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上市

  中小企业只要能发展的好,各项条件满足也是可以进行上市的,当然需要满足的条件当然是比较高的,如果您的企业能有一个好的想要成功的上市,下面跟着创业萤火网小编在下面文章中具体了解,中小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资讯,上市企业规模也是有要求的,下面我们了解以下内容。

  中小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20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

  优化企业核心业务

  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一个强有力的支撑就是核心业务,也是独特的业务才能让其与众不同,脱颖而出。只有核心业务足够的突出,足够地令消费者满意,才能在本行业中以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来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为了更好地在小微企业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在循序渐进地实施中看到成效,中小企业应找到自己的核心业务,并不断优化核心业务,确保该业务可以应对市场竞争的残酷性与激烈性,充分发挥“减税降费政策”的功效。

  合理选择产品链接

  在“减税降费”背景下,企业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是要有长期的发展规划,不断完善自身的产业链,尤其是要合理选择相符的产品链接。如此,不但可以减少原材料的成本,而且可以为后续发展过程中的市场经营活动提供灵活多变的运营模式。另外,为了让“减税降费政策”更能发挥效用,更能为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企业要深挖自己的管理效益,同时发展多元化的经营方向,以确保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取得良性发展。

  在上面的文章中创业萤火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中小企业上市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资讯内容,上述对于公司上市方面的资讯内容,企业在成功上市之后也会有很多好处,经营中小企业也能够对企业的发展有一个把握,具体的公司上市方面的需求创业萤火网的工商服务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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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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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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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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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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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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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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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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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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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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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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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促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财政扶持
1、新区企业在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给予30万元补贴;新区企业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发行股票上市申请并收到证监会受理函后给予70万元补贴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后,给予50万元补贴。
同种补贴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内上市 另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
2、对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的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给予企业50万元补贴。
3、新区公司上市后,对为企业提供上市服务的券商保荐团队给予奖励。在同一 年度内,同一券商保荐第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50万元奖励;保荐第二家至第五家新区企业上市,分别给予券商60万,70万,80万,90万奖励;从 保荐第六家(含)新区企业上市起,每多保荐一家新区企业上市给予券商100 万元奖励。如一家企业由多家券商联合保荐 给予几家券商保荐团队奖励的总额, 与券商单独保荐一家企业上市的奖励相同。

对新迁入浦东的企业,如在迁入两年 内上市,另给予辅导企业改制上市的保荐团队50万元奖励。券商每推荐一家新 区企业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给予主办券商20万元奖励。
4、以公司上市前第四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的增量部 分,给予一定补贴;以公司上市前一年新区贡献为基数,对公司上市当年及第二 年的新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贴;若该公司上市前有注册于浦东新区的股 权投资机构参与投资,则将补贴期限延长至三年。企业上市后,对上市企业所在 区域招商主体给予一定奖励。
5、新区企业在海外上市比照国内上市享受扶持政策。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本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形式,主要资助以下项目:
(一)中国专利资助
1、对发明专利,在申请阶段,给予每件3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专利授权后 再给予2000元的专利费用补贴。2、对经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认可的每年一届的发 明创造专题活动中的发明成果,给予专利申请服务费补贴。补贴额度为:发明最 高不超过3000元/件、实用新型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1、对申请pct专利,给予每件1.5万元的费用补贴。2、对申请他国专(含pct国家阶段),给予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贴,每件 专利每个国家申请补贴不超过2.5万元。3、对在高科技领域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自专利授权之日起,给予连续三 年50%的年费补贴,每年每件给予不超过3万元。对一个单位,上述国外专利 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资助 1、对被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2、对被批准为上海市专利试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经费资助。3、对获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已批准为浦东新区专利试点,并获本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在升级为上海市专 利试点或上海市专利示范企业后,按资助额的差额给予补差资助。
(四)专利产业化资助 对在浦东新区实施发明专利的中小企业,其专利产品或技术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 加500万元以上的,每件专利产品给予20万元的资助,每家企业年资助额不超 过60万元。同一专利技术或产品不重复资助。
(五)专利奖励 对在新区企业专利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利工作者、专利实施经济效益好 的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依企业申报,经评审,给予每人最高2万元的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申报不超过2人,每年奖励不超过2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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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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