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并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使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显著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整体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显著增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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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业迎利好!三部门发文力挺有色金属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重点品种单位产品能耗、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十五五”期间,有色金属行业用能结构大幅改善,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30%以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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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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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界定原料用能范畴

(一)基本定义。原料用能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费,即能源产品不作为燃料、动力使用,而作为生产非能源产品的原料、材料使用。

(二)具体范畴。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若用作燃料、动力使用,不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二、加快夯实原料用能数据统计核算基础

(一)切实加强企业层面数据填报。地方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相关企业填报原料用能消费量的督促指导,推动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一规范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目录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本单位原料用能数据。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将原料用能数据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二)及时开展地方层面数据统计。地方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统计工作进度,及时统计核算形成本地区原料用能消费量、扣除原料用能消费后的能耗强度降低率等数据,并按程序报送国家统计局,有效支撑统计数据发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等工作。地方节能主管部门要对企业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并与统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保证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可比性。

(三)统一实施国家层面数据核算。国家统计局牵头开展国家层面原料用能数据统计核算,负责核定全国和各地区原料用能消费量、能耗强度降低率等数据。全国及各地区原料用能消费量以各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能源平衡表中用作原料、材料的终端能源消费量为准。

三、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一)原料用能不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国家开展“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将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据此核算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指标。

(二)科学核算能耗强度及下降率。在核算能耗强度时,原料用能消费量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地区生产总值不作调整。在核算能耗强度降低率时,原料用能消费量同步从基年和目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

(三)有效衔接各地区节能目标任务。各省(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十四五”国家下达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综合考虑原料用能扣减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并做好组织实施。

四、统筹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一)优化完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在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中,要落实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要求,指导有关单位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中增加项目原料用能消费情况。

(二)有序实施项目节能审查。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在实施项目节能审查时,对于评价具体项目能效水平的,主要参考该项目包含原料用能在内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等数据。对于分析项目对本地区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影响的,主要参考该项目扣除原料用能后的能源消费量和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等数据。

五、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统筹好原料用能扣减与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节能管理等工作,引导用能单位持续提升原料用能利用效率,做好原料用能数据运用。各级统计部门要指导用能企业按要求开展原料用能统计核算,做好数据收集、统计、核算、发布等。

(二)规范数据报送和发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有序做好原料用能相关数据报送、发布等工作,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数据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关注企业原料用能消费数据统计和报告情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原料用能数据的审核,对于虚报、多报、瞒报或伪造、篡改数据,或编造虚假数据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能力建设。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原料用能统计能力建设,研究适当提前相关数据统计报送时限,加强原料用能统计核算培训,不断提升原料用能统计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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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10月31日消息,为深入了解重点领域发展情况,做好前三季度纺织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近日,产业司与中国化纤协会、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中国纺织机械协会进行了工作会商,详细了解技术研发、产品创新、设备采购等情况,梳理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全年发展走势,并就加强工作沟通进行了交流探讨。下一步,产业司将继续会同有关地方、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认真做好纺织产业观察工作,积极促进纺织工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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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今年四季度部分税费。研究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鼓励地方有针对性出台帮扶措施。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地方可按现行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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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受强降雨和低温等不利天气影响,部分地区蔬菜价格出现阶段性波动;因煤炭等能源产品和大宗原材料等价格上涨传导等原因,部分地区、一些日用消费品价格也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不过,与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物价普遍“大涨”相比,我国物价水平总体处于可控范围。

相关受访专家表示,我国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近期煤炭等能源价格大幅回落、部分原材料价格也出现明显回落态势,有底气、有信心、有能力保持国内物价总体平稳运行,不会出现物价全面上涨的“通胀”情况,完全没有必要过于担心,而且与国际通胀的愈演愈烈相比,我国才是全球物价水平的“压舱石”与“稳定器”,展望未来,国际通胀压力仍将持续一段时间,而我国物价总水平则将保持在合理区间。

11月7日,秦皇岛港存煤达539万吨,较9月底提升近150万吨。随着煤炭产量持续增加,秦皇岛港场存稳步提升。作为重要的煤炭中转基地和市场风向标,持续增加的存煤为保障下游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反映了煤炭供需形势明显好转。图为秦皇岛港刚到站的运煤列车。郭丁源 摄

