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

该段内容描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时间和股东大会的召开规定。根据章程或全体股东的约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可长达15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章程或全体股东的约定,其成立时间可长达15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是20天,临时股东大会是15天。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必要时,公司也可以召开临时的股东会议。 【 股 东 大 会 时 间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正 式 股 东 大 会 2 0 天 ,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1 5 天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以维护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题目提供的信息,该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为20天,临时股东大会为15天。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正式股东大会,并在公司成立后180日内召开首次股东大会。之后,根据公司规模和业务情况,可以每1-2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综上所述,该股份有限公司在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对于股东而言,了解并遵守公司法规定,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对于推动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章程或全体股东的约定召开时间可长达15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式股东大会为20天,临时股东大会为15天。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以维护公司治理结构。因此,股东应当了解并遵守公司法规定,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并积极参与股东大会,推动公司的发展。《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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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作用和组成。股东大会由出资的股东组成,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则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两者职权和职责不同,但共同构成了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机制。1.组成股东大会的股东来自不同的背景;董事会成员则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董 事 会 与 股 东 大 会 的 区 别 与 联 系标题: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与联系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1. 组成不同: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2. 权力不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受其监督,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产生决策作用。3. 议事规则不同:董事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决议;股东大会则按照出席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比例表决。4. 会议召开程序不同:董事会会议可随时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则需提前15天通知。二、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联系1.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受其监督。2.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相互协调,共同维护公司治理结构。3.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充分沟通,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4.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应定期沟通,分享公司发展动态,共同促进公司发展。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但也存在紧密的联系。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和选任董事。董事会则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决策公司重大事项时,应充分沟通,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应定期沟通,分享公司发展动态,共同促进公司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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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段内容讲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修改程序。根据出资人的意愿,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具有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依据出资人的意愿,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具有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力。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核 心 内 容 】 能 否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是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具有重要的约束力。未经公司章程规定的事由,不得修改公司章程。然而,公司章程可以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进行修改。特别决议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如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达到法定要求,或者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等。特别决议的通过后,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对全体股东具有同等约束力。在特定情况下,公司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修改公司章程。例如,在特别决议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方式进行修改。另外,如果公司章程中的某些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来解决。总之,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特别决议或其他方式对章程进行修改。总之,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特别决议或其他方式对章程进行修改。《公司法》第181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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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必年龄满十八岁。该法并未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作出特别的限制。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在没有对股东资格作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不必年龄满十八岁。该法并未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作出特别的限制。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在没有对股东资格作出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素 材 : 未 成 年 人 能 否 成 为 公 司 股 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下,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在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未成年人虽然可以代理父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他们本人并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必年龄满十八岁。该法并未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作出特别的限制。因此,未成年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在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下,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在会议中行使表决权。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未成年人虽然可以代理父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但他们本人并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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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贷款监事的角色和职责。通常情况下,监事会不承担具体的监督责任,而是监管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公司股东。因为有些监事和董事是独立监事和独立董事,他们并不是公司的股东,只是以一个公司外人员的身份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公司贷款监事通常不承担具体的监督责任,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监管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公司股东。因为公司有的监事和董事,他是独立监事,独立董事,他并不是公司的股东,他只是以一个公司外人员的身份进入公司的管理层而已。 独 立 监 事 与 公 司 股 东 的 关 系独立监事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种重要角色,其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监事与公司股东的关系在公司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直接影响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东的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独立监事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管理层的干扰。