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登记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合伙人住所证明。◆合伙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外方合伙人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认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合伙人为其他类型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4.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注:1.依照《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登记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白色纸张。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3.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4.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外国(地区)法人和其他组织无需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7. 提交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的相关文件。根据《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提交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8.管辖地登记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已共享身份认证信息、清税信息或电子证照等数据信息,且可以在线核验、存档的,无需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材料。9. 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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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需要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那么,私营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哪些审批程序?上海注册公司费用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要进行审核,一般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5个步骤。

(1)受理
申请企业按照规定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申请登记注册书等送交登记主管机关后,由登记机关进行检查,对于文件、证件齐备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以受理。
(2)审查
审查是登记审批程序的中心环节。审查过程既是登记主管机关履行职责,对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注册书所填写的各事项和提交的各种文件、证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予以审查、核实的过程,也是公司接受审查,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过程。在审查时如发现申请登记公司在申请登记表上所填的内容有虚假之外,或者其中的申请经营项目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按登记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3)核准
经过一系列审查核实工作,登记主管机关具体经办人员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经主管领导人签署。对于核准的,经办人员发出核准通知书,对不予核准的,经办人员也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4)发照
企业经核准登记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向企业颁发营业执照,核定注册号。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企业的、确认企业资格和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营业执照是衡量企业是否合法的一个基本标准。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便产生以下法律效力:取得经营资格,可凭执照刻制公章;企业取得名称专用权,其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权,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在银行开立帐户。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就是企业的成立日期。

(5)公告
这一程序属于企业法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成立所特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须公告。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是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告,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必经最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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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需要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那么,私营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哪些审批程序?上海注册公司费用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要进行审核,一般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5个步骤。

(1)受理
申请企业按照规定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申请登记注册书等送交登记主管机关后,由登记机关进行检查,对于文件、证件齐备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以受理。
(2)审查
审查是登记审批程序的中心环节。审查过程既是登记主管机关履行职责,对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注册书所填写的各事项和提交的各种文件、证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予以审查、核实的过程,也是公司接受审查,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过程。在审查时如发现申请登记公司在申请登记表上所填的内容有虚假之外,或者其中的申请经营项目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按登记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3)核准
经过一系列审查核实工作,登记主管机关具体经办人员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经主管领导人签署。对于核准的,经办人员发出核准通知书,对不予核准的,经办人员也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4)发照
企业经核准登记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向企业颁发营业执照,核定注册号。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企业的、确认企业资格和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营业执照是衡量企业是否合法的一个基本标准。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便产生以下法律效力:取得经营资格,可凭执照刻制公章;企业取得名称专用权,其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权,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在银行开立帐户。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就是企业的成立日期。

(5)公告
这一程序属于企业法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成立所特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须公告。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是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告,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必经最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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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哪些审批程序 私营企业需要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那么,私营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哪些审批程序?上海注册公司费用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要进行审核,一般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5个步骤。

(1)受理
申请企业按照规定将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和申请登记注册书等送交登记主管机关后,由登记机关进行检查,对于文件、证件齐备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以受理。
(2)审查
审查是登记审批程序的中心环节。审查过程既是登记主管机关履行职责,对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注册书所填写的各事项和提交的各种文件、证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予以审查、核实的过程,也是公司接受审查,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过程。在审查时如发现申请登记公司在申请登记表上所填的内容有虚假之外,或者其中的申请经营项目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责令企业改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要按登记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3)核准
经过一系列审查核实工作,登记主管机关具体经办人员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经主管领导人签署。对于核准的,经办人员发出核准通知书,对不予核准的,经办人员也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
(4)发照
企业经核准登记后,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向企业颁发营业执照,核定注册号。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企业的、确认企业资格和准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营业执照是衡量企业是否合法的一个基本标准。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便产生以下法律效力:取得经营资格,可凭执照刻制公章;企业取得名称专用权,其名称受法律保护;企业取得合法生产经营权,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在银行开立帐户。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就是企业的成立日期。

(5)公告
这一程序属于企业法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成立所特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须公告。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是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告,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必经最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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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程序:

1、确定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后,选名称进行企业名称核准;

2、准备齐登记资料进行注册登记,领了营业执照后刻印章;

3、若要办银行结算还需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4、办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开银行帐户。

二、收费标准:

(一)工本费

1、名称核准30元; 

2、工商登记310元;

3、刻印章一套200元左右; 

4、组织机构代码证153元;

5、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30元; 

6、开银行基本户的开户费95元。

(二)服务费:完成上述事项收1800元 。

税务登记证

三、所需时间:

1、企业登记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领营业执照;

2、刻印章1个工作日;

3、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

4、地税税务登记证即办即延伸阅读:企业注册登记的收费标准;

5、国税税务登记证上午办下午取证;

6、银行开基本户证明7个工作日。

四、所需主要资料:

1、负责人身份证、计生证(五十岁以下要)和暂住证(非本市人要)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一寸彩照五张,负责人名开的有人民币存款叁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折一个;

3、租房协议和取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进行生产加工,租赁场地还应办消防证明。

注:房产的名称不能冠“ 有限公司 ”或“公司”,只能叫“某某经营部”、“某某设计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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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条件虽然越来越宽松,公司设立的流程也越来越简化,但是条件一个都不能少,步骤也一步都不能缺。下面就为您介绍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步骤。

一、投资人签订股东出资协议

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由全体股东(出资人)制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股东需要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连同股东出资协议、股东身份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给工商局。工商局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申请企业设立登记

1、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3、办理注册资本验资。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货币出资的要足额存入以要申办公司名义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非货币出资要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将开设专用帐户的证明、资产评估证明、财产权转移证明等提交给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注册资本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

4、申领营业执照

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材料,申请设立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

四、申请刻制印章

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 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 授权委托书 ,并附印章样模,到属地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

五、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工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申办税务登记证

七、到银行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八、申请发票购用簿

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税务局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九、企业开设纳税专户

十、购买发票开业,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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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设立子公司呢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 。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1)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填写上述文件。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二、设立子公司需要多久

按正常的工作流程应该在20天左右,当然也要取决于你是否将下列所需的准备完整。

三、设立子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 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怎样设立子公司呢的内容,设立子公司时,需要经过股东法人同意才可以,还需要确定子公司的办公地点,也需要核准其名称,然后就是进行工商等级,设立子公司的手续其实并不是很复杂。若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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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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