我国保供稳价底气十足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10月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5%。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许光建对本报记者表示,从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来看,今年以来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稳定,这是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恢复态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的主要表现之一。价格水平的变化趋势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性体现。保持价格水平稳定是保障民生,保持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定提高的重要基础。


许光建表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经济环境的较强不确定性,继续保持国民经济较快恢复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的过程中,保持价格总水平稳定,体现了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更加有效,也是我国经济发展韧性的显现。


对于价格总水平能够保持稳定的原因,许光建表示,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业增产和粮食丰收,主要农副产品供应充足,这是消费物价稳定的重要基础,特别是生猪和猪肉供给增长导致肉价持续下行,是CPI稳定的主要因素。近几个月来,面对煤炭等能源原材料价格的显著波动,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有序释放先进产能、扩大储备物资投放以及合理预期引导等一揽子调控措施,抑制了部分能源原材料价格的过度上涨。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研究员郭丽岩则从多个角度对本报记者详细解释到,当前我国重要民生商品货源充足、运送畅通,保供稳价底气十足,不会出现供应不足引发物价全面上涨问题。

一是“地里有货”。粮食方面,今年我国夏粮实现增产59.3亿斤、早稻增产14.5亿斤,秋粮丰收已成定局,全国粮食产量将连续7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为国内粮食市场供应奠定了坚实基础。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74公斤,远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400公斤“安全线”。蔬菜方面,目前全国在田蔬菜面积1.03亿亩,同比增加400万亩,预计未来三个月蔬菜供应量有望达到2亿吨,同比增加700万吨,可满足每人每天3斤菜的供应量。全年蔬菜面积达到3.2亿亩,产量超过7.5亿吨。猪肉方面,3月份以来,每个月新生仔猪数量都在3000万头以上,预计今年四季度到明年一季度,上市肥猪还会明显增长,供应总体是有所富余的。水产品方面,我国水产品连续32年稳居世界第一,今年前三季度水产品产量同比增长3.8%,供应是有保障的,市场价格自8月份起开始下降。鸡蛋及其他畜禽方面,随着近期新增蛋鸡开产,减少淘汰蛋鸡,鸡蛋产量将逐步增加,供应有保障;前三季度牛肉、羊肉、禽肉、牛奶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9%、5.3%、3.8%和8%,全年产量可能创历史新高,市场供应具有良好生产基础。


二是“库中有货”。当前粮食库存总量充足,处于历史高位,特别是小麦和稻谷两大口粮占总库存的70%以上,小麦库存可以满足一年以上的消费需求。36个大中城市主城区及市场易波动地区成品粮油库存保障能力达到15天以上。国家和地方按照猪肉储备预案规定,加大猪肉储备收储力度,目前各级冻猪肉储备能够满足城区常住人口10天左右的消费量。与此同时,我国粮油加工能力强大,每天可以加工稻谷150万吨、小麦80万吨,单日米面加工量够全国人民吃两天。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应急加工企业已经达到5500家。


三是“架上有货”。各地积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及时安排跨区采购和调运,物资供应平稳有序。各地农贸市场、超市货架上粮油、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禽蛋、干杂调味品货源充足,各类产品琳琅满目、一应俱全,完全能够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消费者完全没有必要集中囤货。


从运输配送看,郭丽岩表示,尽管当前已经进入冬季,部分地区出现降雪天气,局部地区疫情散发,但我国产销衔接、道路运输、终端配送都十分畅通,不用担心因运送不畅导致供应不稳、价格上涨等问题。一是产销衔接畅通。有关部门及时发布生产、流通、消费等信息,引导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加强协作,建立了稳定的供应渠道,产区产得出、运得走,销区调得进、供得上。二是道路运输畅通。各地交通运输系统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保障道路运输通畅,降雪地区也及时进行清雪作业,最大限度减少降雪的不利影响。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落实良好,“南菜北运”、生猪调运畅通,重要民生商品供应没有因雨雪天气受到大的影响。即使后期出现雨雪冰冻天气,我们也有2008年以来积累的丰富经验,完全可以从容应对。三是终端配送畅通。我国物流网络发达、配送便捷,而且经过一年多的疫情防控实践,各地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经验,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即使局部地区采取阶段性疫情管控措施,也不会对终端配送带来大的影响,更不会影响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