独立监事应当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同时,独立监事也应当遵守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董事会或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综上所述,独立监事在公司的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独立监事在公司的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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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时需注意四点: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四、中国证监会将结合年度报告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上市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其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二、上市公司应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四、中国证监会将结合年度报告披露加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责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负有最终责任,监事会则对董事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而高级管理人员则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的职责关系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因此,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过程中,他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同时,他们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业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上法律规定强调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并积极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业绩。只有这样,公司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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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内容描述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投票规定。股东大会投票并非强制要求,股东因故无法到场或自愿放弃投票权则无需出票。股东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但任何人不能干涉。对于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对于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投票并非强制要求,若股东因故无法到场或自愿放弃投票权,则无需出票。股东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任何人不能干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 东 大 会 投 票 规 定 是 必 须 的 吗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投票规定并非必须的。然而,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大会的投票办法。具体而言,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应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股东大会会议所作决议的内容及其表决方式等事项。在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通常有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累积投票等。此外,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其他有关股东大会投票的细节,如每位股东的投票权数、提案的提交期限等。虽然股东大会投票规定并非必须的,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投票方式以及相关细节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公司股东来说,熟悉公司章程并理解其中的投票规定,以便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利,是十分重要的。股东大会投票规定并非必须的,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投票方式以及相关细节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公司股东来说,熟悉公司章程并理解其中的投票规定,以便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利,是十分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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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发生事故时,股东并不一定都有责任。根据公司的类型,股东的责任有所不同。如果是民事责任,股东需要承担罚款。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在不实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是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受处罚,股东不会受牵连。公司发生事故时,股东并不一定都有责任。如果公司是民事责任,股东需要承担罚款。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在不实金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的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受处罚,股东不会受牵连。 股 东 责 任 有 限 制 : 公 司 事 故 与 股 东 的 关 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意味着,在公司的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在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中没有责任。首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基本组成部分。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因此,股东会成员在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中具有责任。其次,虽然股东的责任有限制,但并不意味着股东可以无视公司的债务和股东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义务协助公司清偿债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情形,例如公司逃避债务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股东在公司的责任和权益是相互关联的。股东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协助公司清偿债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公司也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公司发生事故时,股东并不一定都有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果是公司的刑事责任,一般是法人代表和负责决策的人受处罚,股东不会受牵连。然而,股东在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中仍然具有责任。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基本组成部分,股东会成员在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中具有责任。股东有义务协助公司清偿债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股东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协助公司清偿债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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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则需要提交主体注册文件,例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资料以及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此外,还需要提供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及从属担保的证据。1.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交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等。2.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则需要提交主体注册文件,例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资料以及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还需要提供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及从属担保的证据。 被 告 身 份 证 明 及 工 商 营 业 执 照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其应当具备营业执照这一法律凭证。而作为被告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根据该法规定,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悬挂在主要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以便于他人识别。若公司未能按时悬挂营业执照,则可能违反了该法规定。此时,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公司改正,并可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公司拒不改正,则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如吊销营业执照等。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的职权。股东会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董事会则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执行。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应当具备营业执照,作为被告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否则,相关部门可以予以处罚。同时,公司治理结构也具有相应的职权,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负责公司的不同方面。