个好创业项目。1、外资环境科技公司名称查询参考,XX环境科技有限公司。XX为企业字号,通俗的说是你为公司起的名字。若为中外合资公司,对中方的要求为投资方必须是中国企业。必须租赁商用的办公室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备案查询单。若投资方为个人的提供护照复印件。投资方为外国企业,提供开业证明。外国公司法人护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了解注册上海公司的请右侧咨询客服、或者拨打热线电话.。     都知道外资公司注册比内资公司注册麻烦点,现在国内各大城市的环境污染很恐怖,因为国外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技术比较先进,如果注册一家外资环境科技公司是个好创业项目。  1、外资环境科技公司名称查询参考:XX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备注:XX为企业字号,通俗的说是你为公司起的名字。  2、外资环境科技公司类型:独资或合资。  3、投资方要求:若为外商独资公司,投资方可为外国个人或外国公司;若为中外合资公司,对中方的要求为投资方必须是中国企业。  4、外资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必须租赁商用的办公室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备案查询单。  1、外资公司合理申请书;  2、投资方身份证明; 若投资方为个人的提供护照复印件(经大使馆公证);投资方为外国企业,提供开业证明(经大使馆公证);  3、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4、投资方若为外国企业,还需提交: 外国公司法人护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了解注册上海公司的请右侧咨询客服、或者拨打热线电话.  
阅读全文>>
  对于环境污染这方面的整治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还是比较重视的,对于一些生产企业来讲,如果需要排放污水就应该要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但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也是有一定期限的在申请成功了对于排污染物许可证到期了怎么办?的情况,针对相关问题下面创业萤火网小编和大家做详解。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到期了怎么办  排污许可证的开始使用有效期为三年,许可证到期后不需要重新申请和换领,但需要在到期前三十日,向环境保护机关申请延续。延续期为五年。  需要提交的附件如下:  (一)所有企业需要提交一份年度总结报告,对一年来各类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水、工业废气)的排放达标及总量控制情况(要有计算过程及对比表格)、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说明。  (二)总结报告中涉及的数据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  1、自行监测报告(包括水、气、噪声等,体现浓度是否达标);  2、排污收费的相关材料(体现排污总量);  3、接管企业与污水厂的协议(体现污水去向);  4、企业实际排水量(直排入河或排入污水厂的水量);  5、能源消耗量(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固体燃料单位为吨)  6、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三)排污许可证申领承诺书,企业自行在“附件上传”页面下载,填写完整并盖章之后扫描上传。  排污许可证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资料,提出申请;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事或不预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市环保局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许可决定;  4、将办理结果通过网上窗口、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上门自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如果现在您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已经到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对于生产企业来讲每天都需要排放污水的,因此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是一定要有的,如果您不了解相关许可的一个政策以及条件,创业萤火网小编为大家做的以上整理,希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到期了的问题大家可以有所了解,具体的一个证件办理可以浏览创业萤火网。
阅读全文>>
环保公司注册条件我们知道成立一家公司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有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最主要的时候注册。注册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那么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注册一个公司需要什么条件1.核对名称:前往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字号),填写你要取的公司名称,并检查工商局内部网上是否有重复名称2.租金:签订租约后,你必须到税务局购买印花税,并按每年租金的千分之一购买。3.编制公司章程:您可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公司章程样本并加以修改。公司章程最终由全体股东签署。4.刻私人印章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8.到到银行用营业执照开立基本帐户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10.申请领购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二、注册流程向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理营业执照→向公安局申请刻章→开设账户→核定税种。
阅读全文>>
当地时间10月5日10时30分左右,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第二轮排海开始。按照东电此前公布的计划,第二轮计划排海的核污染水总量约为7800吨,排放周期预计为17天。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有超过130万吨的核污染水。日本***和东京电力公司以核电站内大量储水罐妨碍废堆作业为由,决定将经“多核素处理系统”处理并稀释后的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尽管排海决定遭到日本国内外强烈反对,日本***和东京电力公司仍于8月24日启动了核污染水的排海。短短两个月,日本万余吨核污染水入海大量核污染水持续排入太平洋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因排污产生的垃圾面临“无处安放”的境地。对于愈发严重的核污染危机,日本***和东京电力公司却装聋作哑,一意孤行,其在日本国内外的信誉度正被严重透支。这是8月24日拍摄的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新华社/法新约1.5万吨核污染水流入大海这才刚刚开始!日本在8月24日正式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第一批次的核污染水在8月24日至9月11日排完,共计7788吨核污染水排入大海。第二批次的排放量仍为7800吨左右。也就是说,核污染水排海开始后的短短两个月,约1.5万吨巨量核污染水流入太平洋。而这才刚刚开始。日本放送协会(NHK)介绍称,7800吨相当于10个核污染水储水罐的量,在2011年福岛核事故之后,当地已经修建了1000多个储水罐。按日方的计划,2023年内共将分4次排出3.12万吨核污染水。有数据显示,在正式排污开始前,核污染水已存到了130万吨,要把核污染水全部排完,至少需要30年。新问题出现!排污产生的垃圾再次“无处安放”除了核污染水外,福岛核电站目前又出现了新的棘手问题——拆除空置的储水罐。不过,针对因此产生的废弃物如何处理、在哪堆放等问题,东电却表示“尚无定论”。同时,日本多核素处理系统在处理核污染水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泥,堆放这些污泥的设施容量也已告急。虽然东电计划将这些污泥进行脱水固体化处理,但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已被推迟到2026年。东电表示,目前能做的只有尽量抑制更多的污泥产生。对于这些“无处安放”的废弃物和污泥,福岛当地表示担忧,福岛县***呼吁日本***和东电“充分说明到底要如何减少储水罐”。《福岛民报》9月25日发布的民调也显示,61%的福岛民众认为日本***和东电对核污染水排放的说明不充分。日本《东京新闻》和《每日新闻》在报道中指出,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东电在紧急情况处理、赔偿等问题上的所作所为,让日本民众的信任度持续下跌。特别是2011年东电在没有和当地渔民沟通的情况下,曾排放过低浓度核污染水,更是让其彻底失信于日本民众以及国际社会。报道还指出,“排海的决定虽然是由日本***决定,但实际执行方却是东电,这也让人觉得责任不明”。日本北海学园大学教授滨田武士对此表示,“排放时间至少30年,东电在这个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令人担忧”。信州大学副教授茅野恒秀还指出,“(日本)***在出现什么情况时会如何负起责任,现在都没有明确”。新闻多一点>>日本本州东南海域发生6.2级地震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0月05日10时00分在日本本州东南海域(北纬29.90度,东经140.05度)发生6.2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
阅读全文>>
