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每个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在计算纳税金额之前,是可以进行七项专项抵扣税的。那么大家知道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吗?如果你对此还不太了解的话,下面就让创业萤火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详情,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①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1000元/月/每个子女)。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享受这一待遇。

  扣除方式方面,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不超过48个月)或每个证书3600元。根据暂行办法,①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方面,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③大病医疗扣除标准为不超过每年80000元。根据暂行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方面,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④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1100元或800元。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②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⑥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分摊方式方面,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⑦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方面,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以上就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大家总结分享的有关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敬请持续关注我们创业萤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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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在计算纳税金额之前,是可以进行七项专项抵扣税的。那么大家知道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是什么吗?如果你对此还不太了解的话,下面就让创业萤火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一下这方面的详情,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①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1000元/月/每个子女)。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享受这一待遇。

  扣除方式方面,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②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不超过48个月)或每个证书3600元。根据暂行办法,①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方面,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③大病医疗扣除标准为不超过每年80000元。根据暂行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方面,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④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1100元或800元。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②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⑥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分摊方式方面,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⑦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方面,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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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在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国家对于个税这方面也有了更好的完善,现在已经增加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如果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但对于该问题也比较疑惑,那么请看下面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的内容知识吧。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百分之百。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门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门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当年,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由于该政策属于是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后的政策,所以有一部分朋友对于这些问题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如果您对于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知识也比较感兴趣,请您跟着创业萤火网小编在以上文章中具体了解一下吧,希望我们文章中的这些介绍对您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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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在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国家对于个税这方面也有了更好的完善,现在已经增加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如果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但对于该问题也比较疑惑,那么请看下面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的内容知识吧。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包括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百分之百。

  2、继续教育:每月400元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门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门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当年,扣除3600元。

  3、大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

  5、住房租金:每月800-500元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哪些?由于该政策属于是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后的政策,所以有一部分朋友对于这些问题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如果您对于个人所得税这方面的知识也比较感兴趣,请您跟着创业萤火网小编在以上文章中具体了解一下吧,希望我们文章中的这些介绍对您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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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天津市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公告》指出,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纳税人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需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及时补充、修正。如有疑问,也可拨打12366或(022)60698010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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