以上是对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办理合同纠纷案件时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证明的说明。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应当具备营业执照这一法律凭证,作为被告方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否则,相关部门可以予以处罚。同时,公司治理结构也具有相应的职权,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负责公司的不同方面。《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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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股权的分类和评估方法。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评价难度和方法存在差异,股票投资的价值应以内在价值或理论价值为基础,以发行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盈利能力来判断。非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分为两种:优先股的评估和普通股评估。优先股的评估可根据已确定的股息率提前计算,然后进行折现或资本化处理得到评估值;普通股评估可根据普通股收益的几种趋势分为固定红利模型、红利增长模型和分段模型。股权可以分为上市公司股权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它们的评价难度和方法存在差异。首先,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在股票市场发展完全。在股票交易正常的情况下,股票的市场价格基本上可以作为评估股票的基本依据。但在股市发展不完全、股市交易异常的情况下,股票投资作为长期投资的价值不能完全取决于异常的股票市场价格,而应以股票的内在价值或理论价值为基础,以发行股票的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盈利能力来判断股票的价值。第二,非上市交易股票的价值评估分为两种。1、优先股的评估。优先股的年收益可根据已确定的股息率提前计算,然后进行折现或资本化处理,即可得到评估值。二、普通股评估。根据普通股收益的几种趋势,可分为三种:固定红利模型、红利增长模型和分段模型。股权交易中,如何评估股权价值?股权交易中,如何评估股权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股权的价值直接影响到交易的金额和股权的转让价格。在评估股权价值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趋势、行业前景、企业的治理结构以及股权本身的特权等。企业的财务状况是评估股权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深入分析,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负债状况和现金流状况。此外,还需要对企业的业务模式、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等因素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财务状况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市场趋势也是评估股权价值的重要因素。需要对市场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包括市场的规模、增长速度、竞争状况和投资者对该企业的看法等,以确定市场趋势对股权价值的影响。行业前景也是评估股权价值的重要因素。需要对行业前景进行深入分析,包括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长速度、竞争状况和未来趋势等,以确定行业前景对股权价值的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和股权本身的特权也是评估股权价值的重要因素。需要对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评估,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管理团队和股权转让程序等,以确定治理结构对股权价值的影响。还需要对股权本身的特权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具有表决权、参与权、优先权等,以确定股权本身的特权对股权价值的影响。股权价值的评估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趋势、行业前景、企业的治理结构以及股权本身的特权等。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股权价值的合理性。评估股权价值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趋势、行业前景、企业的治理结构以及股权本身的特权等。在评估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股权价值的合理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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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指新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员工到原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创业。必要条件包括员工必须属于原企业的关键人员、是企业的技术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新企业与原企业必须是同类且具有竞争关系。竞业禁止的必要条件包括:首先,员工必须属于原企业的关键人员,这意味着他们掌握了公司的商业机密并具有关键作用。(1)是企业的技术人员,具体是技术研制、开发、利用人员;(2)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是董事、总监、经理等;(3)是其他人员,如办公室主任、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第二、新企业与原企业必须是同类且具有竞争关系。竞业禁止的必要条件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等合同中,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用人单位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中从事相关活动的条款。竞业禁止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平衡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但是,在实践中,如何界定竞业禁止的必要条件,避免滥用和损害劳动者权益,需要进行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竞业禁止的必要条件包括: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应明确具体时间,不得超过二年。2. 竞业禁止的内容应与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等有关。3. 竞业禁止应与劳动者的原有岗位、职级、薪资等有关。4. 竞业禁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或道德规范。同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劳动者是否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或者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2. 竞业禁止的履行方式,如是否提供经济补偿、是否需要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等。3. 竞业禁止的解除条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必要条件包括明确、合法、合理、适当。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有效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竞业禁止的必要条件包括明确、合法、合理、适当。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有效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利益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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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权利,只要持有公司股票,不论多少,都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上市公司会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发布通告,可以密切关注。作为股东可以选择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时,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委托。炒股并非新鲜事,有些人因炒股而暴富,也有人因炒股而一贫如洗。我本人也曾经是股市中的一个小“韭菜”。法律规定持有公司股份的是公司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那么股民能参加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么?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不管多少,当然是正当方式获得的,都可以去参加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常会发布通告,只要你密切关注,是都可以在网上找到的。作为股东可以选择自己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果是法人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的,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委托。如何出席股东大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参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等事项由公司确定。而按《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应当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即议案提出、提案、表决等环节。对于通过特别决议,如公司分配利润等事项,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综上所述,股东大会的出席方式、议事程序等均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以确保会议的规范和合法性。同时,股东也应认真了解和行使自己的表决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炒股并非新鲜事,有些人因炒股而暴富,也有人因炒股而一贫如洗。但只要依法持有公司股份,不论多少,都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参加,而全体股东应当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应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以确保会议的规范和合法性。股东也应认真了解和行使自己的表决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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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诈骗罪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可能涉及诈骗罪。感情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它可能包括基于玩弄、物质需求、复仇情绪等目的的诈骗。