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对于承包来说,农村比较常见的就是耕地的承包或者是鱼塘的承包,如果想要承包的话,需要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承包手续,并且需要签署一系列的合同,除此以外也需要了解承包方面的一些规定范围。这里创业萤火网就为大家简单的介绍承包合同法有哪些经营规定?的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承包合同法有哪些经营规定

一、承包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除按规定收取证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和大家分享承包合同法有哪些经营规定的相关内容,承包合同法的经营规定范围是非常多的,大家要了解的是有的公司项目有很多都不是全部自己公司办理,有的业务是需要找第三方来代理的。其中有很多都是承包项目,这类公司对于承包合同也就更需要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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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国很多商业性的模式基本上都是租聘买卖,比如房子的读屏,汽车的读屏,传质的读屏,以及一些大型机器读屏等等方面,因为这样不仅可以节省自身的成本,对于后期机器以及房屋等等方面,维修费用也会减少很多,但是有很多企业人想知道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计算方式有哪些?下面创业萤火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一下。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适用税率千分之一。应交印花税=20年*1000000元*千分之1=20000元。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至少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第①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以上就是创业萤火网小编和大家分享关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的计算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可见对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算方式,按照以上内容解释的话,也是一目了然的,但是每个地区以及城市的消费水平不同,有可能在税收方面也存在着小幅度的差异,具体实际的手机费用由当地税务局收取为标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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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更改名字要不要重新签合同

不需要。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公司名称变更前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变更名称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可以签订合同的;

《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注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注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你所说该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亦无须总公司授权。

三、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一)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以上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更改名字要不要重新签合同的相关知识,看到这,我们知道,公司改名字,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因为公司名称的变换,对原有合同的履行不会造成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创业萤火,我们会有专业的客服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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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财产权利,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变更的。那么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合同受影响吗?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一、公司变更法人员工合同受影响吗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登记要素变更后,必须继续对员工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从法理上说,劳动者是与法人的用人单位这一物权客体发生劳动关系,而非法定代表人的人格。同时,用人单位发生名称的变化,亦不影响法人的物权主体继续存续,且一般不至于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造成阻碍。退一万步讲,即便用人单位的所属法人发生兼并重组,其所有权实体被解散分割。为了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特殊利益,法律依然支持原有劳动关系继续履行!

二、公司换法人代表工人是否得到赔偿

公司更换法人的,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公司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得主张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三、公司法人更换了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新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如果原公司被新公司兼并,这属于法人之间的合并。新公司成为了原公司的权利义务承受者,它完全有义务对原公司的员工进行安置,有责任承担原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因此,如果新公司在兼并前,作出“只接收公司,不接收员工”的类似声明是无效的;原公司在被兼并前,也无权作出与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总结:要知道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我们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是每一位中国人都应该做到的。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等相关问题,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请与创业萤火律师取得联系,他们可以为您进行详细内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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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法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通常说的法人变更。那么,公司法人变更影响劳动合同吗?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下面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一、公司法人变更影响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用人单位而不是代表其个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虽然员工所在企业的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但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并没有变,因此,员工与企业原法人代表签订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应当继续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针对这个问题,原劳动部1996年颁发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当然,由于企业法人代表更换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可能也会因此调整,并对人员使用再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法人变更流程是怎样的的

1、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的程序如下:

(1)公司要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或者决定;

(2)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决议或者决定,公司要在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有什么要求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以上就是公司法人变更影响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创业萤火的官网咨询专业的客服,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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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但合同没有专业章涉及内容得话,签订合同无效。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一、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一)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二)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二、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有什么区别?

1、公司专用章是公司用于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文件、报告、信函都需要使用公司专用章进行盖印。公司专用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金钱有关的业务。银行收付等与钱有关的业务应盖印财务专用章。

2、合同章是公司与其他公司在业务上达成协议时,在双方订立的合同上盖印的章,盖了合同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若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章只用于商业合同,但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3、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一般情况下是不对外使用的。

三、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二)使用范围不同

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三)执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

(三)管理部门不同

1、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四)权力和确认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五)刻制不同

1、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2、合同专用章由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几个字组成,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签订经济合同,合同专用章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

总结:以上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专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更窄,实践中有的公司并没有合同专用章,是直接在合同上盖所在公司的公章。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专业提供合同拟定、代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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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转让合同是商标转让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一步,为了帮助大家更安全的进行商标转让,小编整理了商标转让合同的相关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商标转让合同的相关注意事项

关键词:商标转让合同

导读:商标转让合同是指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转移给他人并由受让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转让合同是商标转让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一步,为了帮助大家更安全的进行商标转让,小编整理了商标转让合同的相关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

