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在对填列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报表相关数据复核时,各位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等税收优惠事项进行复核比对。近日,小编就接到了纳税人关于该表填列方面的咨询,因为问题发现的及时,从而避免了造成税收风险。具体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

案例分析

W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业务。2017年1月,该公司出资2000万元与自然人A共同成立某合伙企业,该公司出资比例达60%,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所得。该合伙企业2017年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共计2200万元,12月该合伙企业做出利润分配决定,将当年所得中的1800万元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余400万元作为当年留存的所得暂不分配。W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分得1080万元。

该公司认为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所得属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税法规定享受投资收益免税政策。因此,将分得的1080万元做为免税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进行了填列。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对应栏次中做了纳税调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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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错在哪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该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所得不属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针对合伙企业的所得分配,W公司应该怎样做税务处理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相关规定:

一、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该合伙企业当年所得共计2200万元,利润分配决定将当年所得中的1800万元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余400万元作为当年留存的所得暂不分配。

综上所述

W有限公司应以1320万元(2200万元*60%)计入法人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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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2018年度企业年终汇算清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所谓“汇算清缴”,其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有诸多注意事项,了解这些具体事宜,有利于推动汇算清缴工作地高效进行。

  一般而言,企业想要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必须具体掌握以下事项:

  1、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进行汇算清缴,一般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进行,即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如: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

  2、汇算清缴流程

  一般情况下,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其所需遵循的操作流程为: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结清税款。另外,企业如若存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汇算清缴的,必须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延期进行汇算清缴。

  3、汇算清缴材料

  通常,企业汇算清缴所需材料主要包含:(1)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等等);(3)财务服务报告;(4)企业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另外,企业如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其还需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汇算清缴其他注意事项

  在进行汇算清缴具体操作过程中,企业进行汇算清缴,还需掌握以下具体注意事项。其分别为:(1)按要求申报财产损失;(2)主动备案减免优惠政策;(3)及时调整相关纳税事项;(4)弥补企业年度发生的亏损;(5)注意企业填报口径的统一。

  5、汇算清缴对象

  一般而言,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是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一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上述两类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以及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另外,对于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而言,其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现如今,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即将“如火如荼”地开展,因而,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有必要事前对上述事项进行具体了解,这样才有助于推进汇算清缴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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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每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都需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按时开展汇算清缴。所谓汇算清缴,其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税和应纳所得税额,进而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那么,有关于企业汇算清缴,我们都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其主要有:

  1、企业汇算清缴能不能不做?

  答:不能。汇算清缴是国家税法定义的企业经营法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汇算清缴,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企业将会被税局列入异常名单,并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罚!

  形象一点来说,汇算清缴就相当于给公司来一次一年一度的清洁大扫除。即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企业需要对过去一年进行盘点,算算自己挣了多少钱?该缴多少税?如果数目与已经缴纳的税额一致,那么老板们就可以继续放心地经营公司了。但如果数目对不上,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汇算清缴来进行多退少补!

  2、汇算清缴对企业有哪些好处?

  答:事实上,汇算清缴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而言,也有诸多益处,其主要表现在:(1)可以帮助企业更直观地了解上一年度的经营状况;

  (2)对应缴税额进行多退少补,规避财税风险;(3)汇算清缴出具报告后,能够降低企业被税务抽查的概率;(4)如果是由专业的财税人员进行汇算清缴,还能让他针对企业的财务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修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财务漏洞。

  3、是不是所有企业都要进行汇算清缴?

  答: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需要按时进行汇算清缴的,除非是按核定应纳税额征收(即缴纳定额税)的群体,如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等。

  4、汇算清缴操作麻烦吗?企业能否自行进行?

  答:对于专业财务人员来说,汇算清缴并不算麻烦,只要充分了解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便能够及时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基础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汇算清缴。但对于没有设置专门财务部门且未聘用专职会计的小微企业来说,其若想顺利完成汇算清缴,便需要寻求正规财务工作进行服务委托!

  以上为汇算清缴相关事项说明。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有必要对上述事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够做足汇算清缴相关准备,进而确保推进汇算清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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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伴随着2019年的如约而至,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工作也即将紧锣密鼓地展开。那么,有关企业汇算清缴,这些事项你关注了吗?

  1、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正常情况下,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

  2、2018年度汇算清缴关键

  事实上,汇算清缴的关键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收入的确认。(2)费用的扣除。(3)纳税调整。

  其中,企业收入包含: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而关于企业税前扣除项目,其主要包括:工资薪金及相关支出、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性支出、成本及费用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开办费、业务员招待费、差旅费用、会议费用、咨询费用、绿化费用、财务费用、固定资产的“成本调整”、装修装潢支出等等。

  3、2018年度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下,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其所需准备材料有:(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企业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4)2018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5)验资报告;(6)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7)企业存货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8)2019年度缴纳的2018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9)资产所有权证明复印件;(10)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11)企业基本情况表。

