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者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来开展自己的事业。然而,创办一家公司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许多创业者面临的一个关键难题就是注册公司的繁琐程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许多朝阳区的专业公司注册在线服务应运而生。这些服务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在帮助创业者注册公司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站式服务,简化繁琐流程

传统的公司注册流程需要创业者亲自办理各种手续,其中包括资料准备、前往相关机构递交申请、与政府部门沟通等诸多步骤。这些步骤繁琐、耗时且容易出现错误,给创业者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而朝阳区专业的公司注册在线服务则提供了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创业者只需提供必要的身份资料和公司信息,选择所需服务,然后通过在线平台完成注册申请的提交。这些在线服务会自动帮助创业者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填写,大大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

快速办理,及时落地

传统的公司注册流程需要创业者等待较长时间,甚至需数周才能完成所有手续。而朝阳区专业的公司注册在线服务以其高效的特点满足了创业者对快速办理的需求。

在线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实现了快速审批和办理。申请提交后,在线系统会自动将相关资料发送给政府部门进行审核。政府部门通过在线系统进行审核和反馈,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注册效率。创业者可通过在线系统实时查询申请进度,及时获取注册结果。

专业团队,保障注册质量

朝阳区专业的公司注册在线服务由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背景强大的团队提供支持。这些团队成员了解注册法规和流程,掌握各种公司注册的细节。他们通过在线平台与创业者进行沟通,帮助创业者理清注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和漏洞。

在注册过程中,专业团队会对创业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如发现问题或不合规的地方,团队会及时与创业者联系,提供必要的调整建议。这种专业服务能够帮助创业者快速通过注册审批,确保注册质量。

个性化服务,满足多样需求

朝阳区专业的公司注册在线服务充分考虑了创业者的多样化需求,提供了个性化的服务。通过在线平台,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注册方案和服务套餐。

例如,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创业者,专业团队可以提供定制化服务,根据其具体情况设计个性化的注册流程。对于需要额外文件备案的创业者,在线服务可以帮助其完成文件申请和备案工作。无论是小型企业还是大型企业,无论是国内注册还是境外注册,创业者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注册方案。

总而言之,朝阳区专业的公司注册在线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注册解决方案。通过一站式服务、快速办理、专业团队和个性化服务,这些在线服务帮助创业者轻松完成公司注册,使其更专注于创业本身。如果你是一位创业者,不妨尝试一下这些朝阳区专业的公司注册在线服务,为你的创业之路省去繁琐的手续,节约宝贵的时间。

阅读全文>>

本文深入探讨了企业代理记账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什么是代理记账、为何这项工作对中小企业至关重要、如何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者,以及如何优化现有的财务管理流程。

1. 企业代理记账工作:定义与重要性

1.1 什么是企业代理记账工作?

企业代理记账工作是一种外包的财务管理服务。通过这项服务,专业记账公司或个人会代替企业进行账目记录、税务申报和其他与财务有关的任务。

1.2 代理记账的重要性

由于许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足够的专业知识,代理记账工作可以帮助它们更有效地管理财务状况,遵守税法,以及节省成本和时间。

2. 企业代理记账的一般流程

2.1 初次咨询

首先,企业需要与潜在的代理记账服务提供者进行咨询,以了解服务范围、费用结构和合作模式。

2.2 文件整理与传输

企业需提供所有相关的财务文档,如收支证明、发票等,以便代理记账公司开始工作。

2.3 记账与审计

一旦接收到所有必需的文档,代理记账服务提供者将负责记录交易、整理账目,并准备必要的财务报告。

3. 如何选择一个合适的企业代理记账服务提供者?

3.1 考察资质和经验

优选具有相关行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代理记账公司。

3.2 了解服务内容与费用

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应明确了解服务内容和费用,以防止未来出现问题。

3.3 口碑和推荐

听取其他企业或行业内人士的建议,查看在线评价,以了解该服务提供者的声誉。

4.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

4.1 数据安全性问题

选择一个具有高级安全措施的代理记账公司,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

4.2 合同细节

务必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和细则,特别是关于服务范围和费用的部分。

5. 优化企业代理记账工作

5.1 采用数字化解决方案

数字化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提高数据准确性。

5.2 定期评审与调整

至少每季度与代理记账公司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和持续优化。

6. 结论与建议

企业代理记账工作是一个复杂但至关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一个合适的服务提供者,并持续优化财务管理流程,将对企业的长期成功产生积极影响。

注意: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和费用可能因代理记账公司而异。建议您在做出决策前详细咨询多家专业机构。

阅读全文>>

互联网时代,借助巧妙的方法往往能够事半功倍,就好比本文对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的分析介绍,相信内容里面总有一招适合你。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难,难在哪里?市场上可以选择的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方向很多,面对形形色色的网上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我们该如何选择呢?首先你要清楚自己比较擅长的领域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是哪方面从这两点入手。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方向最好是我们擅长感兴趣的,这样在以后的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中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因为擅长、熟悉能够更加发挥我们在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中的优势!

北京注册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北京公司注册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一般要求是写字楼,也可是以下情况:(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公司对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

注册公司对公司地址有以下要求:1、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可以是租赁的,也可以是自有的,但必须要有产权证明。2、公司注册地址房屋产权属于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性质可以是住宅、商住、商业、办公、写字楼等。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在北京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如何在北京注册公司的条件要求和流程

注册公司是创业的第一步,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下基本步骤供大家参考: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确定公司住所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7)如无地址可选择企帮帮提供的注册地址。

3.形成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样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5)股东资格证明;(6)《指定(委托)书》;(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5.刻公章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由公安部门指定刻章公司办理: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凭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可以问问上面的。

我是小编,与世界交手多年,依然光彩依旧,兴致盎然!喜欢专注于分享行业各类知识见解,关注我,不迷路。大家了解了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的话,记得分享给周边有需要的人观看哦,你也可以在下方讨论谈谈你对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的见解,谢谢大家观看。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北京市一个地址注册几个公司(北京注册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阅读全文>>

韶关武江区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仅限于涉及外商投资的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外资并购的企业,港澳服务提供者按CEPA协议投资的公司提供);2)投资者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3)投资者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4)投资者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办理材料

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已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因公司合并、分立未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为本企业,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外资并购的企业,提交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港澳服务提供者按CEPA服务贸易协议投资的公司,提交备案文件。◆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内项目的,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外项目的,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人民法院裁判公司破产、解散的,提交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提交相关行政机关决定文件。

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注明: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且合并、分立协议规定无需清算的,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无需提交有关解散及清算的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仅适用于设有分公司的情形。公司因吸收合并注销,根据合并协议规定而不注销其分公司的,毋须提交此项材料

注明:未涉及纳税义务的,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工商窗口提出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应当1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后,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凭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准予登记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签领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