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否则,该商标转让合同无效。

二、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

1、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为了保障受让人的利益,受让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清楚了解该被转让的商标的权利状况,应明确约定被转让商标被许可使用的情况,以及受让人在合同签订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许可使用的相关权利义务。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不同的转让性质,受让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期限。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一般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对于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则应约定转让期限,并约定转让方将在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另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9、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违约责任注意事项:

①没有明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各种情形,因此无法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②在支付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违约形式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的计算依据,使得违约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将解除合同误解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或者错误地认为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条款。一般约定先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①、若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若采用仲裁途径解决,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13、法律适用条款,对于双方处于不同国家的情况。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场考虑都尽量约定适用本国法律。

三、商标转让合同常见法律风险

(一)、转让方应注意

1、明确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

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受让方应注意

1、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

4、转让方应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商标转让合同的相关事项,如果对于商标转让方面还有任何疑问,可以到我们网站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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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双方约定在日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乙称):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定以下合同:

  二、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该公司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元,涉及职工安置人,涉及银行债权元。该公司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与乙方无关。

  2、甲方转让公司的人员在外发生的一切违法行为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债权、债务处理

  1、因甲方转让公司遗留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公司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日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日内付清。

  六、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乙方凭此清单逐项核对与验收,核对无误、验收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产权交易中心凭交易合同及《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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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合同对于想要通过合伙做生意的人来说还是非常的重要的。在进行创建公司之前如果能够通过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一个明确的规定的话,能够有效的避免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许多纠纷。但是在合同的细节上还需要填写规范以及知道一些注意事项。

(一)合资企业合同该怎么填写?

合资企业合同的填写需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第一,需要对于公司的标的和资金入股的数量进行明确的规定。这样能够通过明确的合同来进行具体的规范,确定合资人的责任与分红比例。第二,需要对于公司的合伙期限进行明确。在一定的期限内合同具备有合法的效力,需要对于时间的填写符合相关的规范。第三,需要对于合伙人的具体信息进行填写。包括身份证号码以及家庭住址等方面的信息写入到合同中去。第四,对于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况以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

(二)合资企业合同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资企业合同在填写的时候需要掌握一些注意事项。首先就是需要将公司间的合作关系和生活中的日常关系区分。避免由于亲情或者友情的干扰导致责任划分不清,在出现问题后没有适当的依据可以遵守。其次就是如果对于合同的细节把握不清楚的话,可以通过专业的律师等人员进行起草拟定。这样也能更好的保障入资方的正当权利。最后就是需要将合同保管妥当,避免遗漏或丢失。

合资企业合同相对来说还是需要多费一些心思的,现在由于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导致合资人反目成仇的案例数不胜数,所以应当引起大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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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公司注册地址挂靠合同签署要注意什么?

(一)核查确定:到本地工商局查寻其工商登记材料并参观考察其闵行公司注册状况,明确其真实有效;签合同务必盖章另一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另一方除盖章公司章、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1、务必以书面形式形式签合同;2、选用口头上、信函、数据信息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的,务必签署确认单并盖公章签名;(三)合同的必需条文要实际、确立:1、被告方名字须真正、一致;2、承诺的代管居所的应用限期,代管限期及花费付款方式

3、承诺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闵行公司注册地址挂靠合同,要是依照一切正常的步骤就能够填好了,找技术专业可靠的代办公司组织,能够放心许多,想找可靠的地址挂靠,能够网上咨询掌握大量。

五、闵行公司注册地址挂靠的常见问题是啥?(一)挂靠闵行公司运营,针对闵行公司注册的会计而言是非常复杂的,具体表现在闵行公司注册税收的解决层面,因所得税中不单是带有市场销售造成的销项税额,还包含有购入造成的进项税,而且还必须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难题。(二)因挂靠地址而造成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挂靠的被告方必须依规对法律法规不良影响担负相对的法律责任。(三)挂靠是企业或是本人,在沒有获得相对资质证书的状况下,使用合乎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的委托人承揽工程施工每日任务且而且向该资质证书工程施工的公司缴纳相对"服务费"的这种做法。

(四)根据《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条的要求,承包建筑工程的企业必须拥有依规获得的企业资质证书,而且在其企业资质等级批准的业务流程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

(五)严禁建筑专业的工程施工闵行公司注册跨越该闵行公司企业资质等级所批准的经营范围或是以一切形式用别的的建筑工程施工的闵行公司注册的委托人承揽工程项目,严禁建筑工程施工闵行公司注册以一切形式容许或本人或别的企业应用本闵行公司注册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闵行公司注册的委托人承揽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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