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利

  我国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施行税收优惠政策,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负担。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大家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汇总整理,以便解决大家的疑惑。

  1、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具体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目前,居民企业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相关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

  2、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首先,判断是否符合条件。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政策。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政策标准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其次,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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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来,公司开好了,要做业务吧,不管是做贸易还是提供服务的,现在营改增了,都是交增值税,公司盈利了,要交所得税,公司要雇佣员工吧(老板们当然也是员工),要交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还有要交的小税种,如附件税、印花税。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税税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可进项抵扣,税率为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进项抵扣,服务类税率通常为6%,贸易类税率通常为17%。

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的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季度纳税的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哪些企业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哪些企业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附加税附加税通常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另外,还会有一些地方性的附加税,如上海地区有河道费。附加税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基础的。城建税城建税有三挡税率,企业注册地址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为2%;河道费(上海地区),税率为1%。税收优惠政策:从2016年2月1日起,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的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季度纳税的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案例一:假设A企业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一月开票金额为30900元(含税),二月开票金额为103000元(含税),A企业的增值税和附加税情况是怎样的?一月:收入=30,900/(1+3%)=30,000,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为0,在增值税基础上征收的附加税也就为0;二月:收入=103,000/(1+3%)=100,000,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收入*增值税率=100,000*3%=3,000;城建税(假设税率为7%)=增值税*城建税率=3,000*7%=210;河道费(假设为上海地区)=增值税*河道费率=3,000*1%=30。所得税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和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其他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为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是在企业的实际利润基础上征税,核定征收是在企业的实际收入基础上按照行业的核定利润率计算核定利润来征税(核定利润=实际收入*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在利润的基础上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通常为25%。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税前利润的50%作为计税基础,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为1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案例二:假设B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第一季度亏损10万元,第二季度盈利32万元,第三季度亏损15万,第四季度盈利20万,年度累计盈利27万,次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纳税调整后(年度累计税前利润达到了30万),B企业整年的缴税情况是怎样的呢?案例三:延伸一下案例二,如果B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年度累计税前利润超过了30万(假设纳税调整后,本年累计税前利润达到了32万),不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企业所得税情况又是怎样呢?对比案例二和案例三,税务机关认定的税前利润从30万增加至32万,整年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竟然从3万增加到了8万。也就是说,利润仅增加了2万,税金竟然要多交5万。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利润的基础上按照个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5%-35%。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税率5%-45%),个税免征额3500元。案例四:员工小王税前工资为6000(已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他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6,000-3,500)*10%-105=145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通常对兼职人员征收,按照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税率20%-40%)案例五:如果案例四中的小王不是员工,而是兼职人员,他又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6,000-6,000*20%)*20%=960印花税营业执照,按件贴花五元;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总额的千分之一贴花;购销合同,技术合同,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哪怕现在你现在解决注册什么公司交税少的方法比较慢,但是千万不要过度心急,把目光放长远,不要用不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做错误的事。要有情怀和热爱,要有知识和头脑,要有帮手和资源,要有体魄和精力,还要等运气,这就是解决注册什么公司交税少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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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有两种所得税率,一是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即利润总额中的25%要作为税收上交国家财政;另外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15%。当企业的经营条件相当时,所得税率较低企业的经营效益就要好一些。

【举例说明】

如一家电器商店,一年的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总计卖出了2万台家电,每台家用电器的平均进价为1500元,员工一年的工资100万元,房屋租赁等开支为400万元,营业税率为3%,则这家电器商店一年的总成本为:

总成本=家用电器的总进价+员工工资+房屋租赁费用=1500×2+100+400=3500(万元)

营业税=营业额×营业税率=4000×3%=120(万元)

则这家电器商店的利润总额为: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成本-营业税

=4000-3500-120=380(万元)

当所得税率为33%时,其净利润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

=380×(1-33%)=254.6(万元)

当所得税率为15%时,其净利润为:

380×(1-15%)=323(万元)

很明显,当所得税率低时,企业的盈利就大。对于同一家公司,其税后利润在享受15%的所得税率时就比33%的所得税率时要高26.84%。

以上就是创业萤火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率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国家制定了对于个人公司是收取个人所得税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顾问处理,创业萤火财税提供专业顾问,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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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中,经常可以看到“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这“三小”纳税人的字眼。而在日常税收征纳实务中,很多财务人员以及税务人员却经常把“三小”纳税人的概念混淆,尤其是对“小型微利企业”与“小微企业”,有的是习惯性的口语误称,而有的甚至误以为“小微企业”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对于“小微企业”与“小规模纳税人”也是常常混同,误认为“小规模纳税人”肯定属于“小微企业”。实际上,上述“三小”纳税人概念的外延虽均有交织,但各自的内涵却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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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2018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司如下:

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新2019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介绍本部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并答记者问时特别强调要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原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提升至5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8小型微利企业15%怎么算?

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在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时,减免税额是按应纳税所得额*15%计算的。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允许各省(区、市)***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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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二、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

  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如何计算的

  某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甲企业,2019年年度从业人数为150人,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那么,甲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分析:该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25%×20%)+(200×50%×20%)=5+20=25万元

  综合:甲企业符合认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5%;100万元以上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10%。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0×5%+200×10%=5+2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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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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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公司注册类型时,有两个名词很常见: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两者看着很相似,但其实还是有着一定的区别。

对于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有人会问: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各自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有哪些?下面一起来认识下吧。

1、什么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一种习惯性的叫法,并无严格意义上的界定,一般都是相对于大中企业而言。如果真要找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解释,就可以理解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

2、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不同于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有着明确的规定,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按照规定,所谓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和禁止行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由此可知,大部分的公司注册下来,其实都是小型微利企业。

3、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什么优惠?

为了扶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有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说: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如何才能享受到优惠?

按照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想要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

也就是说,需要自己先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行列,如果符合,就可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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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随后,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后如何征管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政策出台,迅速引起了广大纳税人的关注。今天,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好好看一下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来!咱们一起分步解析,层层深入来学习这个政策。

一、优惠内容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优惠时间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上面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不需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五、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能。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减半征税政策。六、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若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七、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符合财税〔2018〕77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八、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能否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九、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能否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十、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何处理?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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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7月1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解读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01

《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18年《***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2018年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广大企业能够及时、准确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

02

本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哪些纳税人将从中受益?

根据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主要体现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的提高。因此,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新增的受益群体。

03

本次政策调整后,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根据《公告》第一条规定,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因此,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在内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04

以前年度成立的企业,在预缴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时,需要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如何判断?

根据规定,在预缴时需要判别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18年度预缴时应当按照2017年度适用文件规定条件判别;2019年度及以后纳税年度预缴时,应当按照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判别。

05

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及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是指,企业上一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已经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但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条件,本年度预缴时,如果上述两个条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预先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指,企业本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预计可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本年度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预先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06

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07

《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此次政策调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由于2018年第一季度预缴期已经结束,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8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未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企业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08

执行时间。

本《公告》是贯彻落实财税〔2018〕77号文件的征管办法,执行时间与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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