1、深圳环保公司经营范围解析:从清洁能源到垃圾处理全方位覆盖深圳环保公司是深圳市***授权成立的一家环保企业,其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清洁能源、垃圾处理、水资源保护等多个领域。其中,清洁能源业务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垃圾处理业务则包括垃圾焚烧、填埋、再生资源利用等多个环节,覆盖了整个垃圾处理产业链。2、深圳环保公司经营范围扩大:涉足海洋环保领域除了现有的业务领域外,深圳环保公司还将经营范围扩大到了海洋环保领域。据了解,该公司已开始研究海洋垃圾的处理方法,并计划在未来开展海洋保护和海洋环境治理等相关业务。这一举措也表明了深圳环保公司在环保领域不断拓展业务的决心和信心。3、深圳环保公司经营范围调整: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深圳环保公司近期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其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成为了公司的重点业务之一。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公司将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控和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公司还将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推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使用。综上所述,深圳环保公司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的同时,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经营范围,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相信在公司的努力下,深圳的环境质量将会得到更大的改善。
阅读全文>>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4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公告》还明确,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而且,这类企业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三)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  (四)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  (六)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七)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  此外,《公告》还指出,第三方防治企业可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另外,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  此公告执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阅读全文>>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鼓励污染防治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更好支持生态文明建设,2023年8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一、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二、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二)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三)具有至少5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至少2名从事本领域工作且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四)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服务的年度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五)具备检验能力,拥有自有实验室,仪器配置可满足运行服务范围内常规污染物指标的检测需求;(六)保证其运营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使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够连续稳定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七)具有良好的纳税信用,近三年内纳税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C级或D级。三、第三方防治企业,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转请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具体办法由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制定。四、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阅读全文>>
“声十条”近期已发布,噪声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正在加快。日前,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发布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声十条”)提出,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据悉,这是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之后,我国在噪声污染防控领域新出台的“声十条”。“声十条”提出,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2023年6月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完成评估工作;2023年底前,其他设区的市级城市完成评估工作。2025年起,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声十条”要求出台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编制指南,指导未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所在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声十条”要求,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绿色公路建设的意见》,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作为绿色公路、美丽公路和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噪声源管控方面,“声十条”要求组织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检测;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
阅读全文>>
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全国超过一半的城市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季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对PM2.5和臭氧污染贡献率大。
阅读全文>>
2021 年只剩最后一个月了12 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一起来看看↓↓↓《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施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附加监管规定》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人民银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为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提出,除特殊情形外,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在禁止开采区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制度。强化对污染地下水行为的管控,禁止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行为。11 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电子化审批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决定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对 " 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 等 11 项行政许可事项(含部分子项或许可情形)实施全程电子化审批。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农业农村部根据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通过的,将发布公告或发送证书、批件。《电动车组救援制动指令转换装置》等 12 项铁道行业标准实施国家铁路局发布《电动车组救援制动指令转换装置》等 12 项铁道行业标准,其中新制定标准 7 项,修订标准 5 项,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此次发布的 12 项标准为机车车辆、通信信号专业的技术标准。标准的制修订为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用提供了技术依据,对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提高产品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由于全部技术内容已纳入其他已发布实施的铁路技术标准中,即日起《铁道车辆非动力车轴设计方法》(TB/T 2705 — 2010)等 10 项铁道行业标准废止。公众可登录国家铁路局政府网站主页《标准规范》栏目查询相关信息。这 10 类 36 种渔具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使用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禁用 10 个类别 36 种具体渔具,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该目录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 号)同时废止。《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正式施行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开展的药物警戒活动。《规范》明确,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活动。鼓励持有人和申办者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阅读全文>>

创业视频
更多

相关知识
更多

相关资讯
更多

关键词
更多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