感情诈骗者通常会使用精神、情感和语言感情手段来骗取他人的爱,并使他们深陷其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感情诈骗罪,但是感情诈骗可能涉及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感情诈骗是从他的出发点来看的。1、如果对方本着想要玩弄你才进行各方面交流,这就是感情诈骗。2、物质上的需要,他为了你的财产,或者只是想满足一下欲望。3、带有复仇情绪的。用花言巧话,口密腹剑,博得对方的爱,后用这种卑鄙的爱使对分失去警惕,而非法套取对方的大量财物,当对方醒误时以为时晚矣,诈骗是一种主动进功对方方式以假军官大老板,大学生,公司总经理等取得对方信仼而骗取巨额财物。感情诈骗者用精神,情感,用的是语言感情手段骗取对方的爱使对方迷惑深陷感情缠绕不能自拔献岀巨额财产。其罪更甚于诈骗罪。感情诈骗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感情诈骗是一种欺骗行为,通常涉及到虚假的承诺和感情投资,以获取他人的财物或感情。在大多数国家,感情诈骗被视为犯罪行为,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具体法律后果取决于诈骗的性质、金额和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在一些国家,诈骗罪可能被判处监禁、罚款或其他形式的惩罚。此外,受害者可能有权获得赔偿,以弥补他们因诈骗而遭受的损失。总的来说,感情诈骗的法律后果严重,受害者应当谨慎对待,并寻求法律援助。感情诈骗是一种欺骗行为,通常涉及到虚假的承诺和感情投资,以获取他人的财物或感情。在大多数国家,感情诈骗被视为犯罪行为,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具体法律后果取决于诈骗的性质、金额和受害者的具体情况。在一些国家,诈骗罪可能被判处监禁、罚款或其他形式的惩罚。此外,受害者可能有权获得赔偿,以弥补他们因诈骗而遭受的损失。总的来说,感情诈骗的法律后果严重,受害者应当谨慎对待,并寻求法律援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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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承包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取决于当地政府规定。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协议。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出租车承包费用的具体收费标准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定。“承包”一词准确地说应该是“承包经营管理”,它指的是企业与承包者之间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将在一定期限内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全部或部分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和获取企业收益。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原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承包者与被承包的企业间所存在的是一种合同关系。因此,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三方企业均可)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出租车承包是否有法律依据?出租车承包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虽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委托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理委托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出租车承包行为属于出租车服务行业,不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范畴。另外,《出租车管理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出租车承包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虽然在一些城市,出租车承包行为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但目前来看,出租车承包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出租车承包费用的具体收费标准取决于当地政府的规定。承包经营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由原有企业直接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协议。然而,出租车承包行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且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注册,通过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的,通过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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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关联企业的概念以及如何判断两个企业是否为关联企业。判断两个企业是否为关联企业需要满足一定标准,其中之一是它们控制下的企业数量是否达到一定规模。即使不是同一股东的企业,它们也可能属于同一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与其它企业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也是关联企业。如何判断两个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存在控制、共同利益或关联方关系的情况。判断两个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从企业的股权结构入手。如果两个企业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比如共同控制、或者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权,则可以认为这两个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次,从企业的经营活动入手。如果两个企业之间存在控制、共同利益或关联方关系,比如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服务、或者两个企业之间存在买卖关系等,则可以认为这两个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此外,从财务方面入手。如果两个企业之间存在控制、共同利益或关联方关系,且这两个企业的财务活动存在关联,比如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财务支持、或者两个企业之间存在资金借贷关系等,则可以认为这两个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判断两个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存在关联关系,则相关方应当依法披露。本文介绍了如何判断两个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可以从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活动和财务方面入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存在关联关系,则相关方应当依法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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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可能会对个人就业、家庭产生不良影响。需注意在求职、当兵、入党、出国留学、考公务员等过程中如实报告,避免隐瞒。家庭方面,一些岗位要求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但家人曾犯罪记录仍可能对申请人产生影响。对于自己:就业等方面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对于家人:有些岗位要求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但家人曾犯罪记录仍可能会对申请人产生影响;在当兵、入党、出国留学、考公务员等过程中,必须如实报告,不能隐瞒,否则一旦被发现了问题就比较严重。1、判刑案底终身无法消除的,全国联网。2、判刑过后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经历证明,很难通过政审。3、国家单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审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会影响子女的前途。刑事责任的严厉性不仅体现在刑罚对犯罪人自由、财产乃至生命的限制和剥夺,还体现在附随于刑罚而存在的前科效应。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刑事前科会对犯罪人产生多方面的法律后果,从而对前科公民复归社会后的日常生活带来持续性的不利影响。犯罪记录对就业的影响犯罪记录对就业有着重要影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犯罪记录的人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犯罪记录有明确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犯罪记录会对个人求职造成影响。在许多行业,如金融、保险、招聘等,犯罪记录是影响求职的一个因素。一些企业可能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实行霸凌制度,即使这些人员有立功表现,也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然而,在某些行业,如教育、医疗等,有犯罪记录的人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根据《教师法》规定,担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有犯罪记录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另外,《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了修订,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意味着,有犯罪记录的人即使犯罪情节较轻,也会受到长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从而影响其政治自由。总的来说,犯罪记录对就业有着重要影响。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同时也对犯罪记录有明确的限制。对于有犯罪记录的人来说,求职可能会受到不公平待遇,但在某些行业,有犯罪记录的人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犯罪记录对个人就业产生重要影响。在许多行业,有犯罪记录的人可能无法担任领导职务或被聘用,而在教育、医疗等领域,有犯罪记录的人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但同时也应该意识到,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同时也对犯罪记录有明确的限制,对犯罪分子进行长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从而影响其政治自由。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犯罪,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良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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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缴制下,公司的注销流程包括董事会通过决议、投资方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成立清算组并发布清算报告、税务登记证被注销、海关、财政和统计部门核准注销、外汇登记证被注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和注销银行账户等步骤。