  4、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对象

  一般而言,企业汇算清缴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或者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组织。(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和虽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3)个人投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包括依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及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可以说,不论是何种类型性质的企业,其在进行汇算清缴前,都需要对上述事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够确保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地规范、有效进行。因而,无论是企业经营者还是财务人员,都需要对高度重视汇算清缴工作,进而推进2018年度企业汇算清缴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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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其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所谓汇算清缴,其实就是算税务方面的总账,即对上一年度企业全年预缴的税款进行多退少补。通常,汇算清缴的时间为每一年度的1-5月。在此期间,企业相关负责人应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完成汇算清缴。那么,汇算清缴究竟应怎么做呢?其相关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企业若存在相关疑问,可咨询创业萤火获取专业解答。

  通常情况下,企业按要求进行汇算清缴,其大致遵循如下操作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有关材料。在该步骤,纳税人需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事项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所报送的材料。其受理流程为:(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会对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进行审核,若发现这些事项有所变化,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2)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为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如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3)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此后,税务机关将据此调整企业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下列特殊困难可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这些情形主要有:(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企业如遇此类情况,可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税款缴纳。

  以上为汇算清缴如何办理以及汇算清缴办理流程说明。创业萤火提示,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有必要对上述内容及操作流程进行详细了解,这样才能够按规定完成汇算清缴相关操作,并助力企业实现规范、有序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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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的5月31日,是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截止日。对于企业来说,其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进行汇算清缴,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了呢?事实上,汇算清缴报告是税务师事务所针对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进行全面审核后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查账报告。那么,如若企业未能按期完成汇算清缴,或未能按要求出具汇算清缴报告,其一般会面临哪些严重后果呢?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回答。

  通常,企业如若未及时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或未提交汇算清缴报告,并且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其一般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如:(1)企业法人代表搭乘不了飞机和高铁,而且还会被限制出境,不能办理移民等;(2)企业法人代表在申报金融相关业务时会被限制,不能进行银行开户,也贷不了款;(3)企业会被税务机关罚款,甚至是上门稽查;(4)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影响企业品牌形象及日后经营发展;(5)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会被限制;(6)企业合同签订、海关通关等事宜将无法进行;(7)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为企业相关责任人带来牢狱之灾。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企业就需要注重按时进行汇算清缴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那么,有关于汇算清缴报告,企业都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归结起来,主要表现为:(1)公司财务人员需于每年1-5月份根据上一年度的会计账本在税务局网站进行相应表格的录入和填写。(2)若企业将财务工作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则由代理记账机构来负责处理;(3)在进行汇算清缴期间,企业除需提供汇算清缴报告外,还需提交其他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盘点表等,以使得材料出具符合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

  以上为企业未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以及未按时出具汇算清缴报告的不良影响说明。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企业如若想要实现财税安全与有序经营发展,就必须要注重汇算清缴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在进行汇算清缴期间,企业相关责任人也需要明确汇算清缴报告填制要求,进而使得报告提交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推进汇算请教相关操作地规范、专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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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对于任意一个企业经营者来说,其都对汇算清缴相关操作十分重视。那么,什么是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究竟应该怎么做呢?事实上,其既可以由企业自行来完成,也可以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财税服务公司,如创业萤火等)来完成。可以说,企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时进行汇算清缴,不仅能够对企业以往的纳税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同时也能够尽可能地减少企业税收风险。

  所谓汇算清缴,其主要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然后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款的行为。那么,汇算清缴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通常情况下,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现如今,为扶持和鼓励企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作为纳税人就应该全面收集、了解这些政策,尤其关注本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熟悉适合本企业的优惠政策的具体办理程序,进而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为企业尽可能地节约税款,创造经济利益。

  2、及时盘点资产,申报资产损失。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除税法规定可以直接申报扣除的以外,均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所以,对于此方面的工作,企业务必要注意准备好具体材料,并及时向主管部门申报。另外,对于企业以前年度的资产损失,凡是超过规定申请报批时间的,也需要补充办理报批手续,然后经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3、调控确认收入。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必须依据“税法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认收入,对于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应进行纳税调整。同时,企业还可以在不违反税收规定的情况下,对年底前后收入进行跨年度的调控,达到提前确认收入或递延确认收入的目的。此外,企业还应该掌握哪些是不征税收入,哪些是免税收入,哪些是会计不确认收入而税收要视同销售收入行为等,从而对企业各类收入进行专业调控。

  4.管理费用的调整。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管理费用的调整,重点要关注开办费、业务招待费、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税法有专门规定的税前列支标准和范围的费用,从而实现对其进行专业调整和列支。

  以上为汇算清缴及其所需注意事项说明。事实上,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有诸多注意事项。因此,企业如想要了解汇算清缴更多细节,便可以详询专业互联网财税服务公司创业萤火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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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因此,企业经营者就要时刻注意对财税风险进行有效规避。这就需要企业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汇算清缴,并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专业分析,以防招致相关行政处罚,并助力企业实现更好地经营发展。那么,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期间,其在编写汇算清缴报告时,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一般情况下,进行汇算清缴报告填写,其应规避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五种:

  风险点1:国债产生利息收入的起算时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国债利息计算公式中的“持有天数”的起算时间也应当按照“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因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从非发行者手中购买国债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生效的日期,尤其是无记名国债,很难确认其具体移交时间,所以只能以有效的合同约定为准。

  风险点2: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离退人员已不在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因此,企业在该方面发生的支出,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

  风险点3:企业为职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对于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其通过商业保险公司为员工缴纳的具有补充养老性质的保险,可按照财税〔2009〕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税前扣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1年第3号)的规定,补充养老保险的性质可以从保险产品的名称予以分析判定,年金养老保险的产品名称中有“养老年金保险”字样。

  风险点4:不得作为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股权和债权。在填写汇算清缴报告过程中,纳税人应特别注意,以下债权和股权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具体包括: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未按期偿还的企业债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借口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行政干预逃废或悬空的企业债权;企业未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其他不应当核销的企业债权和股权。

  风险点5:企业境外所得包含的资产损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件)规定,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填写汇算清缴报告时需要注意的五个风险点,相信大家以对其有了简单了解。另外,如若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间遇到其他难以处理的问题,也可以选择互联网财税服务公司创业萤火进行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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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以下称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在境内设立多个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其他境内机构、场所(以下称“被汇总机构、场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税务处理事项适用本公告。

  二、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在汇总纳税的年度中持续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本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相关税款计算、税款分摊、缴库或退库地点、缴库或退库比例、征管流程等事项,比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预〔2012〕4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等适用于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四、除本公告第五条规定外,主要机构、场所比照居民企业总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汇总机构、场所比照居民企业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机构、场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不从纳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机构、场所之外取得营业收入,仅具有内部辅助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可以纳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但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信息资料:

  (一)主要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二)全部被汇总机构、场所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

  (三)符合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条件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安排。

  已按上款规定报送的信息资料发生变更的,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在发生变更后首次办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

  七、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季度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八、在办理季度预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季度财务报表(限于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九、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二)年度财务报表。

  十、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对管理的机构、场所执行本公告规定负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各主管税务机关之间应及时沟通信息,协调管理。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季度终了和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30日内,将主要机构、场所申报信息传递给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季度终了和年度汇算清缴期满后30日内,将本地被汇总纳税机构、场所申报信息传递给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对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同一税务处理事项作出不一致的处理决定。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就有关处理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报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主要机构、场所不具备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在征得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该非居民企业所有机构、场所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方式,并通知各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被汇总机构、场所不具备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在征得主要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该被汇总机构、场所相关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方式,并通知主要机构、场所及其他被汇总机构、场所主管税务机关。

  十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全部处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称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的,该省税务机关在不改变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汇总纳税适用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增加纳税义务,不减少办税便利的原则规定管理办法。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第三条第六项规定同时废止。

  在本公告施行前未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在2018年度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可按本公告规定办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前按原规定已办理2018年度季度预缴申报的,不作调整,季度预缴税款可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汇总纳税应纳税款中抵减。非居民企业自2019年度起汇总纳税的,当年度各季度预缴申报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均应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非居民企业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经按原规定汇总纳税的,可以在本公告施行后选择按本公告规定汇总纳税,也可以选择继续按原规定办理2018和2019两个年度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自2020年度起,季度预缴申报和年终汇算清缴申报一律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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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市场中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来说,其都需要在每一纳税年度终了后,在下一年度的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这对于小企业来说也是如此。那么,小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做?有关于汇算清缴,小企业主都需要了解哪些事项呢?下面本文将对此进行具体介绍与说明。

1、汇算清缴时间。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即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2、汇算清缴的对象。汇算清缴对象有两个:一个是查账征收的企业,一个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对于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3、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含:(1)工资薪金及相关支出;(2)职工教育经费;(3)劳动保护性支出;(4)成本费用支出;(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7)运输费用;(8)管理费用;(9)开办费支出;(10)业务招待费支出;(11)差旅费;(12)会议费;(13)咨询费;(14)绿化费;(15)财务费用;(16)固定资产“成本调整”;(17)装修装潢支出;(18)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资产。

4、汇算清缴程序。通常,小企业进行汇算清缴,一般按照如下流程来进行:(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2)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审核其所报送的材料;(3)企业如若发现申报错误,可在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前主动申请纠正错误;(4)如确认无误,纳税人就需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在约定时间内结清税款。

5、汇算清缴注意事项。有关于小企业汇算清缴所需注意事项,主要有:(1)申报汇算清缴要按期进行;(2)企业发生财产损失要如实申报;(3)企业享受减免优惠要及时备案;(4)企业纳税事项要按税法进行调整;(5)企业年度亏损要进行弥补;(6)填报口径要确保统一;(7)电子申报要操作熟练。

以上是对“小企业汇算清缴怎么做”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当前,小企业主如若对汇算清缴相关事项不够了解,便有必要对本文内容进行详细把握,进而以确保推动汇算清缴各步骤操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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