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官网初级会计成绩查询入口

2022年会计职称成绩查询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媒体,考生可以根据网站指示来进行操作查询会计职称考试成绩。

二、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相关考务安排,全国考试地区的考试成绩将在2022年9月10日前下发,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布。

三、全国初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科目有两科,分别是《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60分。考生须一次性的通过两门考试,这样才能视为考试成绩合格,也就可以拿到相应的会计师资格证。

阅读全文>>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官网网址是:http://kzp.mof.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负责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员水平评价工作;建立考试信息系统和合格人员库,开展考试后优秀会计人员跟踪评价等。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负责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与会计人员水平评价工作;建立考试信息系统和合格人员库,开展考试后优秀会计人员跟踪评价;建立会计人员流动配置平台;研究提出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建议、会计人员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以及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后评审指引;开展会计资格考试与评价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责如下:

(一)研究拟订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工作纪律和年度考务工作安排。

(二)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检查、指导各地报名情况。

(三)研究提出会计人员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组织考试用书编写和发行。

(四)研究拟订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评价标准,组织命题、试卷(含电子试卷)制作、运(传)送、保管工作,开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题库建设。

(五)制定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含试题)安全保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考试监考、巡视工作,检查指导各地考场设置、监考组织、考场纪律。

(六)组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评卷、成绩分析与发布,拟订考试合格分数线方案。

(七)建立考试信息平台、会计人员信息系统和流动配置平台,开展考试后优秀会计人员跟踪培养与评价。

(八)研究提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改革方案、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后评审指引,组织开展高级会计考试与评价。

(九)开展会计资格考试与评价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阅读全文>>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入口在哪里?如何进入呢?下面是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3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入口,欢迎大家点击进入!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登录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现就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会计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作年限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各地在组织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时,应结合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的时间等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在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可以作为资格审核的参考依据。
二、关于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1月23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
财会〔2017〕7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7年3月31日

阅读全文>>

202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公布,成绩查询时间:9月29日开始,广大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查分。

恭喜成绩合格人员,小编建议可立即填写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您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审核时间、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目前实行考后审核的省市有:山西、青海、云南、福建、海南、广东、湖北、兵团、内蒙古、安徽、湖南。

如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也不要灰心,填写短信服务后,我们会及时通知您2023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

202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暂未公布,大家可以先参考2021年合格标准。根据《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获悉,2021年《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5分。

可单独划定合格标准的地区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人社厅发〔2019〕77号)有关规定执行。

成绩合格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02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各地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有所差异,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2023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各省一般评审前要准备好的各项证书如下:(具体以当年各省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发布的评审政策,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与成果等)、破格条件各有差异。

2023年高会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高级会计师评审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方可参加评审。高级会计师评审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的差别,一般来说文章字数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需发表在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 号),或国内统一刊号(CN 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 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上。

阅读全文>>

网址名称: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官网入口:http://kzp.mof.gov.cn/index.jsp(点击链接可直接进入)

网站简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三个科目;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设置《高级会计实务》一个科目(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截至2021年底,累计有1022.8万人次取得初、中级会计资格证书,近22.4万人次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会计资格考试在选拔评价优秀会计人才方面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改革提供了会计人才支撑。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