在实缴制下,公司的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董事会需要通过一项决议;2.投资方需要批准这一决议;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也需要批准;4.接着需要成立清算组并发布清算报告;5.税务登记证需要被注销;6.海关、财政和统计部门也需要核准注销;7.外汇登记证也需要被注销;8.公司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9.最后,还需要注销银行账户。在实缴制下,如何进行公司注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设立登记后,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按时进行年度报告,否则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年度报告届满后60日内,公司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其经营活动将纳入异常经营范围。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而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另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在注销登记前,应当清算其财产,并办理清算登记。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活动。综上所述,公司在实缴制下进行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清算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公司的注销流程是实缴制下必须遵守的步骤,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需要按时进行年度报告,否则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注销登记前,公司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清算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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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管组是一个负责处理企业事务的组织,其职责包括盘点和保管企业的财产、核查企业的债务状况、处理企业利益所必需的经营活动、支付人民法院批准的相关支出,以及根据法院的许可进行其他工作。当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时,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来确保企业正常运营。企业监管组负责处理以下事务:1.盘点和保管企业的财产;2.核查企业的债务状况;3.企业利益所必需的经营活动;4.支付人民法院批准的相关支出;5.根据法院的许可进行其他工作。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职责是什么?企业监管组是一个重要的部门,它的职责是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企业监管组负责监管市场的各个方面,包括企业的经营行为、产品的质量、广告宣传等。首先,企业监管组负责监管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会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其次,企业监管组还要负责监管产品的质量,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且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此外,企业监管组还要负责监管广告宣传,确保广告宣传不虚假、不误导,并且不会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总之,企业监管组是一个重要的部门,它的职责是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企业监管组是一个重要的部门,负责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其职责包括盘点和保管企业的财产、核查企业的债务状况、企业利益所必需的经营活动、支付人民法院批准的相关支出,以及根据法院的许可进行其他工作。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事务:(一)清点、保管企业财产;(二)核查企业债权;(三)为企业利益而进行的必要的经营活动;(四)支付人民法院许可的必要支出;(五)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工作。企业监管组向人民法院负责,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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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库存、工程、商场、金融产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应收应付款等进行了清查。经过检查,所有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都得到了核实,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1.公司的货币资金清查。2.公司固定资产的清查。3、公司的库存。4公司所承包出去的工程和公司在自营的商场。5、对公司所投资的金融产品进行清查。6、对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的资产进行清查。7、对公司应收或者是应付款的项目进行清查。货币资金清查的内容包括哪些?货币资金清查是企业进行财务报表编制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货币资金清查的内容包括:货币资金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库存现金是指企业在自己手中未存入银行的部分现金,如库存现金、零钱等;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入银行的部分现金,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是指除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如存货、预付账款等。货币资金清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货币资金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范现金管理中的风险。在货币资金清查过程中,企业需要对各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保企业账面上的货币资金与实际库存相符。同时,企业还需要对账,核对银行存款与库存现金的差额,及时发现并解决差错。货币资金清查是企业财务报表编制中的重要环节,其对于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认真对待货币资金清查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稳定和合法。货币资金清查是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认真对待货币资金清查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稳定和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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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定义、特点和组织结构方面存在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其特点是设立程序简单、资产负债表不公开、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其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的程度不同,会导致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有所差异。具体如下:1、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特点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3、组织结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其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公司资本的组成形式上。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股东认购股份,公司资本由股份构成。在组织结构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共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则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决定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股东大会则具有监察权。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较为灵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则较为严格,需要经过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在 公司治理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注重股东的参与度,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加注重监事会的参与度。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结构、公司资本的组成形式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差异,其差异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灵活性以及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不同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结构、公司资本的组成形式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灵活性以及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不同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共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则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决定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股东大会则具有监察权。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较为灵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则较为严格,需要经过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一)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二)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三)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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