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

一、纳税人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到防伪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参加操作培训和购买专用设备后,持《通知书》、《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二、税务机关根据《通知书》、《登记表》办理企业专用设备发行,发行时在《登记表》登记专用设备金税卡号码及税控IC卡号码,发行完成后将《登记表》、《通知书》等将相关发行资料归档。三、纳税人专用设备在初始发行时,开票限额设定为万元,月购票限量通过《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票种核定》文书,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四、纳税人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持IC卡及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 (一)纳税人如需调整最高开票限额,应向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变更》文书,经审批后,持IC卡及相关资料办理变更发行。 (二)已纳入防伪税控企业跨区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在变更前到原主管税务机关先办理税款缴纳和发票缴销等手续,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企业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证明,企业持该证明、金税卡、IC卡及相关资料到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和发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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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税务总局决定调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公告》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加强和改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调整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见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第三条和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2月3日

  附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的说明

  一、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二、专用异型号码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三、复合信息防伪

  (一)防伪效果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二)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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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具体内容为:

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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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6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行2021年印花税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对2021年印花税票发行有关事项作出了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税票图案内容

2021年印花税票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为题材,一套9枚,各枚面值及图名分别为:1角(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红色税收开天地)、2角(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边区税制固政权)、5角(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财源筑基迎解放)、1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税政统一启新篇)、2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利税改革添活力)、5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分税改革助转型)、10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和谐税收促发展)、50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宏图绘就新时代)和100元(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发展·砥砺奋进新征程)。

印花税票图案左上角有镂空篆体“税”字。各枚印花税票底边左侧印有“中国印花税票”和“2021”字样,中部印有图名,右侧印有面值和按票面金额大小排列的顺序号(9-X)。

二、税票规格

2021年印花税票打孔尺寸为50mm×38mm,齿孔度数为13×12.5。20枚1张,每张尺寸280mm×180mm,左右两侧出孔到边。

三、税票防伪措施

(一)采用哑铃异形齿孔,左右两边居中;

(二)图内红版全部采用特制防伪油墨;

(三)每张喷有7位连续墨号;

(四)其他技术及纸张防伪措施。

四、其他事项

2021年印花税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启用,以前年度发行的各版印花税票仍然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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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2年12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为此发布本公告。

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公布了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在此基础上,此次取消了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三、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怎样的,应当如何鉴别?

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鉴别方法是,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具体图示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四、以前印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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