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股权转让是很普遍的现象,公司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这是股东行使股权基本的形式。但是在转让过程中还是会有许多细节要注意,在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具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创业萤火网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还有赖于对合同的实际履行。

股权的实际转让就是股权的交付,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可能依约履行,将股权交付受让方,也可能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而拒不交付股权、拒绝接受或拒绝付款,这就是股权的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股权交付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协助履行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和/或公司资不抵债时。

3、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转让方与受让方权利的交接点是从该通知行为完成之时起。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前,受让股份的新股东对其股权的处分权受到一定的限制,新股东对外宣称其为公司股东,则应以公司向其换发的股票或出资证明或者股东名册的登记为其证据。而受让方的主要义务则是按照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款。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法院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法院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4、股权交付包括股权权属变更和股权权能移转。

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都是股东权属证明形式,这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得到履行的一个记载。权能的移转是指股东对参与公司管理的共益权和分配公司盈利的自益权等各种权利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的价值在于法律对股权的认定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权能移转的价值则在于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它权益的实际行使。权属变更比权能移转更重要,因为权能的行使若无权属的支持,则没有正当性。

实践中,权属变更而未移转权能或移转了权能而未办理权属变更的情况常常发生,这就给股权转让纠纷的产生埋下了祸种。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应对权属变更和权能移转做出明确约定。

5、受让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

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的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做出确保或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创业萤火网为大家所整理的关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关注创业萤火官网查阅,或者直接与创业萤火网相关在线业务客服顾问咨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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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为了公司发展不得不转让股权,由于公司主体不同,股权转让方式也有所差异。那么,您知道如何区分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吗?主要是交易场所、交易形式、对股东的转让限制及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股份的转让限制上方面存在着不同,我们来看具体内容。

一、如何区分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区别方式有:

1.区别交易场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2.区别交易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

3.区别股东转让限制。

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创业萤火提醒您,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

4.区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很重要——公司章程看了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规则作出特别约定,以排除公司法设置的转让规则。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切不可想当然,应先查看目标公司的章程,评估股权转让的可行性。

还应作好目标公司相关情况的调查,必要时聘请专业的调查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情况等作尽职调查,评估收购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二)签订主体需明确——应该与谁签约

在有的规模小、人数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特征不明显,股东个人名义与公司名义经常混在一起。作为交易的相对一方,对于与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十分清楚。股权转让的一方,必须具有公司股东资格。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不是公司转让。

(三)意思表示要真实——交易背景可清楚

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为了保证不亏,在受让股权时要对其价值有一个准确的判断。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

基于此,在股权转让实践操作中,受让方多要求转让方在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在其中占有很大的篇幅。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因此,当股权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有的转让协议中有“鉴于条款”,在其中可以表明双方签订协议的目的,反映缔约背景,以及体现协议之间的相互承接关系等。在诉讼中,认定合同目的是否不能实现、合同是否已被变更、违约行为的确定等,鉴于条款具有重要作用。

(四)协议内容能履行——权义是否具体化

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在文字上明确、内容上完整,而且要切实保证能够履行。有义务才有责任,有责任才有履行的动力。在协议中应将权利义务细化,并落实到某一方身上,不能在履行主体上发生争议,导致权责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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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区别方式是,交易场所、交易形式、对股东的转让限制及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股份的转让限制上方面存在着不同。下面我们一起来看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的详细内容。

一、如何区别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1.区别交易场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除对其国有股权转让要求是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的限制性要求。

2.区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3.区别交易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形式表现出来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所持股份的凭证。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表现出来的。

4.区别股东转让限制。股东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创业萤火提醒您,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章程有不同约定的,以章程约定为准。

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公司法》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越多越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是越多越好,因为股东是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果注册资金多了,说明股东承担的风险也更大了。这是有利有弊的。不能简单的说,要看具体情况的。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在交易场所、交易形式、对股东的转让限制及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股份的转让限制上存在着一定区别。且上述比较只是着重于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比较,对于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和限制性条件,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存在着重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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