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出资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
1.违约责任。这就是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在公司章程中记载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如果股东不按照这个要求缴纳出资,或者未能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连带责任。这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之所以规定上述两种法律责任,主要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人合的因素,又是封闭的,应当由股东之间相互负责,共同对公司负责。再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构成比较复杂,不像单纯的以货币出资,不会发生差额问题,而以实物等出资,则由于评估作价不准确,或者有欺诈行为等多种因素,都有可能造成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状况,当然出资的股东要首先承担责任,而其他股东也是有责任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在实际生活中,具体表现为出资的股东如果无力补交其差额时,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应当补齐这个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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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什么要求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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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个有限公司的监事权利和义务

  监事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对公司董事 经理 财务的监督职能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新规定,监事应当和公司而不是和出资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具有人格权的法人机构,而出资人只不过是出资设立公司的股东,出资人本身的行为并不能代表公司的行为,公司应以自身独立的人格对外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劳动合同内可以写明聘任的职务和从事的工作性质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可生效. 监事毫无疑问是要领工资的。

  监事的职权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等 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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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的目的,一方面是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决定的,因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合的特点,股东相互间需有信任关系,这就决定了股东人数不可能太多;另一方面是为了区别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突破上限,理应考虑公司形态的变更。不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最高限额时是否变更公司形式,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权利有哪些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第二,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
第三,封闭性即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人;
第四,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
第五,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
第六,组织机构灵活,对于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或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七,规模具体升缩性,可大可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与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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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所以才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股东出资和企业经营期间的取得的资产构成,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二、怎样取得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承取得
继承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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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的目的,一方面是由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决定的,因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人合的特点,股东相互间需有信任关系,这就决定了股东人数不可能太多;另一方面是为了区别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突破上限,理应考虑公司形态的变更。不过,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超过最高限额时是否变更公司形式,我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权利有哪些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第二,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
第三,封闭性即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人;
第四,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
第五,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
第六,组织机构灵活,对于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或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七,规模具体升缩性,可大可小;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与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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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以公司的资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所以才叫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由股东出资和企业经营期间的取得的资产构成,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二、怎样取得股东资格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二)、继承取得
继承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三)、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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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由此看到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法律是有规定的,按规定股东人数在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对于股东要求其住址需在我国国内,当股东人数超过了二百人需要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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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具体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怎么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初始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实物或者货币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要依法办理相应程序,并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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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为多少人?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执照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结果:公司注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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