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担保公司设立条件和普通公司有什么不同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担保公司设立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设立担保公司的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
法人
、
自然人
)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合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担保公司设立条件和普通公司有什么不同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担保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其申请成立的条件和普通公司成立条件是一样的。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