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票据并不陌生,在我们生活的周围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票据,今日有很多人想了解开北京票据的操作流程,既然大家有了这方面的需求,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有兴趣的朋友就请一起来看看吧。 开北京票据的操作流程 一、电子票据在线开票模式申领流程 在线开票模式是指用票单位通过互联网或政务外网登陆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电子票据系统功能将电子票据发送至缴费人。 (一)初次申领 1.申请单位持《财政票据领用证》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 (1)《(单位名称)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申请函》; (2)《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一式两份); (3)《单位收费专用章印模采样申请表》; (4)《个人财政数字证业务办理申请表》(一式两份); (5)个人财政数字证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交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复印件(教育系统收费还应提交相关部门盖章的收费备案审批表); ②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复印件; ③收取罚没收入的,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 2.材料审核 (1)财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个人财政数字证业务办理申请表》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进行盖章,其中《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单位基础信息表》由财政部门填注资料备案编号后,返还申请单位一份; (2)单位持财政部门盖章的《个人财政数字证业务办理申请表》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个人财政数字证。 3.电子票据领取 (1)单位持《财政票据领用证》,核销已在财政部门领取的同种类纸质票据(包括已使用票据和未使用票据); (2)单位持已办理的个人财政数字证到财政部门备案,同时获取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登陆地址、《北京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并领取电子票据。 4.电子票据使用 用票单位登陆北京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按照《北京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用户手册》,在系统中完成单位信息初始化,电子票据入库,票据下发,票据开具等事项。 (二)再次申领 1.用票单位在电子票据系统中上报前次电子票据使用情况,填报电子票据申领单; 2.财政部门核发电子票据。 (三)用票单位信息变更 用票单位信息变更均需填写《用票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1.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1)涉及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编办或民政部门批复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涉及法人代表变更需提供业务主管部门任命证明文件或民政部门批复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财政部门备案; (2)财政部门在电子票据系统和《财政票据领用证》变更相关信息。 2.单位开具项目变更 (1)单位提供项目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2)财政部门审核后,在电子票据系统中变更开具项目。 3.单位新增票据种类 按照申领《财政票据领用证》相关要求办理。 4.单位电子票据开票人变更 (1)电子票据开票变更人需申办个人财政数字证; (2)财政部门对电子票据开票人个人财政数字证进行变更; (四)用票单位撤销、合并、改组 1.单位撤销 (1)单位提供单位撤销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财政电子票据报财政部门核销; (3)单位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用证》废止手续。 2.单位合并 (1)被撤销单位按照本流程“单位撤销”相关条款办理; (2)合并单位填写《用票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信息变更手续。 3.单位改组 单位改组按照本流程“单位撤销”和“初次申领”相关条款办理。 以上就是由创业萤火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开北京票据的操作流程那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上面已经为大家讲述的较为全面了,感谢大家的阅读,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资讯,那么就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创业萤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