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

在企业经营期间,一些情况下企业会收到免税普通发票,因此,在进行该类型发票处理时,企业往往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即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免税普通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只有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免税普通发票才可以!相关热点问题介绍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里购买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手里购买农产品增值税上有什么优惠?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

二、发票税率栏免税字样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一般纳税人超市,由于经营销售的需要购买了鸡蛋,取得的发票税率栏是免税字样,超市可以按照9%抵扣增值税吗?

答:不一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1、若是从自产自销的合作社购买的鸡蛋,取得的发票税率栏是免税字样,则超市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

2、若是从批发零售的单位购买的鸡蛋,取得的发票税率栏是免税字样,则超市不可以抵扣9%的增值税。

政策参考:

财税[2017] 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三、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流通环节开具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目前可以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的有四种情形: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3、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4、制种企业在定点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这四种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这四种免税发票,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况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2、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这两种情形属于流通环节对蔬菜、鲜活肉蛋的免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除此之外,销售非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的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以上是对“免税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对于对此存有疑问的企业纳税人来说,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了解、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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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纳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进项增值税额。那么,哪些票据凭证能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呢?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通常情况下,有关于能够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其主要有如下这些:

1、增值税的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的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通行费发票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注意:

(一)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不得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二)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预存通行费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运行交易后索取电子票据的可以取得征税电子发票或者财政电子票据,参照上述第(一)项操作执行。

7、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以上是对能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介绍。如您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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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增值税是最主要接触的税种之一,它的风险点主要体现在对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处理之中,进项抵扣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等都是增值税稽查的关注重点。那么,常见增值税风险点有哪些?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而言,有关于常见的增值税税务风险点,其主要有如下这些:

一、进项类风险

1、发票不真实合法

常见的就是虚开发票:

(1)无中生有

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

(2)虚开品名

实务中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例如:卖的是废纸纸箱,发票开的是钢材;购买化妆品开列劳保用品)

(3)虚假数量

卖了5台电脑,发票开的是2台

(4)虚假价格

卖的苹果5元钱一斤,发票开的是7元钱一斤

(5)虚假关系

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甲卖东西给乙,发票却是丙开给乙

(6)进销项品名严重背离

买进废纸,开票黄金

2、规定不能抵扣的项目进行了抵扣

(1)是否将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2)是否将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加工修配、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3)是否将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

(4)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存在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未做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4、是否存在平销返利未做进销冲减的情况

二、销项类风险

1、销售收入未完整及时入账

(1)是否存在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3)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

2、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未按规定纳税

手续费、返还利润、补贴、奖励费、运输装卸费、集资费、违约金等价外费用应该规定纳税。

3、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4、混合销售行为、存在兼营情形的纳税人,处理是否正确;

5、是否存在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以上是对“常见增值税风险点”的具体说明、介绍。企业如若对此不了解,便可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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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企业来说,其在业务已经发生情况下,虽然“票”还没到,但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暂估入账。那么,什么是暂估入账?暂估入账的涉税问题有哪些?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所谓“暂估入账”,是指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而有关于暂估入账的涉税问题,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1、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进项税额。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其购进货物相关的进项税额应当计入货物的成本价。所以,小规模纳税人暂估入账的金额中应当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税总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环节,暂估入账成本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暂估入账的成本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么?

1)已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发票的,可以在发生的当年税前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能取得发票的,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

2)未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4、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该如何处理?

取得以前年度暂估成本费用的发票,可以追溯到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期不得超过5年;如追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以上是对暂估入账的解释、说明以及暂估入账的涉税问题介绍。对于在账务处理过程中遇到这类问题的企业来说,如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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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企业留抵退税正进行得如火如荼,同时,全国性的严查留抵退税也在同时进行。那么,对于这一业务办理来说,哪些企业办理留抵退税有风险呢?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而言,有关于办理留抵退税存在风险的企业,其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不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

这些情形包括:

1、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不是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存在骗税、虚开发票及偷税被处罚的情况。

3、享受过即征即退等政策。

4、不属于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特定行业企业。

二、销项税额存在问题

申请留抵退税时,企业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风险分析如下:

1、存在隐匿收入的情况,比如取得销售款挂账,或者私户收款,或者销售不开票未申报情况等。

2、企业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的情况,比如将设备或货物对外投资、捐赠、偿债等,以及自产货物用于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及集体福利等。

3、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4、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及兼营,适用税率不正确,存在故意适用低税率的情况。

5、企业存在通过注册空壳小规模纳税人,通过低税率和免征等税收优惠转移销售收入问题。

三、进项税额存在问题

进项税额最大的问题就是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税额。

而针对进项税额,需要关注企业是否发生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比如:取得专票的采购业务,是否用于免征增值税及简易计税项目,是否用于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等。

四、进销项不匹配

进销项匹配要关注购进的货物是否和销售的货物具有逻辑一致性。如若不匹配,则存在税务风险。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关注自身是否存在有进无销、进大销小、是否存在进销同步变动异常等行为。如若存在,也无法办理。

综上,对于需要办理留抵退税的企业来说,需结合本企业自身情况自查后来判断自身是否存在相关风险,如若本企业符合退税条件,可以大胆的去申请退税,不用担心税局稽查,如果通过自查后,本企业不符合退税条件,则可以选择放弃退税优惠,写明理由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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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如果是本期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等,购进来就知道不得抵扣,那进项税额直接不抵扣即可:

2、如果是以前期间以及抵扣过进项税额的货物、劳务、服务现在改变用途或者发生了非正常损失,那就需要计算出进项税额,并从本期的进项税额中进行扣除。

共有以下几类情况: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直接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部扣减,不足的从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3)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换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为什么这几项不得抵扣?

首先说贷款服务:如果贷款服务可以抵扣 ,从根本上打通了融资行为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话,那存款服务也应该征税。当前这样操作不具备现实可行性。

其次,对于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因为这些支出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法准确区分企业支出与私人支出的界限。如果纳入增值税的可抵扣范围,就会形成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流失。

7、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使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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