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敬告



1、申请人在填写本申请书前,可参考《企业注册分类指南》和《企业申请表格(文书)示范文本》,以上文件可登陆深圳市红盾信息网下载,也可到各注册大厅领取。



2、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晰、洁净,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 司 名 称(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八年制



公司注销登记
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证 件 名 称 提交情况



(有提交的打“√”) 

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缴销证明)(本表) 

2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
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见说明1) 

5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见说明2) 

6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见说明1)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8
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见说明3) 

9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还应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说明:



1、(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的除外)、股东(大)会决定注销的,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文件、清算结束后经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2)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注销的,提交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公司注销的文件、清算结束后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3)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依法撤销的,提交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责令关闭或依法撤销的文件、清算结束后经股东(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破产的,提交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提交法院宣告公司依法解散的文件、清算结束后确认的清算报告;(6)股份合作公司决定注销的,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定注销的决议;



2、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股份合作公司注销提交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3、 公司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自刊登清算公告之日起45天(股份合作公司为90天)后,方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 以上各项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 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具体申请材料详见公司合并、分立材料清单。



6、 凡表中有“□”处,打“√”选择;表格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被委托人 (或机构) 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被委托人的权限:



1、提交申请材料;□



2、领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3、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公司盖章及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清算组成员名单 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成员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确认文书编号 注销原因 股东(大)会决定注销□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决定注销□



法院宣告破产□ 行政机关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



因合并、分立□ 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债权债务



及其他



清理情况 对外投资清理完毕 □ 分公司注销完毕 □



债权债务清理
完毕 □












况 公告日期



报纸名称及版面



报纸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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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可是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本文为您解答。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内资)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缴销证明)(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



6、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还应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就是分公司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但是分公司的注销涉及到各方利益,所以一定要做好清算工作和债务清偿工作。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债务清偿或者公告手续,管理机关才会受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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