从市场价格看,郭丽岩表示,随着各项保供稳价措施落实到位,以及秋冬蔬菜茬口转换逐步完成,加之近期天气晴好气温回升、叶类菜上市加快,蔬菜价格出现回落,其中前期涨幅较大的鲜嫩蔬菜价格降幅明显。农业农村部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批发价格有所回落,其中菠菜、油菜、黄瓜批发价格降幅接近20%;发展改革委监测的36个大中城市15种蔬菜平均零售价格也出现回落,其中黄瓜、油菜价格降幅达10%左右。鸡蛋价格近日也有所回落。


全球其他主要经济体物价全面上涨


今年以来,受极度宽松政策、供给瓶颈等因素影响,国际物价水平明显上行,告别长达十余年的“低通胀”时期,部分经济体已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通胀”现象,与我国物价总体可控形成鲜明对比。


国际物价水平明显上行,多国CPI、PPI升至多年高位甚至创历史新高。从CPI看,10月份美国、欧元区、俄罗斯(9月份)、巴西、 土耳其同比分别上涨6.2%、4.1%、7.4%、11.1%和19.9%。其中,美国创近31年新高,欧元区追平历史最高水平。从PPI看,10月份美国、欧元区(9月份)、日本、俄罗斯(9月份)、巴西、土耳其同比分别上涨8.6%、16%、8%、26.3%、26%和46.3%。其中,欧元区、日本分别创历史新高和近41年新高。

部分经济体物价持续全面上涨,已表现出不同程度“通胀”现象。本轮国际物价上行始于能源、金属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之后逐步蔓延至其它商品和服务,部分经济体演变为持续全面的物价上涨。特别是美国,10月份CPI的8个一级子项全部上涨,6个涨幅在3.9%以上,核心CPI上涨4.6%,连续5个月突破4%,超过1996~2020年3%的高点,物价上涨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已表现出“通胀”的典型特征。


与国际通胀高企相比,我国物价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10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1.5%,1~10月份平均上涨0.7%,保持平稳运行。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影响,今年以来我国PPI涨幅扩大,与发达经济体水平相当,但低于其他新兴经济体。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刘志成对本报记者表示,本轮国际通胀是多种因素交织叠加、共同推动的结果,但根源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的极度宽松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疫情防控失序等引发的供应链紊乱问题。


刘志成表示,去年疫情造成多国经济陷入困境。为挽救经济,欧美发达经济体实施力度空前的财政货币刺激政策,直接导致全球流动性泛滥。特别是美国推出零利率、无上限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和史上规模最大的财政刺激计划,“放水”速度远超以往任何时期。疫情以来,美联储资产负债表从4.2万亿美元迅速扩张至8.7万亿美元,美国广义货币(M2)同比增速一度达27%,创历史新高;2020财年美国财政赤字达3.1万亿美元,赤字率达14.9%,创二战以来新高。随着疫苗广泛接种和经济快速重启,全球消费需求迅速释放。但同时,多国疫情防控不力造成供应链恢复迟滞,大量劳动力退出市场,港口拥堵、运费飙升、卡车司机短缺、芯片紧张等罕见现象频频发生、愈演愈烈,美国一些商场和超市甚至被迫“限购”。过量流动性与供需缺口共振,引发全球通胀水平快速上行。此外,极端天气加剧全球能源供需失衡矛盾。欧洲天然气价格一度暴涨10倍,并创历史新高,原油价格也快速攀升至每桶80美元以上,国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进一步推高全球通胀水平。


