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账

新公司认缴注册资金是否需要入账

新公司成立,注册资金认缴,但实际未收到“实收资本”还需要做账吗?

新公司成立时,虽然注册资金是认缴的,但实际上并未收到“实收资本”,这种情况仍然需要做账。根据现行的会计和税务规定,企业在没有实际收到实收资本金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实务中的账务处理方法

在认缴制下,新成立的公司通常会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实收资本 这种做法意味着公司要提前缴纳印花税,并且还会面临“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税务风险。

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当企业实际收到股东的出资时,可以根据出资的具体形式(如银行存款、无形资产、机械设备、不动产、股权等)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资本公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计算。

印花税的缴纳

根据较新的印花税规定,企业成立时,按照注册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例如,某公司在2021年2月份新成立,认缴注册资金为500万,虽然实收资本没有到账,但是企业做了上述的账务处理,“实收资本”账面余额为500万,需要缴纳印花税为5000000 * % = 1250元。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优势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优势在于不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缴纳注册资本,而不是在成立之初就必须全额缴纳。

新公司在成立时,即使注册资金是认缴的,也需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且在实际收到股东出资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账务,并缴纳相应的印花税。认缴制下的账务处理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确保企业的财务账目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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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后用于经营的资金

1. 公司注册资金的使用

公司注册后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以下是关于公司注册资金使用的一些关键点:

可用性:公司注册资金是可以用于企业经营的。一旦注册资金经过验资进入企业账户,企业可以使用这些资金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如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

合法性:注册资金的使用必须合法合规。公司可以将其用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不能无正当理由地“抽回”资本金。所有的公司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后都可以使用,但在注册过程中是不能支取的。

银行账户:公司在注册过程中需要开设两个银行账户,一个是用于验资的账户,另一个是公司的基本账户。验资账户在验资完成后会被注销,而基本账户则用于公司资金的出入和结算。

2. 注册资金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的使用有一定的法律约束:

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金只能用于经营,不得进行抽逃出资。如果公司需要使用注册资金,必须确保其用途合法,并有正常的营运理由,需要有合法的手续,有正规发票,合法纳税。

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将会面临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和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3. 注册资金的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多种形式。以下是关于出资方式的一些规定:

货币出资: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不要求每位投资人均应在其出资额中按此比例缴纳货币资金。

实物出资:除《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不得作价出资的方式以外,部分实物也不得作为出资办理登记,如食品、饮料、烟草、棉、麻、土畜产品等。

其他出资方式:企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经营范围项下的标注应按照法定的出资方式描述为“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且不再作进一步细化表述。

公司注册后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如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使用注册资金必须合法合规,确保有正当的营运理由和合法的手续。同时,公司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多种形式,具体出资方式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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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解析代理记账费用的入账方式,同时针对性地推荐了优质服务机构创业萤火财税,以帮助企业在处理财务问题时更准确、更便捷。

一、代理记账费用的入账

对于企业来说,选择代理记账服务是一种普遍且有效的方式来处理复杂的财务问题。但在支付代理记账费用后,这笔费用如何入账则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一般来说,代理记账费用应当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进行入账。

二、入账步骤详解

1.准备相关凭证: 首先,企业需要准备与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相关的发票或收据,以作为记账的依据。

2.记账操作: 在收到凭证后,企业需要在会计系统中记账。借方录入“管理费用”,贷方录入“银行存款”或“现金”。

3.核对凭证与账目: 在记账操作完成后,企业需要核对凭证与账目是否一致,确保记账的准确性。

三、创业萤火财税在代理记账服务中的优势

1.专业性强: 创业萤火财税拥有专业的财务团队,对财务规则和税务法律有深入理解,可以提供准确、专业的代理记账服务。

2.服务全面: 他们的服务内容涵盖财务咨询、税务筹划、企业注册等,满足了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

3.操作便捷: 创业萤火财税提供在线服务,企业无需亲自前往,可以随时随地处理财务问题,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四、为何推荐创业萤火财税

选择创业萤火财税,不仅可以获得专业的代理记账服务,而且他们可以协助企业处理代理记账费用的入账问题,使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更加轻松。创业萤火财税以其专业性、全面性和便捷性,赢得了广大企业的信任和好评。

结论

在复杂的财务管理中,代理记账费用的正确入账是非常关键的。同时,选择一家优质的代理记账机构,如创业萤火财税,也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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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的账务处理,实际上与普通企业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高新技术企业更要做好研发费的归集的账务处理,并做好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的核算,因为这些是高新技术企业初审与复审必须满足的条件。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账务处理

  1、领用材料等借:研发支出贷:原材料等。

  2、销售研发样品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的样品,无需结转成本。

  3、按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贷:研发支出。

  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核多久

  根据国家科技部的办法,认定的流程是75个工作日。但是部分地区的工作量大,时间紧,比如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因此在工作的程序上内部进行了压缩,现在是48个工作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后先不必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先进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明确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三、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财政补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它应付款处理,税务处理同会计处理一致,也不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规定计入补贴收入,新准则要求计入"递延收益"或当期"营业外收入"。

  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实行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以上内容为“高新企业补贴款如何入账?高新企业账务处理”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创业萤火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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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记账是一项精细化的工作,各种票据需要入账,票据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信息并用于证明经营业务真实性的凭证,而且票据能够用于抵减利润以减少所计税费的凭证。发票归类是记账人员一项重要工作,餐饮发票也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常见的一类票据,那么餐饮发票如何入账比较安全?有哪些方式?接下来,创业萤火为您整理介绍:

  餐饮发票怎么入账比较安全?有哪些方式?

