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很多企业在创立之初都需要注册资金来支撑业务的运营。注册资金是企业存入银行以供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是保障企业健康运营的基石。然而,有些企业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按规定缴纳全部注册资金,这种情况下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能否进行破产清算呢?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注册资金的重要性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资金的重要性。注册资金是企业在创办之初需要缴纳的一笔金额,用于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它是企业运作的基础,作为企业的风险准备金和信誉保证金,有助于确保企业在面对风险和挑战时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储备。

注册资金的缴纳是对企业合法性和稳定性的一种象征。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企业就无法正常运营,无法承担风险,也无法获得更多的投资和信任。当企业遇到经济困难或突发事件时,注册资金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资源,用于度过难关,维持企业生存。

此外,注册资金的缴纳也是政府对企业合规运营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运营,并缴纳规定的注册资金。这是为了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虚假经营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注册资金不足的影响

当企业注册资金没有按要求缴纳或缴纳不足时,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影响。

首先,企业的实际经营资金可能会紧张。注册资金作为企业的运营资金之一,对企业正常的运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注册资金不足,企业可能会面临短期内无法支付员工工资、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等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短期内无法正常运营。

其次,缴纳不足的注册资金会对企业的信誉产生负面影响。注册资金的缴纳是企业作为法人实体的一项重要义务,缴纳不足可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或不诚信行为。这将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声誉,减少合作伙伴的信任度,导致企业难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发展空间。

此外,注册资金不足还可能导致企业无法享受一些政府补贴、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很多政府部门和机构在提供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时,常常会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并以此为凭据进行相关的审批和认定。注册资金不足将会影响企业享受这些政策的机会,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公司注册资金没到位能破产清算吗?

注册资金的不到位并不意味着企业一定会破产清算。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注册资金的缴纳不足,通常会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方式是补交注册资金。当企业缴纳的注册资金不足时,可以通过补交资金来弥补不足的部分。企业可以向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贷款,或通过其他合法的方式筹集资金,补足注册资金的缺口。

另一种方式是注销企业。如果企业没有能力继续缴纳注册资金或无法进行补交,相关部门可能会对企业进行注销。企业注销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和流程则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定。

总之,公司注册资金没到位并不会直接导致破产清算,但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缴纳注册资金,并合理规划和管理企业的资金运作,以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选择合作伙伴、制定经营策略和资金计划时,企业也应考虑注册资金的充足性,并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在保持合规和诚信的基础上,企业才能获得更多的机遇和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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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注册的公司注销办清算,这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过程。当一个公司决定注销办理清算程序时,意味着它将结束自己的生命周期,解散并停止经营。这个过程既复杂又关键,需要合法程序和专业指导。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公司注销的步骤,以及在清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重要问题。

1. 公司注销的步骤

注销一家公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合法性和公平性。以下是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的步骤:

步骤一:召开股东大会。在注销公司之前,你需要召集股东大会,经过股东的投票来决定注销公司的愿望。通常情况下,这需要得到绝大多数股东的同意。

步骤二:委任清算人。在注销程序中,你需要指定一名清算人负责处理公司的财务和资产。这个清算人可以是公司内部成员或者是外部专业人士,他们将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要求来履行职责。

步骤三:编制财务报表。在清算过程中,清算人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调查。并根据审查结果编制一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步骤四:依法处理负债。在清算过程中,清算人需要依法处理公司的债务。他们会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尽力争取最佳的利益保护。如果公司无法清偿债务,则会进行破产程序。

步骤五:处置资产。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要求,清算人需要处置公司的资产。这可能包括出售、转让或返还给股东等方式。在处置过程中,清算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保证公正和透明。

步骤六:注销登记。完成清算程序后,清算人需要向相关政府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这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和文件,包括清算报告、财务报表和注销申请书等。

2. 清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公司注销的清算过程中,有一些重要的问题需要特别关注:

问题一:法律合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清算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问题二:债务处理。清算人需要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债务以公平和合法的方式处理。

问题三:资产处置。在处置公司资产时,清算人需要考虑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四:员工权益。在清算过程中,要合理对待员工的权益。如果公司无法继续运营,需要妥善安排员工的福利和权益。

问题五:纳税义务。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必须履行相关的纳税义务。清算人需要确保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问题六:监督和审计。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清算人需要接受监督和审计。这将确保清算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总之,公司注销的清算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过程。它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参与。在清算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法律合规、债务处理、资产处置、员工权益、纳税义务以及监督和审计等问题。只有合法合规的清算过程,才能让公司在结束自己的生命周期时,以一种有序和公正的方式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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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世界中,公司破产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当公司无法还清债务或正常运营时,通常会被迫进行破产清算。这一过程涉及到将公司的资产转化为现金,以偿还债务,并关闭公司的运营。然而,破产清算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问题是资金不足,即公司的破产清算资金不足以覆盖其注册资金。这会给破产清算带来许多挑战和困难,需要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原因可以有多种。首先,公司的资产可能不足以覆盖其债务。当公司面临财务困难时,往往会出售其资产以筹集资金。然而,由于市场条件或资产价值下跌等原因,公司无法以足够的价格出售资产,导致清算资金不足。

