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

不少已经自主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的高校毕业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有这样的同感: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过程中碰到的困难比预料的多得多。怎么样发财。大学生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往往存在资金、技术、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的不足,在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过程中肯定会遭遇这样那样的难关。专家提醒大学生在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前要有风险意识,更要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受挫折的心理准备,这样才能承受得住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过程中的风险和失败,而不至于一有挫折就“倒下”。这才是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的真正见解,关于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的都分享给你。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编,今天又到了和大家分享新知识的时刻了,你准备好了吗?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

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值得提醒的是:从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个体工商管理费”。二、办理税务登记。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程序、手续、要求相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税务登记证费用10元。

三、纳税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比方说。某件商品你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

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增值税由国税征收以下税费由地税征税:2、营业税按照咨询业务收入依照5%税率计算缴纳——缴增值税的不交营业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的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4、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营业税税额依3%费率计算缴纳,还有地方教育附加费1%。

5、个人所得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但,对于个体户普遍采取附征的办法,附征率一般在1%-3%之间,普遍在2%左右。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销售额×带征率。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销售货物的销售额和咨询业务的营业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

其内容除告知您核定的销售额和缴纳期限外,其他的内容就是我前面所讲的5点的内容。

读完这篇关于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的文章之后,看出来了区别没有?人只有获得更多的知识,才能激发最大的潜能。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对于现在的大城市和职场真的是这样吗?在成功的道路上总不是一帆风顺的,拥有一个好的学历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可能。机会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不要平时觉得不重要,关键时刻却没有,千万不要让学历成为了你人生上的“绊脚石”。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创业萤火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请问一下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需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如需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阅读全文>>

网友提问: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如何报税,需要报哪些税种?

顾问解答: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分公司缴纳地税的税种,国税和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合并报表汇总申报。

分公司需申报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纳税申报方式分为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即可,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即可。

以上就是由创业萤火财税小编整理的“分公司可以单独报税吗?有具体规定吗”全部内容,由上文可知分公司可以单独报税,需要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创业萤火财税顾问,他们会为您详细解答,谢谢阅读。

阅读全文>>

1、股份转让税费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股份转让税费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股份转让税费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股份转让税费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5、股东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计算

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

阅读全文>>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合同还应当万分之五贴缴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还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阅读全文>>

营业税是指企业独立经营收入所得,根据规定应纳税的税收。它属于收入税,是最重要的增值税之一,也是全国税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营业税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收入所得,应按照规定纳税的税收。营业税按照企业实现的收入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不同地区的税率不同。营业税包括个人收入的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以及一般纳税人营业税。其中,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又称为简易营业税,是一种特殊的纳税形式。

营业税是一种直接税,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规定的时段缴纳,企业不能随意改变税金的大小和缴纳的时段。营业税的税率受到不同的地方的政治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同地区的税率都不同,这也是企业为何要在税率较低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营业税的缴纳也有许多约定,例如企业经营范围和缴纳期限等,以及应纳营业税项目的识别和计算,违反规定者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营业税管理的拓展知识:

营业税的管理也受到各种法律的管制,个人收入的营业税即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其法律规定为“国家采取完善的措施,以确保纳税人按时缴纳营业税,完成纳税义务”。而一般纳税人营业税管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为基础,对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同时,税务机关还通过审计营业收入,督促企业按时缴纳营业税,保证企业公平缴纳营业税。

阅读全文>>

店主要注意,如果店铺没有按时记账报税,或者有其他问题,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开玩笑,因为你也是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如果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怎么办?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和移出办法

1.未能按时提交年报。上一年度的滚动年报需要在深圳公司成立满一年后的两个月(第13-14个月)提交。创业者觉得自己有没有按时提交?解决办法:未按时提交年报的企业应尽快补上年报,工商局审核后予以下架。

2.年度报告包含虚假信息。年报报送未结束,工商局将采取双开、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报送的年报进行抽查。如果有虚假信息,那肯定是不正常的。解决方法:修改后申请删除虚假宣传信息,工商局审核后删除;

3.地址不正常。这种情况最常见。主要原因是公司搬家后没有及时变更地址,导致营业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不一致,与工商局失去联系。解决方法:地址异常,如果公司仍在原地址经营,申请解锁原地址,工商局会打电话核实。如果注册地址迁移,可以迁出。如果注册地址变更,提交新的注册地址证明和25位房屋代码。然后申请后,工商局会派人去核实。如果没有问题,可以搬出去。

4.未能按时记账和报税工商税务局共享,不记账不报税也会导致企业不正常,不记账不报税就无法提交年报财务数据,有连带效应。解决方法: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找出公司纳税异常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该补充账户的补充账户,该补充申报的申报,该调整的调整。如果涉及罚款和滞纳金,按规定缴纳。之后,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取消异常状态,无需纳税人申请取消。

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

1.影响法定代表人、股东和监事个人征信,不准买房,不能贷款,不能出国;

2.公司以后不能变更或注销;

3.无法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的;

4.银行信贷和合同签订受到限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税务局对个体户的监管也很严格,处罚措施和公司一样。

所以,如果个体户老板有什么异常,要尽早解决,以免影响个体户的经营。如果他们以后不想经营了,可以支持转,或者选择取消,绝不理会。

阅读全文>>

我国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构成营业税的纳税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中国境内;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除外);境外保险机构保险和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税的提供的保险劳务等。

2、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3、必须是“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所有权。根据第一个条件,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劳务,其行为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使用的,其行为也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

而境内纳税人提供劳务在境外使用的,其行为则不属于营业税的管辖权范围。这就是说,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外发生的应税行为不属于我国营业税的税收管辖范围。

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灵活的办法,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营业税纳税人,进而成功规避纳税义务。如国内某施工单位到美国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尽管是国内的施工单位,但其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外,则该行为不属于我故哟的营业税的管辖范围,因此该公司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在我国内不证营业税。

再如所转让的不动产位于国外,也不用在我国缴纳营业税。但是纳税人需注意,将应税行为朱转移到境外,仍需按所属地原则在所得来源国缴纳流转税,故需综合权衡境内外流转税负的差异。

根据第三个条件可知,营业税制度对纳税人的认定强度“有偿”或“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这使得营业税有关法律界定的纳税人和实际包括的对象有一定差别。

纳税人如果能设法证明自己不是“有偿”或“视同有偿”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那就不是此税的纳税人,自然也就不必缴纳该税了。

因此可根据此特点在经营决策中尽可能规避“有偿”或者“视同有偿”提供应税劳务,从而规避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例如,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投资入股的行为,就不属于有偿销售,则不缴纳营业税。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税法条例,公民和企业都应该依法纳税,如确能为经济利益体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的,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活用够政策,但是前提是不能违法违规。

阅读全文>>

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个人转让著作权。

(二)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三)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五)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六)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试点纳税人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七)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八)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九)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十)随军家属就业。

(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十二)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十三)失业人员就业。

(十四)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十五)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投产后的应税服务。

(十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

(十七)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 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

(十八)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