  1、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则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

  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2、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企常 青还介绍到: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深圳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3、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

  当然,这里说的都是属于为员工支出,如果是为外人的支出应计入招待费。

  4、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

  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5.餐补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个税法六条的规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内部未设置食堂,给予员工的就餐补助不属于上述误餐补助的范畴,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6.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外卖食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规定,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餐饮发票与专用餐饮发票的区别

  1.餐饮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专用餐饮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餐饮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餐饮发票。

  餐饮发票的内容不同:专用餐饮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餐饮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2.餐饮发票的作用不同专用餐饮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普通餐饮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餐饮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专用餐饮发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理开的;普通餐饮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餐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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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日常经营往来过程中,其经常会取得一系列的餐饮发票。那么,企业取得这些发票,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又应如何入账呢?接下来,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将为您支招!

  事实上,有关于餐饮发票入账,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餐饮发票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逢年过节员工聚餐,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都是企业员工,而且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等,公司往往会为其提供工作餐,因此,此类餐饮发票都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2、餐饮发票计入“差旅费”。当前,有的企业有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而有的企业则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因此,若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进行餐饮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3、餐饮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所谓业务招待费,其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较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餐饮、食品、正常娱乐活动等,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烟茶等等。因此,企业宴请客户等发生的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的范畴。

  4、餐饮发票计入“会议费”。在企业运营管理过程中,其经常会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而在会议期间,经常会发生一些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因此,在会议期间取得的餐饮发票,税前扣除不存在问题,但企业一般需要提供会议相关通知以及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此外,在明确了餐饮发票如何入账之后,北京代理记账公司提示,企业在对餐饮发票进行账务处理期间,还应注意避免以下误区:

  1、所有的餐饮费都是业务招待费。事实上,在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因此,企业不宜将餐费和业务招待费划等号。这是因为,业务招待费包含餐饮费,但餐饮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2、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抵扣。在实际账务处理过程中,差旅费中的餐费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除差旅费以外的职工教育经费、会议费、董事会会费及其他相关成本中的餐费,均需要单独核算或单独列示。

  以上即为餐饮发票如何入账以及餐饮发票入账所需注意的误区说明。北京代理记账公司认为,了解餐饮发票入账规范,对于企业专业进行账务处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对此加以重视。另外,如若企业对餐饮发票如何入账存有疑问,也可以寻求专业北京代理记账公司进行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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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税务局实行“以票控税”,查账必查票,但是有20种支出费用没有发票也能入账和扣除,也就是说,遇到这些情况,不用再为找票发愁了!那么,具体哪些支出费用不用发票也可以入账?请看下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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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2月22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贯彻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推进“六保”“六稳”工作,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在前两批试点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拟再选定一批单位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具体内容为:

一、试点内容

(一)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试点工作,过程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有关要求。

(二)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试点,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从会计核算部门或会计核算系统接收电子发票,过程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归档存储格式符合要求,归档过程中电子发票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有保障。

(三)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完成后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二、试点单位条件

(一)科学设计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

(二)试点所需人员、资金有保障。

(三)愿意为电子发票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试点验收条件

(一)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

(二)形成3个月的财务数据,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进行验证,采用的管理和技术方案可行。

(三)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四、试点工作组织

(一)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协调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对中央企业总部的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财政部门、商务部门、税务局(以下统称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和各中央企业总部负责本地区、本集团的试点工作,负责选定本地区或本集团所属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对完成试点的单位进行验收。

(三)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各中央企业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此项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组织领导。

(四)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各中央企业总部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本集团经济发展实际,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及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等方面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

五、试点方案报送

有试点意向的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所在地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联合审核。有试点意向中央企业所属单位编制试点方案(提纲见附件)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省级试点工作组织部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少于10家的本地区试点单位名单,中央企业总部对试点方案审核同意后确定不多于5家企业的集团试点单位名单(可包含总部作为试点单位),与推荐单位的试点方案一同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联合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定试点单位名单。纳入本次试点范围的企业可参加财政部电子发票入账数据标准和财务报表数据标准试点。

六、联系方式

国家档案局联系人:车昊珈

联系电话:010-63093925

电子邮箱:qiyechu10@126.com

财政部联系人:罗雪娇

联系电话:010-68552552

商务部联系人:张佳乐

联系电话:010-65197972

税务总局联系人:魏治国

联系电话:010-63417768

附件

试点方案编制提纲(模板)

一、情况简介

(本单位主要产品或业务,人员数量,2020年经营情况)

二、本单位财务会计系统实施情况

(包括报销系统、核算系统等的实施时间,主要功能)

三、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

(对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的详细设计)

四、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五、试点工作计划

(细化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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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企业来说,其在业务已经发生情况下,虽然“票”还没到,但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暂估入账。那么,什么是暂估入账?暂估入账的涉税问题有哪些?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所谓“暂估入账”,是指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而有关于暂估入账的涉税问题,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1、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税总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环节,暂估入账成本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么?

1)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发票的,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

2)未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4、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可以追溯到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如追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以上是对暂估入账的解释、说明以及暂估入账的涉税问题介绍。对于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遇到这类问题的企业来说,如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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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合作伙伴之间难免会有请客吃饭的情况,这时企业就会取得餐饮发票。而这类费用支出属于经营期间企业支出,因此可以入账进行账务处理。那么,餐饮发票怎么入账更安全?接下来,本文来带您了解主要方式。

1、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则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

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2、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3、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

当然,这里说的都是属于为员工支出,如果是为外人的支出应计入招待费。

4、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

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以上是对“餐饮发票怎么入账更安全”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企业如有这方面疑问,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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