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体形态、不可转移但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它的划分主要就包括商誉、品牌、知识产权和技术等四类资产。

首先,商誉是指商家或企业获得的用户、消费者以及各种行业专家的认可,它不仅限于口碑,更要体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比如服务质量、质量、价格,这些条件都会考验商家们经营运作的能力以及获得良好口碑的能力。

其次,品牌是指市场上企业家们对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概念,并且这种概念在消费者心中一直维持着,这种概念主要来源于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日常认可,一个品牌的建立不仅需要良好的营销策略,也需要持续的维护和发展,这样才能让一个品牌一直在消费者心中存在。

第三,知识产权是指商家或企业有权控制其他公司或个人使用和拥有的专有知识,包括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它能够有效地防止其他企业利用其知识财富发展自己实现经济利益,而造成自身经济损失。

最后,技术资产,也可以看做是一种无形资产,它既可以指企业对技术有一定的专有控制权,也可以指企业完成技术制作的技术过程,如工艺流程、制造工艺等,这将会使企业可以更好的完善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也让它们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魔益。

总之,无形资产一般包括商誉、品牌、知识产权和技术资产四类内容,它们对企业而言都拥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应当受到企业的重视和保护,以便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拓展知识:此外,还有一类无形资产叫做“基因资产”,它通常用来指一些具有一定生物特征的动植物,它们可能包括动物、植物,以及放置于特定生态系统中的微生物,它们也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可以被企业用来获得收益。

阅读全文>>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怎样做

无形资产摊销实操中一般分2种,

1、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则无形资产计提摊销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如果单位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则无形资产摊销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2019年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多久?

2019年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般不低于10年;特殊情况下,对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软件类无形资产,最短可为2年;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或约定年限进行摊销.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应自可供使用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分录怎样做?根据小编老师汇总的相关介绍资料,小编老师认为无形资产的摊销应该是遵循新会计准则的处理方式的,主要的会计分录则是可以将其计入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两种分录处理的.在这里还有很多相关的资料是可以免费学习的,欢迎你们来这里进行咨询.

无形资产摊销 累计摊销

阅读全文>>

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是无需摊销的。这个内容是不是税法的规定?

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指在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中,为了“显化”国有资产,将国有企业无偿占用的划拨土地经评估后,根据当时的财工字[1995]108号等文件的规定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资本公积”(作为国家投资)的土地。这部分土地不计提折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在土地剩余出让年限内进行摊销。

土地属于固定资产吗?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是什么意思?

所谓“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是指企业购入土地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由于购入该土地时上面还没有建筑物,或者一直没有附着的建筑物。这时该土地就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并不需要计提折旧。对于这个土地是转让取得还是划拨取得,处理应该是一样的。区别只是取得成本可能不同。划拨土地的会计核算即如上面回答: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

土地评估年限折旧法?

土地折旧年限法

一、对于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提取折旧.

二、主要的原因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

2、而企业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

3、我国曾经对部分公有制企业作出过规定,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将其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入账.

根据这一规定,这些企业曾经在固定资产账面上确认了一批土地的价值.但对这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仍然是不能计提折旧的,原因在于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资产,其不存在损耗问题,因此无需计提折旧.即使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内,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也是不计提折旧的.

三、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得对以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不单独记账的土地提折旧吗?

不单独记账的土地可以提取折旧。

企业的土地是一项特别资产,单独记账的土地,按财务制度规定是不能提取折旧费用的,作为一种产权,进行独立核算。

而不单独记账的土地,是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将所支出的费用,与其承载的固定资产捆绑在一起,一同计提折旧费用。

因此,不单独记账的土地是提折旧的。土地的价值与固定资产一体提取折旧。

阅读全文>>

事实上,大多数公司的资产,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失去价值。这些损失是可量化的。当涉及无形资产时,计量价值逐步损失的过程称为摊销。

在会计中,摊销意味着在其使用期限内分解资产的成本。摊销让资产账面价值逐期减少,有助于减少有关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另,因为摊销可以列为费用,也可以用来限制股东权益的价值。

在贷款(例如抵押)的情况下,摊销的第二层含义为:将支付分为多个分期付款,包括原则和利息,直到该项目全额支付。然后,企业将收入成本作为费用记录在其收入报表中,而不是立即记录整个成本。

本文将与众位分享一些中小企业摊销业务处理事项。

摊销与折旧

虽然摊销和折旧是类似的,但它们在应用上有所不同。摊销用于无形资产,例如市场上的发明、许可证、商标和商誉专利。

折旧适用于有残值的有形资产。根据直线法计算折旧(我们将在下面解释),企业只需要将资产的初始成本除以其使用寿命的长度。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来计算有形资产的数年来承受的损耗付款,例如办公楼和机器等。

注意事项:按我国的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从增加的下个月开始计提折旧,而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rfc云财务上的资产管理包含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商业会计摊销

不仅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摊销和折旧很重要,没有准确地做好摊销和折旧实际上有可能构成欺诈。毕竟,资产的价值在五年之后与购买新资产的价值不同。因此,企业需要采取措施将这些价值包括在其损益表和会计表中。

企业主应该采取的第一步是评估资产的初始价值,因为在不知道其起始价值的情况下正确记录分期偿还是不可能的。简单的,你只需要看下你当时支付的发票金额。复杂的,你可能需要法律援助,并可能受到与资产有关的合同约束。

接下来,你需要知道你的无形资产中剩余的使用年限。例如,假设从其他企业购买了设计专利。由于设计专利的使用寿命为15年,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断出它具有15年的有效期。