其次,公司的债务可能超过了其资产的价值。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公司常常会借款来扩大业务或进行投资。然而,当公司陷入困境时,负债可能超过其资产的价值,使得破产清算资金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

此外,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还需要支付各种费用,包括法律和会计费用等。这些费用会进一步减少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导致清算资金不足。

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影响

破产清算资金不足将会对各方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受影响的是债权人。由于资金不足,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其全部债权偿还,从而遭受经济损失。这将导致债权人之间的争夺和纠纷,并且可能延长破产清算的时间。

此外,雇员也将受到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时,应优先支付雇员的工资和权益。然而,当破产清算资金不足时,公司可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导致雇员面临失业和经济困境。

最后,破产清算资金不足还会对公司的声誉和信用造成负面影响。无法按时清偿债务和支付费用将使公司在商业社区中失去信任,可能会对公司的未来运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解决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方法

面对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问题,公司和相关方需要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一种常见的方法是与债权人进行谈判,在债务清偿方面达成协议。债权人可能愿意接受部分债务清偿或延长偿还期限,以减轻公司的负担。

此外,公司还可以寻求额外资金的来源。例如,公司可以寻求外部投资者的支持,通过出售股权或吸引新的投资,增加清算资金。此外,公司还可以考虑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或收购,以获得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另一种方法是通过削减费用来释放现金。公司可以削减不必要的开支,并寻求降低法律和会计费用等专业服务的费用。此外,公司还可以尽量减少运营成本,以获得更多的资金进行清算。

结论

公司破产清算资金不足是一个常见的问题,需要公司和相关方共同努力找到解决方案。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寻求额外资金来源和削减费用等措施,公司可以尽力解决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问题,并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和雇员的利益。然而,为了避免破产清算资金不足的情况发生,公司应始终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运营策略,以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健康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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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注销处于清算状态是啥意思
清算在税法上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指的是你不再经营了,并且确定一个时间段作为你处置债务处理固定资产等的期间,这个期间作为独立的纳税期间,计算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破产清算后税务注销的时限要求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4、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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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如何清算
1.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要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2、办理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
3、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破产、解散清算结束后,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不在规定期限内发布公告或者发布的公告内容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情节严重的;

6、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
7、仿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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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的,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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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开始都伴随一个结束。如果你正考虑关闭公司的大门,你需要了解正确的公司注销程序。本文将带你了解公司注销的全过程,确保一切按法律规定进行。

1. 开篇:为何要了解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注销不仅仅是关闭公司的大门。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需要确保所有的财务、法律和税务问题都得到妥善处理。不妥当的注销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或额外的税务负担。

2. 初步决策:确定注销的原因

2.1 业务目标已达成

2.2 公司持续亏损

2.3 公司股东决策

3. 准备注销前的文档

3.1 公司最后的财务报表

3.2 股东决议书

3.3 公司所有的税务文档

4. 清算程序:公司的‘大结局’

4.1 选择清算人:通常由公司的董事或专业的清算公司担任。

4.2 清算资产:销售公司资产,支付债务。

4.3 结算所有的税务问题。

4.4 处理剩余的资金:按照股东的份额分配。

5. 提交注销申请

5.1 准备必要的文档。

5.2 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5.3 获取注销证明。

6. 通知相关方

确保通知所有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告知他们公司的注销消息。

7. 保管所有的公司文档

即使公司已注销,也可能需要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提供某些文档,所以确保将所有文件妥善保存。

8. 需要注意的要点

8.1 注销程序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所以请耐心等待。

8.2 确保所有税务问题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日后的纠纷。

8.3 与会计师、律师和税务顾问密切合作,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规定。

结语:公司注销可能看起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只要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你可以确保一切都顺利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务必与你的顾问保持密切的沟通,确保没有遗漏任何重要的细节。公司的结束不代表你的创业旅程的结束,也许这只是一个新的开始。祝你未来的道路更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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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做破产清算审计的目的在于确定破产财产的价值,确定财产的所有权人、债权人、管理人、财产处置方式以及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审计需要由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且出具审计报告。做公司破产清算审计的公司必须具备审计资质,例如:会计事务所、审计公司、财务公司等。

  一、公司破产清算审计的流程是怎样的?