同世界主要经济体相比,价格总水平稳定是我国经济良性恢复、经济发展韧性强的一个重要特征。许光建表示,不论是美国,还是欧元区,今年以来都在其经济恢复性增长中出现了CPI的显著上涨,有的可能已经达到了数十年的历史高位。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实施了大规模的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财政刺激计划,导致货币供给超常规增长。在产业链和供应链部分断裂的条件下,供求失衡,通货膨胀的出现难以避免。


与此同时,面对疫情严重冲击和全球通胀上行,我国以负责任的态度成为全球物价水平的重要“稳定器”。刘志成表示,一方面,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率先控制住疫情、率先复工复产复市,有力维护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为世界各国提供高性价比的商品。另一方面,我国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科学把握政策力度、节奏和重点,坚决不搞“大水漫灌”式的强刺激,促进物价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特别是面对今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问题,我国综合采取供需双向调节、加强市场监管、做好预期管理等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坚定维护市场秩序,坚决遏制价格不合理上涨,为全球稳定大宗商品价格贡献积极力量。随着政策效果快速显现,10月下旬以来国内煤炭价格回落超过50%,带动国际煤炭等能源及相关大宗商品价格明显下跌。


国际通胀压力持续态势下


我国价格保持合理区间


如何看待国际通胀后期走势?


刘志成表示,极度宽松政策、供给瓶颈等影响可能持续,预计国际通胀压力还将维持一段时间。一是供给约束仍存。全球疫情仍在持续蔓延,供应链紊乱问题短期尚难得到根本缓解。疫情改变就业观念,部分经济体劳动力就业意愿下降、劳动力成本抬升,容易引发“工资—通胀”螺旋式上升。二是需求持续复苏。主要发达经济体刺激政策效应持续显现,投资和消费需求惯性复苏,服务需求可能随着疫情形势缓和、经济重新开放而加快恢复。三是传导压力加大。能源、原材料、航运价格大幅上涨逐步向终端消费领域传导。房价上涨带动房租逐步上行。四是通胀容忍度提升。去年以来,美联储、欧洲央行先后公布新的货币政策框架,将通胀目标由“2%”改为“平均2%”,对通胀的容忍度大幅提高。


与此相对应,受访专家普遍持有我国未来物价水平稳定的基本判断。


我国经济已深度融入全球,全球通胀高企客观上会加大我国物价上行压力。刘志成表示,但当前我国总供求基本平衡,货币供应量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物价总体平稳运行具有坚实基础。CPI方面,我国工农业产品和服务供给充裕,特别是今年我国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生猪产能完全恢复,CPI将继续保持温和上涨态势。PPI方面,随着煤炭价格大幅回落、部分工业品供应偏紧局面缓解,10月份PPI或已触顶,后期涨幅有望趋于回落。


郭丽岩也表示,一年多来,在全球疫情出现多轮反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明显上涨、输入性通胀压力显著增大的背景下,国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强化市场预期引导,及时处置价格异常波动,有效保障了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今年10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1.5%,剔除食品和能源后的核心CPI环比仅上涨0.1%、同比上涨1.3%,均处于合理区间。当前其他国家和地区出现较为严峻的能源供应紧张,主要经济体CPI涨幅不断创下新高、甚至出现严重通胀,我国物价稳定与之形成鲜明对比,反映出我国疫情防控措施有力,重点民生商品和基础能源供应充足。


郭丽岩表示,当前,我国经济中长期向好的大趋势、基本面没有改变。国家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跨周期宏观调控各项举措精准到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持续释放,经济工作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国民经济供需循环、产业循环、市场循环进一步畅通,稳定物价总水平的基础依旧十分牢靠。


对于未来的展望,受访专家也表达了物价水平总体将平稳运行的观点。


郭丽岩表示,展望今年后期和明年,我国居民消费领域商品和服务供给充裕,尤其是粮油、肉蛋奶、鲜蔬果等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煤炭等基础能源供应总量充足,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物价水平总体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许光建则表示,展望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价格水平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由于国际市场的因素,若干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势头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PPI的上涨对消费领域价格的传导效应也将逐步显现。但是从社会总供求的角度来看,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将是宏观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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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清单(2021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截图

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其中包括: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 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 栏目、公众账号等


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 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 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


在2020版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类”第五项“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曾提及,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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