最后,你需要了解相关资产的剩余价值,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在使用后卖掉它。继续我们的例子:如果你计划在五年内销售上述设计专利,那么你将负责确定剩余10年寿命的设计专利的价值。

计算摊销

要计算摊销,【用最开始的支付价值-任何剩余价值】/使用年限,结果就是你需要定期摊还的金额。

在收入表上记录摊销时,从借记摊销费用开始。这样做会增加资产,同时降低总收入。接下来,记入无形资产的费用值。列在会计分录的另一端,表明该项资产价值正在逐渐降低。

不考虑摊销的中小企业会有高估企业价值的风险,意味着有些资产价值不是真的存在。任何虚假的企业价值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可能丧失潜在的投资者或融资者。保存你和你的业务,学会正确摊销你的无形资产。

阅读全文>>


XX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XX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XX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公司,XX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XX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XX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
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05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
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11年11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11年11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XX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XX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附表 销售收入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年份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销售收入120015001800185020002150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专利技术评估数学公式为: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6年(2012-2017)专利技术每年的税后利润、折现值:(单位:万元)



年份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销售收入120015001800185020002150



税额(30%)360450540555600645



税后利润84010501260129�担保矗埃埃保担埃�



贴现系数0.90910.82640.75130.6830.62090.5645



折现值763.64867.72946.64884.49869.26849.57



(2)计算各年专利技术收益分成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年份201220132014201520162017



分成收益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



经分成法,按照专利技术分成率5%,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如下:



P=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259.066(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
不可抗力
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XX公司。



6.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十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上文就是小编对于无形资产出资报告怎么写的相关解答。小编提醒您,无形资产出资评估报告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公司而言,各个单位的无形资产构成情况不同,其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也就不一样,所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肯定不是全国通用的。不过有些企业情况有相似的地方,可以适当借鉴别的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阅读全文>>


一、最新公司法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规定



2014年新《公司法》取消了上述70%比例的限制,企业注册时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这样放开后就使得知识产权可以100%作为注册资本注资,对于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无形资产出资规定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最新《公司法》规定,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是可以作为出资标的对外进行投资的,但是需要进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



三、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



1、出资标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申请中专利、工艺流程、技术秘密秘方、配方、软件类系统及平台),同时出资的无形资产应与公司的业务范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最好是公司的主营业务。



2、权属问题: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股东名下资产。实践中很多企业想用公司的专利或者商标等对本公司进行出资,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3、所得税问题:2016年9月,国家财政局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落实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自2016年9月1日起,个人或企业以技术入股可以选择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投资入股当期 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股权转让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税。同时,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综上所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比例取消了70%的限制,也就是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没有比例的限制,可以依照发起人协议来进行,无形资产主要指的是知识产权。以上就是小编对最新公司法对无形资产出资比例的规定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阅读全文>>


1、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理不当做假的



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无形资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力。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是按照企业无形资产的用途和性能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将只有使用权的无形资产作为有所有权的无形资产下帐,从而增大无形资产摊销,减少利润,进而减少所得税的上缴。



2、无形资产增加不真实,不合规



企业增加的无形资产有的没有合法的文件证明,有的已超出了法定有效期。



3、无形资产计价不正确



无形资产计价原则: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企业自行开发并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实际净支出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或合同协议及企业申请书的金额计价。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不正确的无形资产计价行为包括:企业明知计价不合法、不合理,故意将无形资产计价过高或过低;未经法定手续进行评估或确认,随便计价,没有企业合并或接受其他单位商誉投资时,就对商誉作价入帐。



4、 对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符合规定



无形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它可使企业长期受益,因而企业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使用期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法律法规、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 法律、法规未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了受誉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誉年限确定。



(3) 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存在对无形资产摊销的作假方式,如摊销期限随意变动来调节管理费用,多摊或少摊无形资产,人为调节财务成果的高低。



5、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不正确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是随法定的摊销期限来确定的,无形资产有的价值和特权,虽然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会终结和灭失的。工作中,为了随时调节利润,企业通过随时调整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来调整金额,是否达到合情合理来虚调费用。



6、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



无形资产有购入、自创和其他单位投资转入三大途径。取得时通过“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核算,若是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无形资产可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价确定价值,通过“
资本公积
”核算,企业作假通常是将不同途径取得的无形资产,为了作帐方便,故意张冠李戴,如企业不择手段资金未到位便开始了正常的“营业”,后发现企业验资报告中所谓的“实收资本”是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7、违造无形资产增加的虚假证明



如:违造专利权证书,
商标注册
书,无形资产办理必要的产权转让手续的虚假证明。



8、企业将转让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偷逃“营业税”



如:企业将转让的无形资产收入10万元,本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而企业故将“其他业务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应交营业税为10×5%=5000元,故企业逃避营业税5000元。



9、虚增商誉,增大费用



商誉的作价入帐只是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期内,擅自将商誉作价入帐,多摊费用、降低利润。



10、出售无形资产,不作帐



出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应随着无形资产的出售而消失,帐面应转销“无形资产”的成本价值。但企业为了增加本公司的费用,以达到降低利润的目的。隐匿出售证据,对出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帐务处理。

阅读全文>>


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可占
注册资本
的70%
原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的20%。
新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
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
的30%。
修改理由:现行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规定过低,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鼓励技术创新。但规定过高有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为此,应适当提高无形资产在出资比例中的比重。新法的规定意味着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

阅读全文>>


无形资产出资比例原法: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新法: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修改理由:现行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规定过低,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鼓励技术创新。

但规定过高有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为此,应适当提高无形资产在出资比例中的比重。新法的规定意味着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