  1、审核审计资料

  由于破产前审计时间点的不确定性,在接管破产审计时,应逐项检查破产前审计中提供的“审计账户调整表”是否进行了调整。对破产前审计的基准日至破产日的会计事项进行审计和核实。

  2、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清算组、法院应当批准或者裁定下列事项:

  (1)清算组应组织专人核实各种资产(包括现金、银行长期末账户、有价证券等)的溢出原因。如果真的找不到,应提出核销建议。

  (2)委托加工材料和委托销售的产品应进行信函证明或上门检查。如有差额,应查明原因并进行会计处理。不能查明原因的,应当说明并提出核销意见。

  (3)对摊销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失等账户中形成的费用损失部分,进一步核实后,提出核销建议。

  (4)在进一步核实无形资产后,确定无实际价值需要核销的金额,提出核销建议。

  (5)对于债务,应结合清算组的债权申报,编制“账面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并对不确定原因的差额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于控股合资企业的投资,应调查合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确定应收回的投资本金和收入。法院裁定合资企业共同破产的,应当对合资企业进行彻底审计,并将合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纳入破产企业进行清算。

  4、进一步落实以下事项:

  (1)3年以上不能收回的应收款和3年以上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2)取得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明确产权所有权,然后确定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数额。

  (三)用作抵押财产的相关资料和财产金额。

  (4)企业福利设施数量及相关资料。

  5、下列事项应当按照审计法规的要求逐项核实:

  (1)对于收回的资金,应查明来源,核实是否正常,是否全部入账。

  (2)重点审计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特别注意是否存在作弊、虚假支出,甚至贪污私分。

  (3)审查应计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如贷款利息、折旧费、应付水、电、气费是否已全额计入破产宣告日(可发出询价函)。

  (4)审计各项税款(可发询证函)是否正确计提。

  (5)未经授权归还未到期负债的问题。

  (6)减少资产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应审查,特别注意是否故意按价出售、免费转让、隐匿、私人分割等问题。

  (7)审查相关账目的调整和核销情况,检查原因是否充分,是否擅自减少资产,增加损失。

  (8)检查所有实际收入和支出是否已记录在账户中。重点督促企业职工将手持的支出凭证(如医疗费用文件、差旅费文件等)以及企业收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个人持有的备用金全部移交财务部门。

  (9)冲销坏账准备,企业坏账准备未取消的,按照民法通则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和财政部门三年以上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可按账面价值70元%提取坏账准备,1年以上3年内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可按账面价值40元%计提坏账准备的规定,应当在审计中冲销计提坏账准备。

  二、企业破产清算审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协议、验资报告等。

  2、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包括员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4、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5、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6、企业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包括债务人和债权人名单、住所、开户银行、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债权债务数额以及有无争议等。

  7、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相关文件。

  8、董事会或管理机构有关清算前、破产前的资产处理、债务清偿和会计业务处理的决议或纪要。

  9、企业签订的尚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的有关租赁协议、重大购销活动、对外长期投资合同等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相关合同。

  10、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的管理制度。

  11、应附查验资料,包括银行存款各个账户的对账单和相应的余额调节表、存货盘点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等。

  12、审计机构要求清算企业提供的其它审计材料。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上述内容为“做公司破产清算审计的公司”及关于破产审计报告的相关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专业的审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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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公司解散问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该条规定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制度,也是《公司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方式。但股东在适用该条要求解散公司时并非轻易能从法院获得胜诉的判决。因此,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时需要提供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解散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达到这一条件的情形有:公司事务陷入僵局,公司内部决策和经营管理机制运行瘫痪,股东会或董事会因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相互对抗,而无法有效召集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股东或董事滥用权利,严重剥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财务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当等。法院通常会审查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关于公司必须处于亏损或严重亏损状态是否作为解散的条件之一现在尚无定论,各个法院掌握的尺度也不完全一样。各个国家对于这一点的立法也不完全相同。

  (二)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关于这一点,股东提供证据证明的难度较大,主要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是对公司未来发展情况的预计,法官主要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判断将来可能的情况。如公司现在签订的未履行合同情况,公司签订的类似合同已履行的情况及对受害股东的影响等。法官判断是否构成“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常也会看是否会因为公司资产不断减损导致股东投资遭受不应发生或本可避免的重大亏损。

  (三)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根据字面理解,该条件是指穷尽其他所有途径都不能扭转公司的局面,似乎将股东采取其他途径作为请求解散的前置程序。但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并未机械的要求受害股东确实穷尽了其他所有途径才判决解散。因此,关于这一点在司法裁判上仍无定论。

  另外,法院会切实审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可能性。法院需进行必要的司法调解,要在最广泛的层面上,全方位地找寻扭转公司经营和管理困境的其他途径,客观评定通过其他途径对于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境的现实性。只有在公司确实无法走出管理僵局和经营困境,才可以判决解散公司。

  (四)除此之外,法院也会综合考虑个案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具体的程序:

  公司股东同意,成立清算组并到工商局办理备案,公告债权人,书面公告45天后,清算债权债务,拟定清算报告并经股东通过,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二、关于公司清算问题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清算分为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

  1、非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2、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3、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的主要区别是公司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终止时,如果财产足以偿还债务,进行的清算为非破产清算。这时对外的债务均可足额偿还,并且尚有剩余财产供股东分配。如果财产已经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则必须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平受偿原则清偿了破产企业职工工资、社保、税款、破产债权后,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怎样申请公司的清算和解散

  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以上内容为“法律关于公司解散与清算问题的规定是什么?”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创业萤火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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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是相同的吗?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清算中的债权的申报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破产清算后公司解散了吗?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破产清算后公司解散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因非合并、分立等事宜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且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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