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8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指出,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税收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其具体如下:

  为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税收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六个方面,实施了110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一、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为破除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瓶颈,税收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体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

  1.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2. 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

  3.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4. 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 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6.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

  7.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8. 困难居民新建住宅减免耕地占用税

  9. 农村居民搬迁减免耕地占用税

  (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

  10. 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11.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12.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3. 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4. 建设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1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是脱贫的根本,支持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涉农产业,是实现脱贫的重要一环。现行税收政策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具体包括: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

  16.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7. 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8.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

  2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21. 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2. 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二)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23.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4. 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5. 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26. 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7. 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28. 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29. 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30. 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1. 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2.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33.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34. 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5. 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36. 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37.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38. 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

  39.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40.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

  41.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

  43. 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4.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45.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6.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7.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

  48.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9. 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50. 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

  51. 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52. 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53. 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54. 以锯末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实行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5. 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电力等产品实行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56. 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三、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

  就业创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国家不断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范围,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或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有力增强了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57.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限额内免征增值税

  58.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9.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方“六税两费”

  60. 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1.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62.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3. 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64.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65. 特殊教育校办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66. 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67.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对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68.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增强金融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服务保障能力,是实现脱贫的重要支撑。税收政策通过免税、减计收入、准备金税前扣除、简易计税等多种方式,以农户和小微企业为重点对象,鼓励金融机构和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具体包括: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贷款税收优惠

  69.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70.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71.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72. 金融企业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

  73. 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74.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7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76.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税收优惠

  77.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78. 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79.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

  80. 为农户及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

  81.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农牧保险业务税收优惠

  82. 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税

  83. 保险公司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84. 农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

  坚持脱贫攻坚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国家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新疆困难地区等区域性优惠政策,促进“老少边穷”等地区加快发展。具体包括:

  (一)扶持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税收优惠

  85.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86. 赣州市符合条件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87.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免征房产税

  88. 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9. 边民互市限额免税优惠

  (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税收优惠

  90.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

  91. 新疆困难地区新办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92. 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93. 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增值税优惠政策

  94.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95. 青藏铁路公司货物运输合同免征印花税

  96.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采自用的砂、石等材料免征资源税

  97.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及运输免征契税

  98.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99.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

  100.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有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01.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102.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

  103.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单位免征印花税

  104.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05.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购置安置房源免征契税、印花税

  六、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

  国家通过加大对扶贫捐赠的优惠力度,广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促进社会力量扶贫更好发挥作用。具体包括:

  106.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07. 个人通过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的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108. 境外捐赠人捐赠慈善物资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109. 企业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110. 符合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附件: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指引汇编

  附件: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指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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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虽个体微弱,但由于其数量众多,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

据统计,在我国小微企业解决了80%的就业,创造了70%的专利发明,贡献了60%的GDP,缴纳了50%的税收,对经济的整体起到了相当重大的贡献。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一个通俗的称呼,不同口径之下的小微企业其标准不同,享受的税费待遇也不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

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是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是指连续12个自然月,例如:2021年5月--2022年4月为连续12个月,该期间的销售总额为年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元;

4.除了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外,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企业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指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优惠政策:暂免征收残保金。

六税两费上的小微企业

是指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优惠政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5 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

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义务税人。

优惠政策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也就是说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般纳税人,均可享受该项政策优惠。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由于小微企业非常脆弱,资金实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市场竞争能力较为不足。一旦经济下行,最先倒下的就是小微企业。

在疫情影响、经济不景气的当下,政府及时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01

增值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元国家税务局出的新政策,无疑是对各个小微企业的最大扶持,由原本的增值税起征点10万元提高到15万。

02

对于小微企业企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的部分,在现行5%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03

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04

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的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疫情持续影响行业给予定向支持。

05

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

06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支持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07

继续降低失业和工商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08

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继续执行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09

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如何用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具体政策

如何正确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又该如何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呢?

