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

小编梳理了有关包装物在消费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有需要的快拿走吧~

消费税

包装物作价随应税消费品销售

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

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特别注意

酒类包装物押金有特殊的规定:

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啤酒、黄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对啤酒和黄酒实行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消费税,征税的多少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金额无直接关系。因此,对酒类包装物押金征税的规定不适用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啤酒和黄酒。

●但是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划分档次时,包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2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53号)

增值税

增值税上对包装物押金的规定大体和消费税相同。

一般规定

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酒类产品包装物(除啤酒、黄酒)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在计算押金时要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所得税

所得税上对包装物押金的规定较为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收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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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实际经济业务中,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情况,还是很普遍的。但是,包装物押金的处理,还是很复杂的。

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计入销售额的节点,需要分为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的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酒类),单独计算时,不并入销售收入。

只有当逾期时,才并入销售收入。并且在并入收入时,需要按照含税销售额进行计算;而不管包装物押金的具体时间,只要超过了一年的时间,都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2、酒类包装物押金(不包括啤酒、黄酒),在收到时就需要并入当期销售额。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会计上面如果处理,都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算方式相同。

3、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时,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只有当包装物押金,逾期或超过一年时,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税。

需要注意的是,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时虽然不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但是在计算啤酒消费税确定税率时,需要把包装物押金的金额计入。虽然包装物押金,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但是也会间接影响消费税的计算。

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上面我们讨论的只是税收上面的处理,但是税收上面的处理,并不影响企业发生业务的财务处理。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属于相互不干扰的两个方面。

由于包装物押金,在客户退还包装物时,企业需要把相关费用退给对方,所以企业在实际收到时,不能直接计入收入,而是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进行会计核算。

只有当对方不能按时归还或者逾期时,企业才能用押金弥补自己的损失。

举例说明:

创业萤火公司在2021年12月份收取了萤火公司的一笔包装物押金,具体金额是22600。按照约定,创业萤火公司需要在2022年1月15之前归还包装物,逾期未归还时,萤火公司将不再回归包装物押金。另外,已知相关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是13%。

创业萤火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实际收到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22600

贷: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22600

2、公司按时归还包装物时

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2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假设没有任何损坏,进行了全额退款)

3、萤火公司,超过了约定的时间,不能按时归还包装物时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22600(假设包装物全部没有归还)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22600/(1+13%)=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22600/(1+13%)*13%=2600)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包装物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进行核算时,不需要并入收入计算增企业所得税。只有当“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结转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时,才需要并入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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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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