针对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有前提的

无论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还是针对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增值税减免政策,都有附加条件,就是只能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了或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减免就不能享受了。原因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客户可以认证抵扣。

说白了,要想减免增值税,需要下游放弃抵扣增值税。如果增值税不用交了,相应的附加税自然也就不用交了。

企业所得税分两个区间计算

针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应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了300万元,分两个区间适用优惠。

第一个区间:应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实际税率仅2.5%。

第二个区间:应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实际税率10%。

举一个例子:如果某企业应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其中100万元实际税率为2.5%,只有100万元以上那50万元,税率才为10%,综合算下来,应交企业所得税7.5万元。

地方小税种的减税幅度省级政府可调节

税务总局授权给省政府自行操作,实际上各地减税力度都一样,都减少了50%。

享受减税优惠要注意临界点

增值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后,要全额纳税;按季纳税的,季销售收入超过45万元后,要全额纳税。

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后,企业需就全部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临界点是起征点的概念,不是免征额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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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的毛细血管,虽个体微弱,但由于其数量众多,起到的作用不容小觑。
据统计,在我国小微企业解决了80%的就业,创造了70%的专利发明,贡献了60%的GDP,缴纳了50%的税收,对经济的整体起到了相当重大的贡献。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小微企业非常脆弱,资金实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市场竞争能力较为不足。一旦经济下行,最先倒下的就是小微企业。
在疫情影响、经济不景气的当下,政府及时出台了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全部都是干货,能给小微企业带来实质性减税:
1.增值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元
国家税务局出的新政策,无疑是对各个小微企业的最大扶持,由原本的增值税起征点10万元提高到15万。
2.对于小微企业企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的部分,在现行5%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
年应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减按25%征收,征收率20%;
2021年可减半征收,实际税率降为2.5%(25%×20%×50%);
100万元至300万元的:
减按50%征收,征收率20%,实际税率降为10%(50%×20%);
3.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4.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的贷款
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疫情持续影响行业给予定向支持。
5.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
6.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7.继续降低失业和工商保险费率
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8.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继续执行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9.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清理用电不合理加价,继续推动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鼓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
如何用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具体政策

如何正确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又该如何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呢?

1、针对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有前提的

无论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还是针对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增值税减免政策,都有附加条件,就是只能给客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开具了或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减免就不能享受了。原因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客户可以认证抵扣。

说白了,要想减免增值税,需要下游放弃抵扣增值税。如果增值税不用交了,相应的附加税自然也就不用交了。

2、企业所得税分两个区间计算

针对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应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了300万元,分两个区间适用优惠。

第一个区间:应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实际税率仅2.5%。

第二个区间:应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实际税率10%。

举一个例子:如果某企业应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其中100万元实际税率为2.5%,只有100万元以上那50万元,税率才为10%,综合算下来,应交企业所得税7.5万元。

3、地方小税种的减税幅度省级政府可调节

税务总局授权给省政府自行操作,实际上各地减税力度都一样,都减少了50%。

4、享受减税优惠要注意临界点

增值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收入超过15万元后,要全额纳税;按季纳税的,季销售收入超过45万元后,要全额纳税。

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后,企业需就全部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临界点是起征点的概念,不是免征额的概念。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是一个通俗的称呼,不同口径之下的小微企业其标准不同,享受的税费待遇也不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残保金、六税两费、两费一金等均对小微企业的界定都有其标准。

一、增值税的小微企业

1、增值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或季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是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是指连续12个自然月,例如:2021年5月--2022年4月为连续12个月,该期间的销售总额为年销售额。

二、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元;

4.除了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以外,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三、企业残保金的小微企业

指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优惠政策:暂免征收残保金。

四、六税两费上的小微企业

是指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优惠政策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

五、两费一金上的小微企业

指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纳义务税人。

优惠政策是: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也就是说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般纳税人,均可享受该项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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